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3262-2020 城市园林绿化主要树种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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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40
B61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3262-2020
城市园林绿化主要树种苗木
2020-04-30发布2020-05-30实施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园林主要树种苗术的术语和定义、苗木要求、检验方法、起苗和包装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内作为城市园林绿化的苗木。
2规范性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共最新版本(包括所着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3473一2009林业植物及产品调运检疫规程
CJ/T24一2018园林绿化木本苗
LY/T2290-2018林木种苗标签
3术语和定义
3.1苗木类型
按苗木的生长性状分为乔木类、灌木类、藤本类等种类,按苗木的自然形态分为从生型、单下型、多干型、们型等类型。
3.2胸径
乔木主干离地表面1.3m处的直径(引自CJ/24一2018,定义3.1)。
3.3地径
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1m处的直径(引自CJ/24一2018,定义3.2)。
3.4冠幅
苗木树冠垂直投影宽度最大与最小直径的平均值(引自C/24一2018,定义3.3)。
3.5树高
从地表面至乔木正常生长顶端的垂直高度。
3.6分枝点高
从地表面至乔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3.7灌高
从地表面至灌木正常生长顶端的垂直高度。
4苗木要求
4.1基本要求
a)应选择来源清楚的围地苗木开展城市园林绿化;
b)应优先使用优质的乡土树种和本地苗木,外省苗木区城可扩大至物候条件相近的区域;
c)苗木应具备生长健壮、树型优美、枝叶繁茂、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明显机械损伤、无冻害等基本质量要求,常绿乔木类还应顶芽饱满;
d)出围苗木应有林木种苗标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检疫证书;检疫具体要求应符合B/T23473林业植物及产品调运检疫规程的规定;
e)已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苗木应在标签上标明名称,并提供品种授权证书。
4.2质量要求
4.2.1乔木类
a)具主轴的乔木类苗木应有主干,主枝3个~5个,主枝分布均匀;
b)行道树落叶乔木类树高≥4.0m,胸径≥6.0cm,分枝点高≥2.8m,常绿乔木树高≥4.0m;
c)高接乔术嫁接时间应在3年以上,接口平整、牢固;
d)落叶乔木类常用苗木规格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e)常绿乔木类常用苗木规格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
4.2.2灌木类
a)丛生型灌木应灌从丰满,主侧枝分布均匀:们型应有3个以上主枝达到0.5血以上:单干型灌木应具主干,分枝均匀,灌高≥1.0m;
b)绿篱(植篱)用灌木类苗木应冠丛丰满,分枝均匀,下部枝叶繁茂;
c)灌木类常用苗木规格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要求。
4.2.3藤本类质量
a)藤本类苗木分枝数应≥3个,主蔓直径应≥0.5m,主蔓长度应≥1.0m;
b)藤本类常用苗木规格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