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1/T 103-2018 四川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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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J14629-2019
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J51/T103-2018
四川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of building in Sichuan Province
2018-12-26发布2019-04-01实施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1总则
1.0.1为规范四川省公用移动通信网络建设,降低建设选址难度,推动公共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新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的移动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和无线通信室内覆盖系统基础设施建设。既有建筑物的改建、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应能满足多家通信运营商平等接人的要求,并遵循共建共享的原则统筹考虑建设方案。
1.0.4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应与主体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
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1.0.5移动通信基站的选址应结合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中移动通信设施的目标点位进行确定。
1.0.6移动通信基站的选址应能满足各通信运营商信号覆盖质量要求;建筑物设计应充分考虑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需求。
1.0.7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设置,应作为方案设计审批、施工图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
1.0.8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与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移动通信基础设施mobile communication infrastructure
包括移动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和无线室内覆盖系统基础设施两部分。移动通信基站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室外支撑物、基站机房、通信电源及通信管线等,无线室内覆盖系统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室内覆盖机房、远端设备间、通信电源、布线及桥架等。
2.0.2移动通信基站mobile communication site
无线电台站的一种形式,是在一定的无线电覆盖区中,通过移动通信交换中心与移动电话终端之间进行信息传递的无线电收发信电台。通常情况下,移动通信基站由无线电信号发射接收设备、电源设备、传输设备及天线、连接线缆等组成。
2.0.3无线室内覆盖系统indoor wireless coverage system
无线室内覆盖系统是针对室内用户群,用于改善建筑物内移动通信环境的一种解决方案。无线室内覆盖系统将移动基站的信号均匀分布在建筑物各个区域,从而保证室内区域拥有理想的信号覆盖。通常情况下,无线室内覆盖系统由无线电信号发射接收设备、电源设备、传输设备及天线、连接线缆等组成。
2.0.4基站机房base station room
用于安装移动通信基站所需的无线电信号发射接收设备、电源设备、传输设备、空调设备等的房间。
2.0.5室内覆盖机房indoor coverage room
用于安装无线室内覆盖系统所需的无线电信号发射接收设备、电源设备、传输设备、PO1(多系统合路平台)设备等的房间。
2.0.6远端设备间remote equipment room
用于安装无线室内覆盖系统所需的远端通信设备的房间。
2.0.7天线antenna
无线电收发系统中,向空间辐射或从空间接收电磁波的装置。
2.0.8室外支撑物outdoor support
室外支撑物是指在主体结构屋面上、建筑物技术层(含外墙、外墙窗和洞口)、建筑红线范围内室外公共区域设置安装移动通信基站天线支撑物的结构构件。
移动通信基站天线支撑物包含屋面自立塔、升高架、屋面抱杆、屋面美化天线罩、外墙美化天线罩、外墙抱杆等屋面通信塔桅。
3基本规定
3.0.1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主要包含室外支撑物、移动通信机房、通信电源和通信管线等设施。
3.0.2室外支撑物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占地面积小于50000m2的建筑物或建筑群,应结合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中移动通信设施的目标点位,设置室外支撑物基础设施。
2占地面积大于或等于50000m2的建筑物或建筑群,每50000m2应至少设置一处室外支撑物基础设施,超出部分不足50000m2的部分按照50000m2计取。
3建筑物屋面高度不大于50m,室外支撑物基础设施设置于建筑物屋面;大于50m,室外支撑物基础设施设置于公共绿地或道路旁的地面。
4室外支撑物基础设施设置在屋面,宜优先选择位于中心位置的建筑物屋面,若中心位置不具备设置条件,则应以该位置向四周偏移,偏移距离不应超过100m范围。
5室外支撑物基础设施设置在地面,宜位于中央较空旷区域,设施占地面积不应小于10m2,净宽度不应小于3m。
6建筑物或建筑群有多个室外支撑物基础设施设置需求时,各室外支撑物基础设施均匀分散设置间距宜大于200m。
3.0.3基站机房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站机房应与室外支撑物应就近设置,优先建于建筑物屋面,宜与局部突出屋面的电梯机房或楼梯间、设备间等贴邻建设。
2屋面无局部突出的附属用房时,基站机房宜建于弱电井上方。
3屋面无局部突出的附属用房且弱电井上方无法建设时,基站机房宜设在顶层并与弱电井贴邻建设。
4建筑物红线内仅有建于地面的移动通信基站室外支撑物时,基站机房可与室内覆盖机房合建。
5住宅小区地下室设置基站机房时,不宜设置在住宅楼正下方。
6基站机房不应贴近强电磁源及震动源,应避开屋面积水区、排水口,并远离易燃易爆场所,且应采取防水、防潮处理等防护措施。
3.0.4室内覆盖机房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公共交通类建筑物、大型场馆、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5000m2的公共建筑物,应建设无线室内覆盖系统基础设施。
2室内覆盖机房宜与建筑物电信间或弱电井合建,机房位置宜靠近所覆盖区域的中心位置。
3住宅小区地下室设置室内覆盖机房时,不宜设置在住宅楼正下方。
4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移动通信基站按建设方式可分为宏基站和微基站。
1宏基站:通常采用高容量的宏基站设备和板状天线。
2微基站:通常采用安装便利的一体化微基站设备,使用小型板状天线或集束天线,实现话务热点或盲区的覆盖作用。
4.1.2无线室内覆盖系统按建设方式可分为两种类型:
1类型一:通常包括信号源设备、远端设备、无源器件、天线和连接线缆。
2类型二:通常包括信号源设备、扩展单元、末端设备和连接线缆。
4.2室外支撑物设计
4.2.1室外支撑物宜安装在屋面及建筑物红线内公共区域的承重结构上。
4.2.2室外支撑物应含有完整的防雷系统。室外支撑物安装在屋面时,应就近设置2个接地端子,其间距宜大于5m。
4.2.3利用女儿墙作为室外支撑物的承载结构时,女儿墙应为实心砌体或混凝土材质。女儿墙内侧净空不小于1.5m。砌体女儿墙设置有构造柱时应便于识别。
4.2.4室外支撑物建于地面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室外支撑物不应贴近强电磁源及震动源,应避地面积水、排水区,并远离易燃易爆场所。
2室外支撑物设施宜设置在建筑群绿化带、道路旁等。
3室外支撑物设施不应设置在下方有燃气、给排水、电力等管线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