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 13-213-2015 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规程
附件大小:10.43MB附件格式:1个直链文件,格式为pdf
所属分类:工程规范
分享会员:rrrrrrr
分享时间:2016-06-12
最后更新:
资源简介/截图: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T13-213-2015
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2942-2015
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of Landseape Greening
2015-2-6发布2015~4-1买施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1总则
1.0.1为提高福建省园林绿化监理工作水平,促进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福建省新建、改建、扩建等园林绿化工程监理。
1.0.3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4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福建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园林绿化工landscape construction(gardening&urban greening)
园林营造工程和城市绿化工程的统称,具体包括栽植基础工程,栽植工程,植物养护,园路与广场铺装工程,假山、叠石、置石工程,园林理水工程,园林设施安装。
2.0.2专业监理工程师Specialty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园林绿化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2.0.3监理员site supervisor
从事具体监理工作,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园林绿化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2.0.4绿化工程预验Preliminary insprction for Greening Construction
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相关人员参加,对已完工绿化工程进行的初步验收,存在问题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即明确绿化工程进入养护期的时点。
2.0.5工程竣工验收unit project completion and acceptance
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和建立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参加验收,有质量监督要求的,应请质量监督部门参加,并形成验收文件。
2.0.6栽植工程养护maintain of planting projects
园林植物栽植后至竣工验收移交之间的养护管理,应对各种植物精心养护管理。一般分成活率养护和日常养护两种。
2..7苗木成活率养护期Curing time to Planting trees Survival
为保证新栽培的植物存活与正常生长、进而达到设计的景观效果而进行的绿化养护阶段。预验收合格时间即为苗木成活养护期起始时间,养护期限以施工合同为准。
2.0.8
苗木日常养护期daily time to planting trees survival
绿化工程经过成活养护期后,为确保植物的正常生长而进行的养护阶段。养护期限以施工合同为准。
2.0.9观感质量quality of appearance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2.0.10栽植土planting soil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2.0.1l客improved soil imported from other places
更换适合园林植物栽植的土壤。
2.0.12裸根苗木bare root seedlings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2.0.13容器苗seedling in contalner
将苗木种入软容器(软容器为可降解的材料)中,掩入土中常规养护,移植时连同软容器一起埋入土中。2.0.14分枝点高度height of trunk
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2.0.15胸径diameter at breast height
乔木主干高度在1.3m处的树干直径。
2.0.16地径ground diameter
树木的树干贴近地面处的直径。
3基本规定
3.0.1
在实施监理前,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的园林绿化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造价、进度、安全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施工、保修、栽植工程养护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3.0.2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范围、内容、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3.0.3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
3.0.4施工监理人员应遵守以下准则:
1守法:认真遵守和贯彻国家和本市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诚信:监理单位工作人员要实事求是,认真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3公正:秉公办事,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4科学:用科学的手段,以检测、试验资料为依据,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3.0.5监理依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国家、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国家、地方工程建设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3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文件和设计文件;
4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园林绿化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5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4项目监理机构与人员职责
4.1项目监理机构
4.1.1监理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监理机构,在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方可撤离施工现场。
4.2人员构成
4.2.1项目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要时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它辅助人员。项目监理机构组织见示意图4.2.1。
4.2.2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4.2.3项目监理过程不宜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变更时,应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4.2.4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期、环境等因素来确定,可采用直线式、职能式、矩阵式等组织形式,其规模必须满足公园绿地建设、附属绿地建设、防护绿地建设及其他绿地建设等不同园林绿地施工监理需要。监理人员数量、专业配套应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
4.3监理人员的职责
4.3.1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的职责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的规定。
4.4监理设施
4.4.1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配备提供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场地、通讯和生活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转;监理单位应妥善使用、保管建设单位提供的办公设施,并应在完成监理任务后移交给建设单位。
4.4.2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按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监控检测设备和工具、用具,如经纬仪、水准仪、电脑,胸径尺、卷尺等。应实施计算机辅助管理,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技术和手段实施监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