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093-2022 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与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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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安徽省
分享会员:芳华
分享时间: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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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7.010
CCS F 10
安徽省 地方标准
DB34/T 4093—2022
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与服务规范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and service specification of public institution
2022 - 03 - 29 发布 2022 - 04 - 29 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与服务规范管理对象、服务要求、服务内容、实施流程。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7 用能设备能量平衡通则
GB/T 13234 用能单位节能量计算方法
GB/T 15316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T 24915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GB/T 28750 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技术通则
GB/T 31342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技术导则
GB/T 51285 建筑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效果评价标准
DB34/T 3774 公共机构综合能耗定额及计算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共机构 public institution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来源:GB/T 31342-2014,3.1]
3.2
约束值 limit value
保障公共机构正常运行前提下,所允许的相关能耗指标限定值。
[来源:DB34/T 3774-2020,3.6]
3.3
基准值 reference value
保障公共机构正常运行前提下,采取一定的节能管理和技术措施后所能达到的相关能耗指标基础水平值。
[来源:DB34/T 3774-2020,3.7]
3.4
电力需求响应 power demand response
当电力批发市场价格升高或系统可靠性受威胁时,电力用户接收到供电方发出的诱导性减少负荷的直接补偿通知或者电力价格上升信号后,改变其固有的习惯用电模式,达到减少或者推移某时段的用电负荷而响应电力供应,从而保障电网稳定,并抑制电价上升的短期行为。
4 管理对象
包括: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办公及其附属设施建筑;
——政府投资建设的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科技馆等公共建筑;
——政府投资、建设、管理的道路、公园、广场等市政公共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