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3484-2021 油页岩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附件大小:0.9MB附件格式:1个直链文件,格式为pdf
所属分类:其他规范
分享会员:rrrrrrr
分享时间:2022-06-14
最后更新:
资源简介/截图:
ICS13.100
CCS C 72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3484-2021
油页岩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Safety regulation for oil shale open-pit mine
2021-07-30发布2021-08-30实施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合发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顶岩露天矿山的开采、运输、排土、电气、防排水与防灭火、爆和滑坡防治、监测、应急救、闭坑全过程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油页岩露天矿山的开采、运输、排土、电气、防排水与防灭火、刷和滑玻防治、监测、应急救援、的全过程。
本标准不适用于与煤生或共生的油页岩矿。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活所有的修改均适用于本文件。
GB6722破安全规程
GBT798普通用途织物芯输送带
GB/T9770普通用途钢丝绳芯输送带
GB162器金同非金国矿广山安全规程
GB22340煤矿用带式物送机安全规范
GBT293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38509滑玻防治设计规范
GB50021岩土工程助察规范
GB50070矿山电力设计标准
GB5031带式输送机工程设计规范
GB50778露天煤矿岩土工程助察规范
GB5129煤炭工业露天矿边玻工程设计标准
A2005金属非金国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
A/T2063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高陡边玻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Y5T5229岩土工程监测规范
煤矿安全规程32016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及其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油页岩oil shale
油页岩又称油母页岩,是内陆湖或滨海制深水还原条件下,由低等植物和阳矿物形成的一种腐泥型、腐殖型或其混合型物质,是高灰分的有机沉积。
3.2
露天采场opempit
具有完整的生产系统,进行露天开采的场所。
[来源:2016煤矿安全规程,附录]
3.3
排土场dump
又称废石场,是指集中排放矿山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地表土、岩石和贫矿等场所。
[来源:GB16423-2020,3.13,有修改]
3.4
崩塌rock fall
矿山露天开采形成的陡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的地质现象。
3.5
滑坡landsl ide
地质体在重力作用下,沿地质弱面向下向外滑动的地质现象。
注:滑玻通常具有双重含义,指重力滑动过程,或重力滑动的地质体和所形成的堆积体。
[来源:GB/T38509-2020,3.1,有修改]
3.6
监测monitoring
对露天矿山建设和开采期间以及闭坑后岩土体及结构发生的变化进行测定和分析的过程。
[来源:YS/T5229-2019,2.1.1,有修改]
3.7
矿山闭坑mine closure
按设计开采采空后或因意外原因而终止开采的矿山。
4总体要求
4.1露天矿山企业应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2露天矿山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需要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
4.3露天矿山企业应严格执行值班制和交接班制。
4.4露天矿山企业应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严格执行。
4.5露天矿山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各岗位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本矿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应上岗作业。企业主要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知识和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
4.6露天矿山企业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进入矿山作业场所的人员,应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品。
4.7露天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8露天矿山企业生产与建设的安全投入费用提取、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9露天矿山企业开采所形成的人工边坡,应遵循先设计后施工,边施工边治理、边监测、边评估的原则,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切坡、填筑和支护结构施工。露天矿山内有危险的采空区、火区、崩塌区、滑坡区、陷杭等地点,应制定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露天矿山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4.10有交叉作业时,露天矿山企业应制定管理措施或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人员。
4.11恶劣天气时,如暴雨、暴雪、重度污染雾霾、大雾及6级以上强风等,人员应停止作业并撤离。
4.12露天矿山企业使用的涉及人身安全的设备应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安装和调试,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13露天矿山企业采用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之前,应经过安全性能的检验、鉴定和论证,并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重新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同时应将相关文件存档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和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4.14露天矿山企业应保存下列图纸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
1)地形地质图、露天矿总平面布置图、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图;
2)采剥工程年末图;
3)露天采场边坡工程平面图及剖面图;
4)露天采场最终境界图;
5)排土场工程平面图及剖面图;
6)排土场年末图;
7)供配电、供水、供暖等各类地上及地下管网系统图;
8)井下采空区与露天矿平面对照图;
9)防排水系统图;
10)露天矿山灾害分布及其治理图;
11)监测系统平面布置图等。
4.15建设智能型矿山的露天矿山企业宜编制建设智能型矿山规划和实施方案,并保存相关资料与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