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 13-146-2012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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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146-201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2009-2012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esting of building foundation subgrade
2012-02-14发布2012-04-01实施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1总则
1.0.1为了规范建筑地基检测工作,使建筑地基检测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质量保证、数据准确、评价正确,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天然地基和人工地基的承载力试验、变形参数指标测定、岩土性状或地基施工质量评价。
1.0.3建筑地基检测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地基类型,结合检测方法的特点与适用范围,并考虑地质条件及使用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检测结果应结合本条规定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判定。
1.0.4建筑地基检测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天然地基natural foundation,natural subgrade
在未经人工处理的天然土(岩)层上直接修筑基础的地基。
2.1.2人工地基artificial foundation
为提高地基承载力,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经人工处理后的地基。
2.1.3载荷试验plate loading test
用一个刚性承压板逐级加荷,测定天然地基、人工地基随荷载变化的沉降,以确定地基承载力和变形参数的现场试验。
2.1.4标准贯入试验standard penetration test
用质量为63.5kg的穿心锤,以76cm的落距,将标准规格的贯入器,自钻孔底部预打15cm,记录再打入30cm的锤击数,判定土的力学特性的一种现场测试方法。
2.1.5圆锥动力触探试验dynamic penetration test
用一定质量的重锤,以一定高度的自由落距,将标准规格的圆锥形探头贯入土中,根据贯人土中一定距离所需的锤击数,判定土的力学特性的一种现场测试方法。
2.1.6静力触探试验static cone penetration test
用静力匀速将标准规格的探头压人土中,同时量测探头阻力,测定土的力学特性的现场试验方法。
2.1.7十字板剪切试验vane shear test
用插入土中的标准十字板探头,以一定速率扭转,量测土破坏时的抵抗力矩,测定土的不排水剪强度的现场试验方法。
2.1.8水泥土桩钻芯法试验core drilling method for cement-soil piles
用钻机钻取芯样以检测桩长、桩身缺陷以及桩身水泥土的强度、均匀性和完整性,判定桩底岩土性状的试验方法。
2.1.9低强度桩低应变法试验low strain integrity test for low strength piles
在复合地基中,采用刚性桩或半刚性桩设计的桩身强度为8~15MPa的有黏结强度增强体称为低强度桩。采用低能量瞬态或稳态激振方式在桩顶激振,实测桩顶部的速度时程曲线或速度导纳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或频域分析,对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试验方法。
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建筑地基检测包括设计阶段的试验和竣工后的地基验收检测。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应在设计前进行。
3.1.2建筑地基检测内容包括天然地基和人工地基的承载力试验、变形参数指标测定、岩土性状或地基施工质量评价。检测方法包括载荷试验、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钻芯法试验与低应变法试验。
3.1.3检测工作的程序,应按图3.1.3的规定进行。
3.1.4调查、资料收集阶段应按下列规定开展工作:
1收集被检测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地基基础设计及施工资料;了解施工工艺和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2进一步明确委托方的具体要求;
3分析检测项目现场实施的可行性。
3.1.5检测单位应根据调查结果和确定的检测目的,选择检测方法,制定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宜包括:工程概况,检测方法及其依据的标准,检测数量,抽样方案,所需的机械或人工配合,试验时间要求,安全检测措施;必要时还应包括桩头开挖、加固、处理,场地平整,道路修筑,供水供电等要求。
3.1.6当根据现场试验结果,判断所选择的检测方法不能满足检测目的时,应重新选择检测方法,制定检测方案。不能满足检测目的的检测结果,其数量不能计入检测数量。
3.1.7建筑地基工程验收检测的检测数量应按单位工程计算。同一单位工程采用不同地基基础类型或不同地基处理方法时,应分别确定检测方法和检测数量。
3.1.8检测用计量器具必须在计量检定周期的有效期内。仪器设备性能应符合相应检测方法的技术要求。仪器设备使用时应按校准结果设置相关参数。检测前应对仪器设备检查调试,检测过程中应对仪器设备检查,在检测前和检测过程中必须对仪器进行率定。
3.1.9当现场操作环境不符合仪器设备使用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工作。
3.2检测内容
3.2.1建筑地基检测方法宜根据工程重要性、工程地质情况、施工方法等综合确定,应选择浅层、深层相结合的多种方法综合检测,并应符合先简后繁,先粗后细、先面后点的原则。检测方法可参照表3.2.1进行选择。
3.2.2进行地基载荷试验前,根据地基类型和工程实际需要,参照表3.2.1合理选择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钻芯法试验、低应变法试验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方法对天然地基岩土性状或地基处理质量进行普查。检测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和本规程的规定。
4载荷试验
4.1一般规定
4.1.1载荷试验适用于检测天然地基、人工地基的承压板下应力主要影响范围内的地基承载力和变形参数;适用于检测有黏结强度复合地基增强体的竖向抗压承载力。
4.1.2载荷试验主要分为天然地基载荷试验、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增强体载荷试验。
4.1.3天然地基载荷试验包括浅层平板载荷试验、深层平板载荷试验和岩基载荷试验。浅层平板载荷试验适用于浅层地基土;深层平板载荷试验适用于深层地基土和大直径桩的桩端土,深层平板载荷试验的试验深度不应小于5m;岩基载荷试验适用于完整、较完整、较破碎岩基。
4.1.4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包括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4.1.5工程验收检测的地基载荷试验最大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承载力特征值的2倍;工程验收检测的岩基载荷试验最大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承载力特征值的3倍;为设计提供依据的地基静载荷试验应加载至破坏。
4.1.6载荷试验的加载方式可分为慢速维持荷载法和快速维持荷载法,提供变形模量或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载荷试验应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用于工程验收的载荷试验可根据地区经验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或快速维持荷载法。
4.2仪器设备及其安装
4.2.1浅层平板载荷试验的承压板可采用圆形、正方形、矩形钢板或钢筋混凝土板,承压板面积不应小于0.5m2;对于软土地基、换填垫层和压实地基承压板面积不应小于1.0m2,对于强夯地基承压板面积不应小于2.0m2。深层平板载荷试验的承压板直径应采用0.8m。岩基载荷试验的承压板直径应采用0.3m。
4.2.2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的承压板可采用圆形或方形,面积为一根桩承担的处理面积;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的承压板可用方形或矩形,其尺寸按实际桩数所承担的处理面积确定。增强体的中心(或形心)应与承压板中心保持一致,并与荷载作用点相重合。
4.2.3试验承压板应采用预制或现场制作的刚性板,承压板应有足够刚度。承压板底面下宜铺设粗砂或中砂垫层,垫层厚度天然地基载荷试验不应超过20mm,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宜为100mm~150mm,桩身强度高时取大值。如采用设计的垫层厚度进行试验,试验承压板的宽度对独立基础和条形基础应采用基础设计的宽度,对大型基础试验有困难时应考虑承压板尺寸和垫层厚度对试验结果的影响。
4.2.4当设计无要求时,载荷试验的试坑标高应与地基基础设计基底标高一致。
4.2.5试验前为防止试验过程中场地地基土含水量的变化或地基土的扰动影响试验效果,应采取措施,保持试坑或试井底岩土的原状结构和天然湿度。当试验标高低于地下水位,对砂土应将地下水位降至试验标高以下,待试验设备安装完毕后,恢复水位后方可进行试验。对黏性土应保持原始的含水量和地基土不受水浸泡的条件下,进行载荷试验。
4.2.6试验加载宜采用油压千斤顶,千斤顶的合力中心、承压板中心应在同一铅垂线上。当采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加载时应并联同步工作,且千斤顶型号、规格应相同。
4.2.7加载反力装置宜选择压重平台反力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载反力装置能提供的反力不得小于最大加载量的1.2倍。
2应对加载反力装置的主要受力构件进行强度和变形验算。
3压重应在检测前一次加足,并均匀稳固地放置于平台上。
4压重平台支墩施加于地基的压应力不宜大于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1.5倍。
4.2.8荷载测量可用放置在千斤顶上的荷重传感器直接测定;或采用并联于千斤顶油路的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测定油压,根据千斤顶校准结果换算荷载。
4.2.9沉降测量宜采用位移传感器或大量程百分表,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承压板面积≥1m2或增强体直径≥0.8m时,应在其两个方向对称安置4个位移测量仪表,当承压板面积<1m2或增强体直径<0.8m时,可对称安置2个位移测量仪表;
2位移测量仪表应安装在承压板上,各位移测量仪表在承压板的安装点距承压板边缘的距离应一致,宜为25mm~50mm;
3对于增强体,沉降测定平面宜在桩顶标高位置,测点应牢固地固定于桩身;
4应牢固设置基准桩,基准桩和基准梁应具有一定的刚度,梁的一端应固定在基准桩上,另一端应简支于基准桩上;
5固定和支撑位移测量仪表的夹具及基准梁应避免气温、振动及其他外界因素的影响。
4.2.10试验仪器设备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压力传感器的测量误差不应大于1%,压力表精度应优于或等于0.4级;
2试验用千斤顶、油泵、油管在最大加载时的压力不应超过规定工作压力的80%;
3选择荷重传感器、千斤顶、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的量程时,要求的最大加载量应在其额定量程的40%~80%之间;
4位移测量仪表的测量误差不应大于0.1%FS,分辨力应优于或等于0.01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