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T 1403-2020 有色金属冶炼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附件大小:8.47MB附件格式:1个直链文件,格式为pdf
所属分类:其他规范
分享会员:芳华
分享时间:2022-06-05
最后更新:
资源简介/截图:
ICS77.120.01
H04 YS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
YS/T1403—2020
有色金属冶炼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Guideline for assessment of green factory in nonferrous metal smelter industry
2020-12-09发布 2021-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色金属冶炼业绿色工厂评价的总则、评价要求、评价程序及评价报告等。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实际生产过程的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金属冶炼以及有色金属合
金制造的绿色工厂评价,并作为有色金属冶炼业制定绿色工厂评价细则的总体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8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T7119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8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613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18916(所有部分)取水定额
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19153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9576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GB19577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9761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9762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20052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20424重金属精矿产品中有害元素的限量规范
GB/T20902有色金属冶炼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21454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24256产品生态设计通则
GB24500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4789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24790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32150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GB/T36000社会责任指南
GB/T36132一2018绿色工厂评价通则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RB/T117能源管理体系有色金属企业认证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绿色工厂green factory
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
[GB/T361322018,定义3.1]
3.2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common nonferrous metal smelting
指通过熔炼、精炼、电解或其他方法从有色金属矿、废杂金属料等有色金属原料中提炼常用有色金属
的生产活动。包括铜、铅、锌、镍、锡、锑、汞、钻、铝、镁、硅以及其他常用有色金属的冶炼活动。
3.3
贵金属冶炼precious metal smelting
指对金、银及铂族金属的提炼活动。
3.4
稀有金属冶炼rare metal smelting
指钨钼、稀有轻金属、稀有高熔点金属、稀散金属及其他稀有金属冶炼活动,但不包括针和轴等放射
性金属的冶炼活动。
3.5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manufacture of nonferrous metal alloys
指以有色金属为基体,加入一种或几种其他元素所构成的合金生产活动。
4总则
4.1评价原则
4.1.1一致性原则
评价总体结构与GB/T36132一2018提出的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和要求保持一致。
4.1.2行业性原则
评价要求在GB/T36132一2018的基础上突出有色金属冶炼业的特征。
4.1.3系统性原则
评价指标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与绩效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完整的综合性评价指标体系。
4.2评价指标
4.2.1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7个方面,在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二级指标,在二级指标下设具体评价要求。基
本要求为工厂参与评价的基本条件,不参与评分;其他6个方面为具体评价要求,通过评分来判断工厂满
足要求的程度。
具体评价要求分为必选要求和可选要求,必选要求为工厂应达到的基础性要求,必选要求不达标的不能评价为绿色工厂;可选要求为希望工厂努力达到的提高性要求,具有先进性,依据受评工厂的实际情况确定可选要求的满足程度。
4.2.2权重系数和指标分值
4.2.2.1有色金属冶炼业绿色工厂评价一级指标权重系数范围为:
基本要求(5.1)采取一票否决制,应全部满足;
基础设施(5.2)15%~25%;
管理体系(5.3)10%~20%;
能源与资源投入(5.4)15%~20%;
产品(5.5)5%~10%;
环境排放(5.6)10%~20%;
绩效(5.7)30%;
最终权重系数总和为100%。
4.2.2.2有色金属冶炼业绿色工厂评价细则或要求可根据其行业特点在上述范围内设定一级指标权重系数和二级指标各具体评价要求的指标分值。
4.2.2.3对于没有发布有色金属冶炼业绿色工厂评价细则或要求的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其权重系数和指标分值可按照本标准附录A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