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4414.2-2021 生态环境数据元技术规范 第2部分:排污单位自动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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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其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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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时间: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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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截图:
ICS 35.240.99
CCS Z 04 37
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7/T 4414.2—2021
生态环境数据元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排污 单位自动监控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data elements for ecology and environment—Part 2: Auto monitoring for pollutant discharging unit
2021 - 10 - 18 发布 2021 - 11 - 18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元属性描述规则及相关数据元。 本文件适用于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库建设、数据交换与共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2404 单位隶属关系代码
HJ/T 14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
DB37/T 4414.1 生态环境数据元技术规范 第1部分: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
3 术语和定义
DB37/T 4414.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数据元属性描述
应符合DB37/T 4414.1—2021中第4章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