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2054-2019 电力建设焊接接头金相检验与评定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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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7.100
F20 DL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2054—2019
电力建设焊接接头
金相检验与评定技术导则
2019-11-04发布 2020-05-01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焊接接头金相检验的人员、设备、试样管理与制备、检验、图像采集与分析、结果评定以及检验报告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建设焊工技术考核、焊接工艺评定以及电力设备制造、安装过程中焊接接头的金相检验与评定。电站部件更换中涉及的焊接接头金相检验与评定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3298金属显微组织检验方法
GB/T13299钢的显微组织评定方法
DL/T438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DL/T 679焊工技术考核规程
DL/T 868焊接工艺评定规程
DL/T 869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T 884火电厂金相检验与评定技术导则
DL/T931电力行业理化检验人员考核规程
3一般规定
3.1检验人员
3.1.1金相检验人员应取得初级(I级)、中级(Ⅱ级)或高级(Ⅲ级)金相检验人员培训合格证书,从事与之相应的金相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技术责任。
3.1.2初级金相检验人员应具备以下技术能力:
a)了解电力设备常用金属材料及焊接材料的主要化学成分、金相组织、焊接工艺、热处理工艺和常见缺陷;
b)熟悉与金相检验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了解相关国外标准;
c)能独立操作检验设备并进行日常维护;
d)在中级或高级金相检验人员的指导下,能按照相关标准、检验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实施由试样制备到组织和缺陷判别的全过程检验,并记录、分析检验结果。
3.1.3中级金相检验人员应具备以下技术能力:
a)熟悉电力设备常用金属材料及焊接材料的主要化学成分、金相组织、焊接工艺、热处理工艺和常见缺陷;
b)熟悉与金相检验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熟悉相关国外标准;
c)能根据金属材料及焊接材料的化学成分、焊接工艺、热处理工艺和相关标准制定检验方案和作业指导书;
d)熟悉检验设备的工作原理,能正确操作、日常维护和排除一般故障;
e)能独立实施由试样制备到组织和缺陷判别的全过程检验,记录、分析检验结果,编写检验报告;
f)审核和签发单项检验分析报告,并对检验分析结果负责:
g)编写综合性检验分析报告,并对检验分析结果负责;
h)指导初级金相检验人员的工作。
3.1.4高级金相检验人员除应具备中级金相检验人员的技术能力外,还应具备以下技术能力:
a)制定、审核检验方案和作业指导书;
b)制定用于非标准检验的特殊检验方法、技术和工艺规程:
c)审核和签发综合性检验分析报告,并对检验分析结果负责;
d)指导初级、中级金相检验人员的工作。
3.1.5对金相检验人员的其他要求见DL/T931。
3.2检验设备与使用
3.2.1金相检验设备包括金相试样切割机、镶嵌机、磨抛机、电解浸蚀设备、金相显微镜等,均应满足相关使用及安全要求。
3.2.2金相显微镜的配置,包括放大倍率、物镜数值孔径、摄像头、暗场、偏光、微分干涉等参数和附件,应满足金相检验的技术要求。
3.2.3实验室用金相显微镜应安装在干燥通风、无阳光曝晒、无振动、无腐蚀性气氛的室内,并置于稳固的桌面或基座上。室内温度宜保持在20℃土5℃,相对湿度宜小于70%。
3.2.4现场用便携式金相显微镜应能观察到清晰的金相显微组织。具有采集功能的便携式金相显微镜应能采集到清晰的金相显微组织图像。
3.2.5金相显微镜镜头应轻拿轻放,不得碰撞,手指不得触摸透镜表面。镜头表面有灰尘影响金相显微组织观察和图像采集时,可用洗耳球吹净,或用脱脂细软毛笔拂拭干净。镜头表面有油污时,可用擦镜头纸蘸取少许清洁剂(光学镜头防霉去污清洁剂)、二甲苯或乙醚擦拭干净。镜头应保存在专用的干燥器内,并经常检查确保无霉斑。
3.3试样与复型样品管理
3.3.1金相试样应具有唯一性标识,标识应在金相检验全过程中保持清晰可辨。
3.3.2制备好的金相试样应保持清洁、千燥,浸蚀面不得用手触摸,不得与其他物件碰撞。观察后及时放入干燥器内妥善保存,以防生锈、沾污、氧化。
3.3.3制作好的金相复型样品应保持清洁、干燥和平整,复型面不得用手触摸。观察后平整地放入试样袋内,或贴在载玻片上置于样品盒中,以防翘曲变形、沾污。试样袋或载玻片样品盒应编号置于干燥器内妥善保存。
3.3.4干燥器内的干燥剂应定期烘干或更换,保持干燥。
3.3.5金相试样与复型样品的保存期限应按相关规定或双方协议确定。无要求时,试样应保存至少3个月。特别重要的试样应长期保存。
3.4安全防护与环境保护
3.4.1金相检验人员应掌握相关安全防护知识、具备安全防护意识,防止制样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造成人身伤害。
3.4.2金相检验人员应掌握相关环境保护知识,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避免危险化学品造成环境污染。
4试样制备
4.1实验室试样制备
4.1.1试样截取、镶嵌与标记
4.1.1.1金相试样截取位置、方向和数量应根据检验目的、相关标准和双方协议确定。
4.1.1.2焊接接头金相试样应截取垂直于焊缝轴线并包含焊缝、熔合区、热影响区和母材的全厚度试样。同种钢焊接接头试样至少应包含焊缝及其任一侧的熔合区、热影响区和母材;异种钢焊接接头试样应包含焊缝及其两侧的熔合区、热影响区和母材。当焊缝和热影响区位置无法判定时,可在截取试样前,通过适当浸蚀显示焊缝和热影响区。
4.1.1.3在试样截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避免试样因受热或受力而使金相显微组织发生变化。
4.1.1.4试样尺寸过小、形状不规则或需要检验试样边缘时,应对试样进行镶嵌。试样镶嵌方法见
GB/T13298,具体可按设备说明书操作。
4.1.1.5对截取、镶嵌后的试样应标记唯一性标识,并记录该标识所代表的信息。标记方法和标识位置以能确保其在试样制备过程中不被磨损、遮蔽,且不会影响金相显微组织显示为原则。
4.1.2试样研磨、抛光与浸蚀
4.1.2.1试样可采用手工或机械研磨法研磨,采用机械、电解或化学抛光法抛光。相关方法具体参见
GB/T13298和DL/T884。
4.1.2.2应根据试样母材牌号按DL/T884等标准选择合适的宏观或微观浸蚀剂,浸蚀时间以能清晰显示金相组织的细节为宜,应避免因过度浸蚀而导致的组织失真现象。
4.1.2.3宏观金相试样浸蚀后,若浸蚀过浅,应继续浸蚀至满足要求为止;若浸蚀过深,应重新研磨和浸蚀。
4.1.2.4微观金相试样浸蚀后,若浸蚀过浅,应继续浸蚀至满足要求为止。若金相显微组织不能清晰显示,应重新抛光、浸蚀,必要时应重新磨制。
4.1.2.5异种钢焊接接头微观金相试样,应根据焊缝两侧母材牌号分别选用浸蚀剂。对两侧浸蚀剂不同的试样,应分步浸蚀、分步检验;为避免过度浸蚀,宜先对易腐蚀的一侧进行浸蚀和检验。
4.2现场试样制备
4.2.1检验区选择与记录
4.2.1.1检验区位置和数量应根据检验目的、相关标准和双方协议确定。
4.2.1.2焊接接头检验区应选择垂直于焊缝轴线并包含焊缝、熔合区、热影响区和母材的区域。同种钢焊接接头检验区至少应包含焊缝及其任一侧的熔合区、热影响区和母材;异种钢焊接接头检验区应包含焊缝及其两侧的熔合区、热影响区和母材。当焊缝和热影响区位置无法判定时,可通过适当浸蚀显示焊缝和热影响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