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 13-194-2014 福建省绿道规划建设标准
附件大小:6.17MB附件格式:1个直链文件,格式为pdf
所属分类:工程规范
分享会员:rrrrrrr
分享时间:2015-06-12
最后更新:
资源简介/截图: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194-2014
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2814-2014
福建省绿道规划建设标准
Standard for Greenway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of Fujian Province
2014-09-01发布2014-10-30实施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1总则
1.0.1为规范福建省绿道的规划和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就地保护原则,合理选用规划方案和建设材料,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绿道的规划、设计与建设。
1.0.3绿道规划建设应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取向和生态导向,尊重地域山水自然基底,引导形成合理的城乡空间格局,体现地域景观特色与文化传统,满足当地居民提升生活品质的需求。
1.0.4绿道的规划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福建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绿道greenway
指以绿化为特征,沿着河滨、海岸、溪谷、山脊、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的线形绿色开敞空间。由节点系统、慢行系统、绿廊系统、标识系统、服务设施系统和交通衔接系统组成,为人们提供贴近自然、骑车慢行和休闲健身的场所,分为生态型、郊野型和都市型三种类型。
2.0.2生态型绿道ecotype greenway
主要沿城镇外围的自然河流、小溪、海岸及山脊线设立,通过对动植物栖息地的保护、营建、连接和管理,来维育全省的生态环境和保障生物多样性,方便自然科考和野外徒步旅行。
2.0.3郊野型绿道suburbs greenway
主要依托城镇建成区周边的开敞绿地、水体、海岸和田野设立,旨在为人们提供亲近大自然、感受大自然的绿色休闲空间,方便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2.0.4都市型绿道urban greenway
主要集中在城镇建成区,依托文物古迹、公园、广场、城镇道路和带状滨水两侧的绿地设立,为人们休闲健身提供场所。
2.0.5节点系统node system
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绿地和人文景点等重要游憩空间。
2.0.6慢行系统slow traffic system
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和综合慢行道(即步行道、自行车道的综合体)。
2.0.7绿廊系统green corridor system
绿廊系统由绿化保护带和绿化隔离带组成,是绿道的绿色基底。
2.0.8绿化保护带protection greenbelt
在慢行系统两侧由一定宽度的植物群落、自然水系和田野作物等构成,以生态维育、生产防护、景观美化等为主导功能的绿化带。
2.0.9绿化隔离带separation greenbelt
指双向慢行道之间、慢行道与机动车道和慢行道与外围建筑之间发挥安全防护作用的绿化带。
2.0.10标识系统signboard system
包括引导标识、解说标识、指示标识、命名标识和警示标识五大类。
2.0.11服务设施系统service facility system
包括管理设施、商业服务设施、游憩与健身设施、科普教育设施、安全保障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及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等。其中,驿站是绿道使用者途中休憩、交通换乘的主要场所。
2.0.12交通衔接系统traffic connection system
包括绿道停车设施、绿道与外部交通的接驳设施等。
3规划设计
3.1一般规定
3.1.1绿道的规划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利用地形、植被、水系等自然资源及现有的景区道路、村道、田间道路、废弃铁路等路径,结合市域生态廊道、生态斑块绿地、环城绿带和农田林网等,应尽量避免开挖、拆迁、征地,以降低建设成本;
2以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旅游度假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以及古迹遗址、历史村落等自然、人文节点为依托,发挥绿道对节点系统的组织串联作用;
3应结合城市的空间结构与功能拓展方向,连通城镇内部的传统街区、公园、广场、体育场馆、商业街、滨水休闲带等公共空间;重点连接中心商业区、居住社区、公共交通枢纽以及大型文娱体育区等人流密集地区,方便市民出行;
4应易于施工建设,方便维护管理:绿道的建设实施应合理利用具有优良性价比、体现绿色、节能、低碳要求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
3.1.2绿道的规划设计可分为专项规划和详细设计两个层次。
3.2内容要求
3.2.1绿道专项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规划依据、规划期限、规划目标与规划原则;
2对现状资源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价;
3总体布局、结构功能与地域特色;
4控制范围的生态保护措施与建设管制要求;
5各系统的建设内容与要求;
6功能开发策略和具体建设指引;
7建设实施计划和近期投资估算;
8明确实施机制与保障措施。
3.2.2绿道详细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选线的具体走向和设计定位;
2对现状资源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价;
3与周边土地利用的协调控制;
4各系统布置与设计;
5绿道竖向及断面设计;
6估算绿道工程量和总造价。
4绿道选线
4.1一般规定
4.1.1绿道应联系体现地域特色的自然节点以及历史人文景观、城市公共空间和城乡居民点等人文节点,形成旅游圈。高级别的节点应作为优先串联的对象。
4.1.2应利用公园、广场等开敞空间边缘、滨水沿线、交通线路和已有城市慢行系统作为绿道选线的依托,尽量选取生态条件优越且方便群众使用的地段。
4.2典型地段绿道选线
4.2.1穿行于生态郊野区域的绿道应依托滨水、山林、田园等自然要素,因形就势,保护原生态的自然风貌,选线宜符合下列规定:
1绿道依托江、河、湖、海、滩涂湿地、溪流等水体岸线进行选线时,宜顺应水系走向。当遇地形等因素无法实现贯通时,可考虑局部架设栈道;
2绿道经过山林地段时,应顺应地形、地貌。宜利用登山径、森林防火道,避开容易发生滑坡、塌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不良地段;可适当改造林间土路,但应避免大填大挖;
3绿道经过农田、桑基鱼塘等地区时,宜合理利用田间机耕道、塘基路,尽量避免占用农田。
4.2.2绿道与自然和人文节点可以采用直接连接或辅助道连接等方式进行衔接,选线宜符合下列规定:
1绿道经过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旅游度假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时,可利用山林土路、林荫道、度假区游览道等,宜与园区内部景点和服务设施相衔接,避开生态敏感区;
2绿道进入历史街区或与古迹遗址分布区域时,宜利用已有的步行道。
4.2.3绿道应尽量串联城镇的各功能组团,宜接近人流活动密集的重点地区进行布局,可与市政道路的慢行系统相衔接,选线宜符合下列规定:
1绿道进入大型居住社区时,宜从组团间的公共绿地通行,并与居住区的步行系统相结合;
2绿道进入商业、文娱体育区时,考虑设置接驳点与步行街进行衔接,对于允许自行车进入的区域,宜采取划线、地面铺装变化或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
3绿道应与公园、广场等城市公共开散空间系统密切联系,宜与其廊道共线或平行选线。
4.2.4绿道串联主要特色村落时,可直接借用交通量不大的乡道、村道。
4.2.5绿道应远离国道、省道等快速交通道路,不宜借道公路。但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借道,在借道路段的机动车道应设置减速带、警示等专用标志,同时应设置与机动车道间的安全隔离设施,设置的优先次序为绿化隔离带(宽度参考都市型绿道的绿化隔离带宽度)、隔离墩、护栏、交通标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