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1/T 108-2018 四川省建筑岩土工程测量标准
附件大小:1.88MB附件格式:1个直链文件,格式为pdf
所属分类:工程规范
分享会员:芳华
分享时间:2022-05-12
最后更新:
资源简介/截图:
备案号J14627-2019
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J51/T108-2018
四川省建筑岩土工程测量标准
Standard for survey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in Sichuan Province
2019-01-23发布2019-05-01实施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1总则
1.0.1为规范四川省建筑岩土工程测量的技术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适应工程建设各阶段需要的测量成果,确保建筑岩土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工程建设中土石方、地基处理、基坑、边坡等岩土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和验收等。
1.0.3建筑岩土工程测量工作,鼓励和提倡采用满足本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和精度要求的新设备、新技术和新方法。
1.0.4建筑岩土工程测量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建筑岩土工程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in construction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不含轨道交通)的土石方、地基处理、基坑、边坡工程等。
2.0.2岩土工程地形图topographic map in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将岩土工程范围及周边的地貌信息、地物信息和地质现象进行描述并测量绘制的正射投影图。
2.0.3用地红线property line
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用地权属边界线。
2.0.4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lobal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
使用卫星信号实现全球导航定位系统的总称,简称GNSS。
2.0.5GNSS实时动态测量real time kinematic
基于载波相位观测值的实时动态定位、实时提供测点的三维定位结果的测量技术,简称RTK。
2.0.6不规则三角网法digital terrain model
利用实测地形碎部点、特征点进行三角构网,按三棱柱法计算土石方量的方法,简称DTM法。
2.0.7变形监测网deformation monitoring networks
由基准点、工作基点、变形监测点组成的按一定周期对监测对象进行重复观测而建立的观测网。
2.0.8控制值controlled value
为满足工程结构安全及周边环境安全,控制监测对象的状态变化,针对各监测项目的监测数据变化量所设定的受力或变形的设计允许值的限值。
2.0.9预警值prewarning value
在变形允许值范围内,根据监测对象变形的敏感程度,以变形允许值的一定比例计算的或直接给定的警示值。
2.0.10临时性边坡temporary slope
设计使用年限不超过2年的边坡。
2.0.11永久性边坡permanent slope
设计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边坡。
2.0.12竣工测量finish construction survey
对建筑岩土工程竣工后的空间位置及属性进行的测量工作。
2.0.13竣工图as-built drawing
根据竣工测量资料编绘的反映建筑岩土工程的空间信息图件和影像资料。
2.0.14全景影像panoramic image
对普通相机或全景相机所拍摄的多幅图像进行拼接、投影、融合而成的全视场影像。
3基本规定
3.0.1建筑岩土工程测量应满足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治理的基本要求。
3.0.2建筑岩土工程测量一般包括施工控制网测量、工程区域地形测量、施工断面测量、施工放线、竣工测量、基坑及边坡工程变形监测。
3.0.3建筑岩土工程测量应进行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宜与场地规划时采用的地方或国家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一致;条件不具备时可采用独立坐标系统和独立高程系统,并与国家或地方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建立转换关系。
3.0.4利用原有测量控制点成果资料、地形图时,应进行复核、检测,验证无误后方可使用。
3.0.5测量控制点应注意保护,定期复测。遇特殊情况间断测量,再次使用前应复测。
3.0.6测量仪器和量具应按国家计量部门有关规定进行检定。使用的仪器应在有效的检定期内,实施过程中尚应进行定期检验校正。
3.0.7建筑岩土工程测量各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应向委托单位提供完整的测量成果资料。
3.0.8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划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执行。
3.0.9测量工作应与各阶段岩土工程密切配合,确定测量项目及内容、选择适宜控制点位、具有代表性监测点位及地质点位等。
3.0.10建筑岩土工程变形监测项目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监测。
3.0.11建筑岩土工程测量应以中误差作为衡量测量精度的标准,以2倍中误差为极限误差。
4控制测量
4.1一般规定
4.1.1控制测量施测前,应收集工程场地附近的控制点,当点位保存完好,经验证成果数据准确、点位精度满足工程需要时,可作为控制测量的起始依据。
4.1.2测区平面控制网与高程控制网宜同时建立,条件不足时可分别建立。控制网点位应根据用地红线及场地周边环境条件综合考虑确定;平面控制点与高程控制点宜共用;控制点数量应不少于3个。
4.1.3当控制点因开挖、回填等原因受到影响时,应将其引测至影响范围以外的稳定区域,引测的精度不应低于原控制点施测精度。已被破坏时,应重新建立控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