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2193-2020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系统设计及应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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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电力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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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时间: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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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9.020
CCS F21 DL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2193—2020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系统设计及应用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design and application of power system safety and stability control system
2020-10-23发布 2021-02-01实施
国家能源局发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系统涉及的系统架构、配置原则、运行模式、二次回路(含智能站配置文件)、通信接口、运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设计和应用原则。
本文件适用于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系统及其装置(以下简称稳控系统或稳控装置)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4285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22384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系统检验规范
GB/T26399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技术导则
GB/T32890继电保护IEC61850工程应用模型
GB/T32901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通用技术条件
GB38755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GB/T25931网络测量和控制系统的精确时钟同步协议
GB/T20840.8互感器第8部分:电子式电流互感器
DL/T860(所有部分)电力自动化通信网络和系统
DLT1092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GB/T26399、DLT109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稳控切负荷主站security and stability control load switching master station
当同一稳控主站对应切负荷执行站数量较多时,在满足电力系统稳定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为方便维护和运行管理,在稳控主站与执行站之间设置的用于按类型或按区域控制可切负荷的执行主站。
3.2
整组控制时间whole control time
从引起稳控系统动作的电力系统扰动起始时刻开始至控制对象执行完稳控系统控制措施的时间
(包含控制对象动作时间和人为设定的延时)。
3.3
安全稳定控制策略security and stability control strategy
在电网发生大扰动进入紧急状态情况下,由稳控系统根据电网运行方式、故障类型等条件所采取的切机组、切负荷、功率控制等稳定控制的措施。简称稳控策略。
3.4
稳控装置运行模式operation mode of security and stability control device
双套配置的稳控装置在运行时的相互关系,通常将其分为并列运行模式、主辅闭锁运行模式和主辅命令跟随运行模式。
3.4.1
并列运行模式parallel operation mode
在正常运行时,双套稳控装置各自独立完成信息采集、逻辑判别,在电网运行需要稳控装置动作时按各自的逻辑判别结果选择执行相应稳定控制策略,任一套稳控装置动作行为不受另一套装置影响的运行模式。具体逻辑见附录A中A.1。
3.4.2
主辅闭锁运行模式main and secondary locking operation mode
在正常运行时,双套稳控装置中的一套为主运模式,另一套为辅运模式,主辅运装置各自独立完成信息采集和逻辑判别,在电网运行需要稳控装置动作时,主运装置无延时执行稳定控制策略的同时闭锁辅运装置:辅运装置若收到主运装置的闭锁命令,则辅运装置不再执行稳定控制策略。若主运装置未动作或主运装置虽动作,但辅运装置若未收到主运装置的闭镇命令,则辅运装置须经一定延时后再执行稳定控制策略的运行模式。具体逻辑见附录A中A.2。
3.4.3
主辅命令跟随运行模式main and secondary command following operation mode
在正常运行时,双套稳控装置中的一套为主运模式,另一套为辅运模式,主辅运装置各自独立完成信息采集和逻辑判别,在电网运行需要稳控装置动作时,由主运装置无延时执行稳定控制策略,同时将动作命令发送至辅运装置。此时若辅运装置自身策略也满足动作条件,则按主运装置命令执行稳定控制策略:若主运装置未动作或主运装置虽动作,但辅运装置若未收到主运装置的闭锁命令,则辅运装置须经一定延时后再执行稳定控制策略,同时将动作命令发送至主运装置,从而确保双套稳控系统执行策略一致的运行模式。具体逻辑见附录A中A.2
4总则
4.1稳控系统的功能应在合理的电网结构前提下,保证电力系统大扰动时的安全稳定运行。
4.2稳控系统应满足GB38755中关于电力系统同步运行稳定性分级标准的要求,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与电厂及电网输变电工程同步建设的原则,建立起保障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第二道防线。
4.3稳控系统规划设计应综合考虑稳定控制需要、系统运行可靠、运行维护方便等因素,将稳控主站、子站等配置在运行和维护条件较好的厂站。
4.4稳控系统的稳控策略应在全面分析正常运行方式(含计划检修方式)下系统安全稳定的基础上制定,应采用策略表形式。
4.5稳控策略及其控制措施的设计应遵循“简化、优化”的原则,同时兼顾稳控系统动作可能导致的电力系统安全风险和事故后果。
4.6、稳控系统应优先采用本站稳控装置自身采集的相关信息优化稳控策略,减少对其他站点信息的依赖。
4.7稳控装置应具备较好的扩展性、兼容性和适应性,能够通过不同配置实现电力系统既定运行方式下的稳定控制功能。
4.8稳控装置应采用经权威机构鉴定合格、运行经验成熟的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