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2319-2021 公路隧道消防给水系统设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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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工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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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93.080
CCS P 66 14
山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14/T 2319—2021
公路隧道消防给水系统设计细则
2021-09-01 发布 2021-12-01 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路隧道消防给水系统的补水水源、给水形式、供水设施、消火栓和固定式水成膜泡 沫灭火装置、管网、控制与操作等方面的设计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各等级公路的新建和改建山岭隧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3445 室内消火栓
GB 50013 室外给水设计标准
GB 50974-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JTG B0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D70/2-2014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第二册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补水水源
补水水源指向消防水池供水的水源,包括蓄水池、市政水、深井、大口井、渗渠、山区浅水河流、 隧道涌水、公路沿线场区(路段管理中心、服务区、养护工区、收费站、隧道管理站)的生活水池或补 水水车等。
3.2 蓄水池
为消防水池补水的储水设施。
3.3 消防水源
公路隧道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中的消防水源,特指高位消防水池或低位消防水池中的储水。
3.4高位消防水池
设置在高处,可直接向水灭火设施重力供水的储水设施。
3.5 低位消防水池
设置在公路路侧,为固定或移动消防水泵吸水的储水设施。
3.6 高位消防水箱
设置在高处,可直接向水灭火设施重力供应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储水设施。
3.7 消防泵
在消防给水系统中,用于保证系统压力和水量的给水泵。
3.8 补水泵
用于将补水水源转输至高、低位消防水池或高位消防水箱的水泵。
3.9 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能始终重力供应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无须消防水泵直接加压的供水系统。
3.10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能重力供应初期火灾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能自动启动消防水泵以满足水灭火 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的供水系统。 注:在《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中,设置满足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和水灭火设施最不利 点处的静水压力的高位消防水箱,火灾时能自动启动消防水泵以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这是 一种较为常见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当公路隧道外地形条件有限无法设置大容积高位消防水池时,有类似 给水系统的工程应用案例,因此引用该术语用词。
3.11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平时由稳压设施维持水灭火设施的工作压力和充水,火灾时能自动启动消防水泵以满足水灭火设施 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的供水系统。 注:术语用词来源自《公路隧道设计规范第二册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JTG D70/2-2014第10.2.7.1款。
3.12静水压力
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水在静止时管道某一点的压力,简称静压。
3.13动水压力
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水在流动时管道某一点的总压力与速度压力之差,简称动压。
4 一般规定
4.1 消防给水系统方案选择时,应根据隧道的地质、地形、气象、水文、地震等自然条件,结合隧道 外相关桥涵、边坡、相邻隧道间距等土建情况综合确定。
4.2 消火栓的设置、消防给水系统的用水量和火灾延续时间应执行《公路隧道设计规范第二册交通工 程与附属设施》JTG D70/2-2014 有关规定。
4.3 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用水量应按需要同时作用的消火栓、水成膜和水喷雾降温系统用水量之和 计算。
4.4 如相邻隧道均宜设消火栓且有合并设置消防给水系统的条件时,宜符合下列规定: a) 相邻隧道洞口间距小于 6s 设计速度行程长度时,宜按一座整体隧道计算用水量; b) 相邻隧道洞口间距大于或等于 6s 设计速度行程长度时,宜取两座相邻隧道中用水量较大值。 注:设计时首先按《公路隧道设计规范第二册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JTG D70/2-2014确定每一座隧道是否需设置消 火栓,如相邻隧道均需设置,则要分情况考虑合并设置消防给水系统时的用水总量。
4.5 消防给水管道的设计流速不宜大于 2.5m/s。
4.6 水力计算可参照《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第 10 章。 注:计算时须综合考虑隧道的纵坡、隧道内外供水管道的长度、消防泵零流量时系统管网的最大静压、稳压系统维 持压力对水力计算的影响,要对整个系统最大静水压力和最大动水压力分别进行校核。
4.7 工程中采用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组件和设备等应为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准入制度要求 的产品。
4.8 在地震、湿陷性黄土以及其他地质特殊地区设计时,消防给水系统尚应按现行的有关规范或规定 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