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 15-235-2021 广东省高标准厂房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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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标准
GD
DBJ/T15-235-2021
备案号J16131-2022
广东省高标准厂房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high-standard factory in Guangdong Province
2021-12-06发布 2022-05-01实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1总则
1.0.1为促进广东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资源配置效率,优化生产布局,促进产业集聚,推进高标准厂房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广东省新建、扩建和改建高标准厂房的设计。
1.0.3高标准厂房适用于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乙、丙、丁、戊类的厂房,不适用于甲类厂房。
1.0.4高标准厂房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高标准厂房high-standard factory
符合本规范和行业要求,符合产业集聚发展的需求,具有相近行业高通用性和高集约性的特点,规划指标满足各地现行标准和政策要求并配置载货电梯的4层及以上标准厂房。
2.0.2厂房factory
直接用于生产或为生产配套的各种建筑物。
2.0.3厂区factory site
由厂前区、生产区和辅助区所构成的生产场地范围。
2.0.4厂房附属建筑plant building annex
为厂房生产服务而毗邻布置,或在厂区内独立设置的办公、科研与技术、生活与卫生设施和库房等配套建筑物。
2.0.5基本生产单元basic production unit
在标准厂房内,由固定围护结构分隔形成的用于工业生产等的独立作业空间。
3基本规定
3.0.1高标准厂房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导向政策、产业定位要求以及污染物总量控制等国家环境保护相关规定。
3.0.2除有特殊规定外,高标准厂房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
3.0.3高标准厂房应具有相近行业高通用性的特点。
3.0.4高标准厂房平面及立面应相对规则,并合理确定平面布局、垂直交通,主体结构布置应保证空间具有较高灵活性。
3.0.5高标准厂房宜利用地下空间设置地下停车库及配套设备用房等。
3.0.6高标准厂房可采用装配式建筑,并应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现行装配式建筑的有关要求。
3.0.7高标准厂房的绿色评价应符合现行绿色建筑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
3.0.8高标准厂房的节能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51245的规定。
3.0.9高标准厂房的碳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0.10高标准厂房应满足当地规定的海绵城市规划控制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要求。
4厂区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厂区的布局和设计应遵循“增空间、促集约;降成本、强制造;划区域、分阶段”的原则。
4.1.2厂区的布局和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广东省现行有关标准和政策的规定,落实国民经济社会和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的要求。
4.1.3厂区设计应考虑场地的风、光、热、声环境,绿色节能以及海绵城市建设等因素。
4.2建设标准
4.2.1按照产业集聚、配套完整的要求,高标准厂区的用地面积不宜小于30亩,属“三旧”改造项目的用地面积不宜小于10亩。
4.2.2应遵循集约用地的发展理念,厂区的容积率不宜低于
2.0,建筑密度应满足各地规划要求。首层至三层有生产工艺需求的高标准厂房,可按照单倍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4.2.3厂区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应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普通工业用地内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计容建筑面积不应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新型产业用地(M0)内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不应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各地方有相应指标要求的按照各地方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