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T 5023-2022 城市轨道交通通风空调与供暖工程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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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通风空调与供暖工程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ventilation air conditioning and heating engineering of urban rail transit
DB 61/T 5023 -2022
主编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日期: 2022年04月10日
1总则
1.0.1为规范陕西省城市轨道交通通风空调与供暖工程建设和运营标准,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经济适用、符合省情,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140km/h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轨道交通通风空调与供暖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及运营管理。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人防通风、防烟与排烟应按现行的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遵照执行。
1.0.3城市轨道交通通风空调与供暖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及运营管理,应贯彻国家及陕西省能源政策,合理利用资源,践行节能原则;并应保证系统整体高效运行和积极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
1.0.4城市轨道交通通风空调与供暖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及运营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地层温度temperature of the earths crust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隧道埋深深度范围内恒温地层的土壤温度值。
2.0.2直接蒸发冷却通风降温系统direct evaporative cooling ventilation and cooling system
将空气与淋水填料层或喷淋水滴直接接触,利用水蒸发过程的吸热来降低送风空气温度的通风系统。
2.0.3土建风道air channel of civil engineering
采用混凝土、砖等建筑材料砌筑而成,用于空气流通的通道。
2.0.4城市轨道交通上盖建筑upper cover of urban rail transit
利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车辆综合基地上部空间建设的建(构)筑物和与其配套的机电设备用房及其位于板下部服务于上部建筑的配套用房等建(构)筑物。以下简称为“上盖建筑”。
2.0.5成品构件finished product component
由工厂按一定的加工工艺标准生产制造成型,在安装现场仅需直接拼装组装无需再行加工的构件。
2.0.6调试testing adjusting and balancing
对各个系统在单机试运转、性能测试、系统联合试运转的整个过程中,采用规定的方法完成测试、调整和平衡的工作。
3设计参数
3.1室外空气计算参数
3.1.1区间隧道通风室外空气计算温度的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夏季通风室外空气计算温度应采用当地近30年最热月月平均温度的平均值;
2冬季通风室外空气计算温度应采用当地近30年最冷月月平均温度的平均值。
3.1.2地下车站公共区通风与空气调节室外空气计算参数的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夏季通风室外空气计算温度应采用当地近30年最热月月平均温度的平均值;
2夏季空气调节室外空气计算干(湿)球温度应按当地近30年夏季运营高峰时刻历年平均不保证10h确定;
3冬季通风室外空气计算温度应采用当地近30年最冷月月平均温度的平均值。
3.1.3地下车站设备及管理用房、高架线和地面线等地上建筑的室外空气计算参数选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规定。
3.2室内空气设计参数
3.2.1区间隧道内空气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车站设置非封闭站台门时,夏季最高日平均空气温度不应高于35℃;
2当车站设置封闭站台门时,夏季最高日平均空气温度不应高于40℃;
3冬季隧道内部平均空气温度不应高于当地的地层温度值,且不应低于5℃。
3.2.2地下车站公共区站内空气设计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车站采用通风系统时,夏季站内空气设计温度不应超过30℃,且不宜高于通风室外空气计算温度5℃;
2当车站采用空气调节系统时,站厅公共区空气设计温度应低于空气调节室外计算干球温度2℃~3℃,且不应超过30℃;站台公共区空气设计温度应低于站厅公共区设计温度1℃~2℃:站厅(台)公共区相对湿度为40%~70%;
3冬季站内空气设计温度不应高于当地的地层温度值,且不宜低于12℃。
3.2.3当地下车站公共区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局部失效时,车站公共区的温度不应超过35℃。
3.2.4地下车站设备及管理用房室内设计温度、相对湿度和换气次数应符合表3.2.4的规定。
4地下线路
4.1一般规定
4.1.1地下线路通风空调与供暖系统正常运行时,应控制地下空间内部的空气环境满足人员正常生理及心理条件和设备正常运转的需求。
4.1.2通风空调与供暖系统应按预测的远期客流量和最大的通过能力设计,设备宜按近期和远期配置,并宜分期实施。
4.1.3地下线路通风空调与供暖系统形式应统筹设计、协调运行,结合气候、运能、舒适性要求和建设成本、运营维护费用、行业技术发展等因素进行综合经济技术比较确定,并应满足全年运行功能与节能控制要求。
4.1.4通风空调与供暖系统的设计应为设备、管道及配件预留便于安装、操作、测量、调试和维修的空间。
4.1.5区间隧道通风系统、车站公共区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活塞通风和机械通风系统;
2当夏季当地最热月的月平均温度超过25℃,且高峰时段内每小时的行车对数和每列车车辆数的乘积不小于120或单向客运能力每小时不小于2.5万人次时,宜设置空气调节系统。
4.1.6隧道风机、排热风机、冷水机组等大型设备应考虑运输、安装及更换的通道和起吊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综合考虑初次安装和开通运营后设备维修、更换时的运输条件,对于方便从轨行区运输的设备应考虑相应的运输条件;
2运输通道应力求“短、平、顺、直”,并满足最大尺寸和最重设备的运输要求,当需要垂直运输时应在顶部设置起吊设施;
3运输通道上不应安装设施设备,运输路径上的吊钩、楼板等应能满足设备荷载要求;
4运输路径上不宜有台阶,坡道坡度不宜大于1:4,通道宽度、高度及转弯角度应满足设备运输要求。
4.1.7风管系统的主干管应设置风量测定孔、风管检查孔和清洗孔。
4.2负荷计算
4.2.1车站公共区夏季的计算得热量应包含下列各项:
1乘客及工作人员的人体散热量;
2照明、广告灯箱及导向标识等光源设备散热量;
3自动扶梯、电梯、自动售检票设备、站台门以及安检设备的散热量;
4车站出入口渗透室外空气带人的热量;
5通过围护结构传人周围土壤的热量;
6当站台设置非封闭站台门时,应计算由活塞效应进入公共区的区间隧道空气携带的热量及列车停站期间的散热量;
7当站台设置封闭站台门时,应计算通过站台门渗透隧道空气携带的热量以及门体导热传入公共区的热量。
4.2.2车站公共区夏季计算散湿量应包含下列各项:
1乘客及工作人员的人体散湿量;
2通过出人口渗透空气带人的湿量;
3围护结构的散湿量;
4当站台设置非封闭站台门时,应计算由活塞效应进人公共区的区间隧道空气携带的散湿量、轨行区排水沟的液面散湿量。
4.2.3车站公共区空调设备选型冷负荷应按各区域得热量累计值确定,并应计入新风冷负荷以及风机、水泵等温升引起的附加冷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