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3423-2021 燃气工业锅炉运行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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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7.060.01
CCS F01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34232021
燃气工业锅炉运行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for operation of gas-fired industrial boiler
2021-04-30发布2021-05-30实施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燃气工业锅炉的运行管理方面的基本内容及运行前的准备、启动、运行与调节、停炉、常见事故及处理、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等于0.1MPa,小于等于2.5MPa且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大于等于30L的固定的燃气工业锅炉,热水锅炉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涉及的“燃气”是指天然气、城市媒气和液化石油气。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576工业锅炉水质
GB/T4272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
GB/T17954工业锅炉经济运行
JB/T10354工业锅炉运行规程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运行管理的基本要求
4.1安全运行的管理
4.1.1使用单位应按照G11锅炉安全技术规程3的规定,办理锅炉使用登记证,进行锅炉的定期检验工作。
4.1.2使用单位应按照TSG08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3规定配备锅炉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满足锅炉运行需要的持证锅炉运行操作人员和水处理作业人员。
4.1.3使用单位应按照TSG08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3规定逐台建立锅炉安全技术档案,锅炉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健全。
4.1.4锅炉及燃烧和辅助设备运行、维护保养与检查、故障和交接班等记录齐全,并保存记录一年以上。
4.1.5锅炉使用单位应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发生锅炉事故,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要求及时报告和处理。
4.1.6对燃烧器应当实施年度检查,检查内容至少包括燃烧器管路(含阀门)是香密封、安全与控制装置是香齐全和完好、安全与控制功能是香缺失或者失效、燃烧器运行是香正常。
4.1.7锅炉及附属设备良好。
4.2经济运行的管理
4.2.1使用单位应按照SG08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3规定建立锅炉节能管理制度和节能技术档案。
4.2.2锅炉应在经济负荷下运行,控制正常经济运行指标。锅炉热效率、排烟温度、排烟处过量空气系数等技术指标应符合TSGG0002可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3的要求。
4.2.3锅炉设备和热力管道的保温应符合GB/T4272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3的要求,外表面温度不超过50℃。
4.2.4应经常检查锅炉本体及风、烟设备的密封性,发现泄漏要及时修理。锅炉受热面保持清洁,提高传热效率。
4.2.5加强锅炉给水处理,根据锅水水质确定排污方式及排污量,降低锅炉排污损失。
4.2.6在用锅炉宜配备能反映锅炉经济运行状态的仪器和仪表,并定期检查、校验。
4.2.7安装、改造后的锅炉应当进行热效率测试:运行锅炉每2年应进行一次热效率测试。
4.3环保运行的管理
4.3.1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3的规定,污染物限值见表4。
4.3.2锅炉及辅机的噪声应符合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多的规定。
4.3.3出力大于等于20t,h的锅炉应推广安装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
4.3.4当地方环境标准指标严于国家标时,应符合地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