SJG 105-2021 城市景观照明工程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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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SJG
SJG105—2021
城市景观照明工程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of urban landscape lighting engineering
2021-12-24发布 2022-01-20实施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合发布
1 总则
1.0.1 为规范深圳市景观照明工程建设及运营维护,保证建设质量,促进技术进 步,确保照明设施安全、稳定、经济、智能运行,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景观照明工程的设计、 施工、验收及运维。
1.0.3 城市景观照明工程建设及运维,除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国 家、行业和本省市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景观照明 landscape lighting
泛指除体育场场地、建筑工地和道路、桥梁照明等功能性照明以外,所有室 外公共活动空间或景物的夜间景观的照明。
2.0.2 泛光照明 floodlighting
通常由投光灯来照射某一情景或目标,使其照度比其周围照度明显高的照明。
2.0.3 重点照明 accent lighting
为提高特定区域或目标的照度,使其比周围区域亮的照明。
2.0.4 内透光照明 lighting from interior lights
利用室内光线向室外透射的照明方式。
2.0.5 动态照明 dynamic lighing
通过对照明装置光输出的控制形成场景明暗、形态或色彩等变化的照明方式。
2.0.6 溢散光 spill light
照明装置发出的光线中照射到被照目标范围外的部分光线。
2.0.7 区域要素 district elements of urban lighting
能集中体现城市夜间活力与风貌的片区。
2.0.8 路径要素 path elements of urban lighting
城市中具备良好的夜景营造条件,夜间涉及大量人流、车流经过的城市路径 及其周边景观的总和。 2.0.9 节点要素 node elements of urban lighting
城市夜间人流聚集、开展活动的汇聚点。
2.0.10 地标要素 landmark elements of urban lighting
依托城市内载体条件最佳的建(构)筑物,形成的构成城市夜间印象的标志 物。
2.0.11 边界要素 edge elements of urban lighting
城市夜间对外(含各分区边界)进行区域整体性形象展示的门户区域。
2.0.12 媒体立面 media facade
利用光电技术,结合新媒体和艺术手段,以照明和影像呈现为主要表现方式 的信息传播载体。
3 2.0.13 生态敏感区 ecological sensitive area
对人类生产、生活活动具有特殊敏感性或具有潜在自然灾害影响,极易受到 人为的不当开发活动影响而产生生态负面效应的地区。包括河流水系、滨水地区、 山地丘陵、海滩、特殊或稀有植物群落、野生动物栖息地以及沼泽、海岸湿地等 重要生态系统。
2.0.14 灯具效率 luminaire efficiency
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灯具发出的总光通量与灯具内所有光源发出的总光通 量之比,也称灯具光输出比。
2.0.15 特低电压(ELV) extra-low voltage (ELV)
相间电压或相对地电压不超过交流均方根值 50V 的电压。
2.0.16 安全特低电压系统 safety extra low voltage system SELV system
在正常条件下和单一故障条件下(包括其他电气回路的接地故障)电压不能 超过特低电压的电气系统。
2.0.17 接地故障 ground fault
带电导体和大地之间意外出现导电通路。
2.0.18 外露可导电部分 exposed-conductive-part
设备上能触及到的可导电部分,它在正常状况下不带电,但是在基本绝缘损 坏时会带电。
2.0.19 双重绝缘 double insulation
由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构成的绝缘。
2.0.20 隔离变压器 isolating transformer
输入绕组和输出绕组之间具有保护隔离的变压器。
2.0.21 安全隔离变压器 safety isolating transformer
设计成提供 SELV(安全特低电压 )或 PELV(保护特低电压)的隔离变压器。
2.0.22 γ矫正 γ correct
对图像的伽马曲线进行编辑,以对图像进行非线性色调编辑的方法,检出图像 信号中的深色部分和浅色部分,并使两者比例增大,从而提高图像对比度效果。
2.0.23 联动控制 Dynamic Control
通过控制技术,使多个单独的景观照明载体按既定的控制策略进行控制,实 现整体有规律的控制。
3 基本规定
3.0.1 景观照明设计应符合《深圳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和各区域照明详细规划 的有关规定。
3.0.2 居住、交通、医疗、教育等功能为主的城市空间应限制景观照明。
3.0.3 山体公园景观照明应控制建设规模和强度,自然山体不得进行景观照明建 设。
3.0.4 生态敏感区内严禁进行景观照明建设。邻近生态敏感区的区域、机场片区 及其邻近片区严禁使用激光及探照灯,景观照明不得对动植物、夜间航行造成干 扰。
3.0.5 工程设计前,宜进行效果设计。效果设计应考虑区域、路径、节点、地标 和边界等要素,应优先保障功能照明,因地制宜建设景观照明,统筹协调,强化 整体性。
3.0.6 效果设计宜考虑多视点、动态观景的需求。
3.0.7 效果设计应与建筑、景观风貌相协调,充分兼顾白天及夜间的视觉效果。
3.0.8 景观照明设计应符合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和智能控制要求, 可采用 BIM 技术开展设计。
3.0.9 景观照明设计应控制景观照明的光色、动态、亮度,避免对室内、行人及 车辆行驶产生视觉干扰。
3.0.10 工程施工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3.0.11 工程验收应结合景观照明设计方案,进行必要的效果模拟及现场试验, 确保实施效果和安全。
3.0.12 工程建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并同步开展运维工作,宜通过信息化运维平 台保持安全稳定运行。
4 效果设计
4.1 区域要素
4.1.1 综合型特色照明区域的景观照明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
1 宜强调区域的整体性、和谐度,兼顾不同属性城市空间和各类照明载体差 异化,进行和谐统一、丰富多元的夜景照明建设;
2 宜避免对不同载体采用过于均质化、同质化的景观照明设计,宜通过因地 制宜的景观照明设计,提升各功能空间的夜间形象辨识度。
4.1.2 商业型特色照明区域的景观照明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宜结合各类广告招牌、店铺招牌、城市家具、商业橱窗、商业内透照明等, 加强对重要商业空间的夜景形象塑造及商业氛围渲染;
2 宜重点做好对商业建筑入口、楼宇标识及附属广场的照明设计;
3 朝向居住区50m范围内的建筑物立面平均照明亮度不宜大于5cd/㎡;
4 建筑物入口、橱窗可采用重点照明突显特定目标,被照物的亮度与周围背 景亮度的对比度宜为3~5,且不宜超过10。
4.1.3 商务型特色照明区域的景观照明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
1 宜以内透光作为商务办公建筑夜景表现的主要方式;
2 采用动态光设计的,宜缓慢变化,并分时段进行控制;
3 宜重点做好对商务建筑入口、楼宇标识及附属广场的照明设计。
4.1.4 行政办公建筑的景观照明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宜体现建筑庄重、简洁,不宜使用彩色光;
2 建筑物入口、特征构件、徽标或标识等被照部位的亮度与周围背景亮度的 对比度宜为3~5,且不宜超过10。
4.1.5 居住建筑的景观照明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
1 在有利于形成城市天际线的特殊地段,居住建筑顶部可设置适当的景观照 明,其他居住建筑不宜设置景观照明;
2 居住建筑宜采用局部重点照明;
3 宜严格控制对居住区的光干扰影响。
4.1.6 度假型特色照明区域的景观照明设计应重点强化商业、酒店入口,以及配 套商业空间的广告、标识的照明设计。
4.2 路径要素
4.2.1 景观大道夜景廊道的景观照明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
1 宜兼顾车行、步行及骑行视点下的夜景观赏效果;
2 宜采用统一的路灯选型,进行有主色调的景观照明设计;
3 宜将道路交叉口的可视界面作为夜景照明营造的重点;
4 宜兼顾廊道整体夜景效果及各区段的差异化夜景效果营造,增强城市不同 空间的夜间辨识度。 4.2.2 步行夜景廊道的景观照明设计宜加强对与人行步道直接相连的建筑空间 品质照明设计及夜景氛围营造,引导夜间公众活动。
4.2.3 滨水夜景廊道的景观照明设计宜充分考虑滨河两岸对望下的夜景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