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3359-2022 方舱医院孕产妇应急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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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时间: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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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1.020
CCS C 05 DB22
吉 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22/T 3359—2022
方舱医院孕产妇应急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emergency management of women during pregnancy and
puerperium in makeshift hospitals
2022 - 04 - 28 发布 2022 - 04 - 28 实施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 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方舱医院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孕产妇应急管理的基本要求、双重风险评估及分流、应急舱内管理、应急处置、转运和转运后处理。
本文件适用于方舱医院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孕产妇的应急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T 213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
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WS/T 368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WS/T 774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现场消毒评价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方舱医院 makeshift hospital
由一系列具有不同医疗及技术保障功能的方舱组合而成,主要用于集中收治轻型确诊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医疗场所。
3.2
消毒 disinfect
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3
围产期 perinatal period
产前、产时和产后的一段时间,我国将围产期定义为从妊娠达到及超过28 周至产后1 周。
3.4
晚期妊娠 third trimester
妊娠第28周及其后称为晚期妊娠。
3.5
胎动 fetal movement
胎儿的躯体活动,孕妇常在妊娠20 周自觉胎动,随妊娠进展逐渐增强,至妊娠32 周~34 周达高峰,妊娠38 周后逐渐减少。胎动夜间和下午较为活跃,常在胎儿睡眠周期消失,持续20 分钟~40 分钟。妊娠28 周后,正常胎动次数≥10 次/2 小时。
4 基本要求
4.1 组织管理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由方舱医院主要负责人牵头组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落实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疫情防控工作。
4.2 物资保障
保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和孕产妇急救所必须的经费和物资,加强防护用品、消毒药械、医疗设备和药品等疫情应对物资准备。
4.3 人员培训
依据岗位职责,针对不同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和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孕期保健、应急处置和转运的基本知识。
4.4 人员防护
方舱医院应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如消毒产品和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隔离衣、眼罩等防护用品,确保医务人员和孕产妇个人防护到位,避免交叉感染。
4.5 健康管理
方舱医院应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实行闭环管理,监测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包括体温和呼吸系统症状等,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4.6 清洁消毒
清洁消毒应按照WS/T 367的规定,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进行空气消毒、物表消毒、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4.7 患者管理
方舱医院就诊孕产妇风险评估之后,应及时将患者分流,不具备救治条件及时转运至定点医院。尽量设置孕产妇的专属隔离区,根据防疫需要决定是否陪护。做好手卫生和常规消毒。对孕产妇进行心理疏导,加强对孕产妇的精神关怀。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提高自我监测能力。
4.8 医疗废物管理
按规范处置医疗废物,确保回收安全、转运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