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817-2021 水电工程低热硅酸盐水泥混凝土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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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7.140
CCS P59 DL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5817—2021
水电工程低热硅酸盐水泥混凝土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low-heat Portland cement concrete of hydropower projects
2021-01-07发布 2021-07-01实施
国家能源局发布
1总则
1.0.1
为规范水电工程低热硅酸盐水泥混凝土的应用,保障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使用低热硅酸盐水泥混凝土的大、中型水电工程。
1.0.3低热硅酸盐水泥混凝土的应用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对全过程进行质量检查与控制。
1.0.4低热硅酸盐水泥混凝土应用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0.5水电工程低热硅酸盐水泥混凝土,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低热硅酸盐水泥low-heat Portland cement
以适当成分的硅酸盐水泥熟料,加入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
具有低水化热的水硬性胶凝材料。
2.0.2低热硅酸盐水泥混凝土low-heat Portland cement concrete
采用低热硅酸盐水泥作为主要胶凝材料配制的混凝土。
3混凝土原材料
3.1低热硅酸盐水泥
3.1.1水电工程用低热硅酸盐水泥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1.1的规定。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GB/T200的有关规定。
3.1.21低热硅酸盐水泥的保管(储存)和使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的有关规定。
3.2其他原材料
3.2.1低热硅酸盐水泥混凝土所用骨料、掺合料、外加剂、水等原材料的品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3.2.2低热硅酸盐水泥混凝土宜掺用粉煤灰、硅粉等掺合料。掺合料品种及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4混凝土配合比
4.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4.1.1低热硅酸盐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4.1.2低热硅酸盐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应根据设计技术要求和施工性能要求等,采用工程实际使用的原材料并通过现场生产性试验确定。
4.1.3低热硅酸盐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宜增加早龄期(1d、3d、5d、7d)强度等性能以及长龄期热学性能试验项目。
4.2外加剂适应性试验
4.2.1低热硅酸盐水泥混凝土所用外加剂应与低热硅酸盐水泥等原材料有良好的适应性,并针对水泥进行外加剂的配方调整。
4.2.2外加剂与低热硅酸盐水泥、掺合料等原材料的适应性应经试验验证,适应性试验应检验坍落度及含气量经时变化量(1h)、凝结时间等项目,并测评拌和物和易性、析水、板结及气泡分布等性能。
4.2.3适应性试验应采用工程实际使用的原材料及主要混凝土配合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