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628.1-2021 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1部分:公路工程
附件大小:14.36MB附件格式:1个直链文件,格式为pdf
所属分类:工程规范
分享会员:芳华
分享时间:2022-05-25
最后更新:
资源简介/截图:
ICS 93.080.01
CCS P 66
浙江省 地方标准
DB33/T 628.1—2021代替 DB33/T 628.1—2007
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 1 部分:公路工程
Criterion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for transportation construction——Part 1: highway engineering
2021 - 12 - 12 发布 2022 - 01 - 12 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计价、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格式和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也适用于公路工程管理部门、发包人、设计人、承包人、监理人和中介机构对公路工程造价的管理、监控和确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50500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工程量清单
表现拟建工程各章节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子目编码、清单子目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以及与之配套的结构形式、格式、内容和相关说明等。若具报价的,宜称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2
综合单价
公路工程中为完成一个规定清单子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措施费和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以及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3.3
单价子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的子目,即根据合同工程图纸和本规范、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与合同工程量清单和变更工程量清单相应综合单价进行价款计算的子目。
3.4
总价子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计价的子目,即单位为“总额”且工程数量为“1”,或者在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以总价(或计算基数乘以费率)计算的子目。
3.5
子目编码
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由章、节、子目最多四级构成,并在各级间由半角的破折号分隔的编码形式,由非零数字由小到大依次构成。
3.6
子目名称
根据工程界面划分和拟建工程实际,并与子目编码唯一对应的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按总则、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管理、养护设施八个部分设列。
3.7
计量
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的数量进行计算和确认的活动。
3.8
支付
根据计量结果和合同约定对应付价款进行统计和付款的活动。
3.9
工程内容
为完成清单子目而必须进行的全部工程或工作内容。
3.10
暂估价
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3.11
暂列金额
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支付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及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等费用,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
3.12
计日工
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
4 工程量清单编制
4.1 一般规定
4.1.1 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发承包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4.1.2 工程量清单子目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4.1.3 工程量清单子目包括单价子目和总价子目,子目合价等于综合单价与工程数量的乘积。
4.1.4 工程量清单应由设计人或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
4.1.5 工程量清单应按标段分别编制,同一项目出现多个标段时,表现同一工程内容的工程子目,其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及计量单位应保持一致。
4.1.6 工程量清单应由封面、编制说明、补充或修改的计价规范、工程量清单表、计日工明细表以及工程量清单汇总表等组成。其中,封面、编制说明、计价说明、工程量清单表、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为必备内容,目录、计日工明细表为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而设的可选内容,工程量清单表可仅列出招标内容实际发生的章节内容和子目,不发生的可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