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5015-2014 EPS模块工业建筑围护结构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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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DE
DB37/T5015-2014
J12772-2014
EPS模块工业建筑围护结构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dustrial building envelope structure with EPS module
2014-07-15发布2014-09-01实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1总则
1.0.1为规范EPS模块在工业建筑围护结构中的应用,提高其保温隔热性、耐久性、防火安全性和易施工性能,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CB50016中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以下(含丙类)EPS模块工业建筑外围护结构的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验收。
1.0.3EPS模块工业建筑围护结构的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EPS空心模块和hollow EPS module
按原料类别分为I型EPS空心模块和Ⅱ型EPS空心模块两种。
I型EPS空心模块:用可发性聚苯乙烯珠粒加热发泡后,通过专用的电脑控制全自动设备一次加热成型而制得的具有闭孔结构、周边有矩形插接企口和凹槽、型体内有矩形贯通孔、内外表面有均匀分布燕尾槽、符合3M建筑模数、并与轻钢结构有机结合的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型材或构件,简称空心模块或模块,详见附录A。
Ⅱ型EPS空心模块:用石墨可发性聚苯乙烯珠粒经加热发泡后,按Ⅱ型模块的生产工艺和建筑用途制造、外观呈灰黑色的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型材或构件,简称空心模块或模块,详见附录A。
2.0.2EPS模块EPS module
按原料类别分为I型EPS模块和Ⅱ型EPS模块两种,分别简称为I型模块和Ⅱ型模块;按外观形状分为直板模块和直角模块两种。
I型模块:用可发性聚苯乙烯珠粒加热发泡后,通过专用的电脑控制全自动设备一次加热成型而制得的具有闭孔结构、周边有梯形插接企口,外坡形组合构造,内外表面有均匀分布燕尾槽、外观呈直板形和直角形、并与施工工艺有机结合的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材,简称模块,详见附录A。
Ⅱ型模块:用石墨可发性聚苯乙烯珠粒经加热发泡后,按I型EPS模块的生产工艺和建筑用途制造、外观呈灰黑色的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材,简称模块,详见附录A。
2.0.3C型钢芯肋C type steel core rib
水平或垂直置人空心模块矩形凹槽中的冷弯型钢,简称芯肋。
2.0.4空心模块复合墙体composite wall of hollow module
将芯肋按设计要求的间距位置,水平或垂直置人模块的预制凹槽中,分别用镀锌螺栓或其它方式通过连接钢板或连接角钢将芯肋与结构柱连接,构成工业建筑外墙围护结构,简称复合墙体或墙体。
2.0.5连接钢板connecting steel plate
用于钢结构柱与芯肋连接的热轧钢板。
2.0.6固定角钢fixed angle steel
芯肋与芯柱或芯肋与结构柱之间相互连接固定的等边角钢。
2.0.7限位板条limit panel
错固在基础梁或混凝土地面的上表面,用于限制墙体根部出平面位移的水泥纤维板条。
2.0.8泡沫玻璃板foam glass plate
由碎玻璃、发泡剂、改性添加剂和发泡促进剂等,经过细粉碎和均匀混合后,再经过高温熔化,发泡、退火而制成的无机非金属保温板材。
2.0.9胶粉聚苯颗粒浆料mineral binder and expanded polystyrene grnule piaster
由可再分散胶粉、无机胶凝材料、外加剂等制成的胶粉料与作为主要骨料的聚苯颗粒配合而成的保温灰浆,简称颗粒浆料。
2.0.10抹面胶浆rendering coat mortar
抹在模块或厚抹灰防护面层的外表面,对模块或厚抹灰防护面层起防护作用的聚合物抗裂水泥砂浆。
2.0.11耐碱玻纤网布alkali-resistant glass fiber mesh
具有不同规格的网格状玻璃纤维纱机织物,表面经过涂覆处理,具有一定耐碱性的抗裂增强材料,简称玻纤网布。
2.0.12颗粒浆料厚抹灰防护面层thick plaster particle slurry protective layer
在墙体的内外表面,用厚度不小于20mm颗粒浆料抹面、加一道玻纤网布和厚度不小于3mm抹面胶浆抗裂增强,由此形成的复3模块基本规定
3.0.1模块应按建筑模数、建筑构造、节能标准、施工工艺的需求,并与轻钢结构和生产工艺有机结合,采用电脑控制全自动生产设备和专用模具高温真空一次成型制造。
3.0.2模块按表观密度分20km3级和30kgm3级两个等级,允许负偏差均不应大于1kg/m3。
3.0.3模块几何尺寸偏差均不应大于表3.0.3的规定。
3.0.4模块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房内应有良好的通风系统;
2库房内常年最低气温不应低于5℃;
3应分类垫平堆放,最下层与地面应有100mm净距。
3.0.5模块的陈化时间:在15℃以上的库房内不应少于10d;15℃以下时,不应少于20d。
3.0.6模块外表面或醒目位置应铸印有制造企业的商标标识和产品标记,并应在周边的按下列方法标记:
1空心模块用QKM表示;
2粘贴直板模块用ZM表示、直角模块用JM表示;
3屋面空心模块用WKM表示;
4地面辐射供暖模块(地热模块)用DRM表示;
5屋面、楼地面保温模块用W1M表示。
标记示例:规格900mmx900mm×300mm的(长×高×厚)空心模块标记为:QKM900×900×300;其它规格的模块按相应方法标记。
4围护结构及组成材料性能指标
4.1围护结构性能指标
4.1.1将芯肋(冷弯C型钢C180mmx70mmx3.0mm~4.0mm)
水平或垂直置人厚度为300mm、表观密度为30kg/m3的I型空心模块的预制凹槽中组成复合墙体(详见附录A);内外表面分别用厚抹灰防护面层抹面,外露通孔用厚度不小于60mm堵孔块密闭封堵,其性能指标如下:
1传热系数K=0.20W/(m2.K);
2耐火极限不低于1.2h;
3满足抗风设计要求。
4.1.2将芯肋(冷弯C型钢C180mmx70mmx3.0mm~4.0mm)
水平或垂直置人厚度为300mm、表观密度为30kg/m3的Ⅱ型空心模块的预制凹槽中组成复合墙体(详见附录A);内外表面分别用厚抹灰防护面层抹面,外露通孔用厚度不小于60mm堵孔块密闭封堵,其性能指标如下:
1传热系数K=0.18W/(m2·K);
2耐火极限不低于1.25h;
3满足抗风设计要求。
4.1.3表观密度不小于20kg/m3Ⅱ型屋面空心模块(详见附录A),内外表面分别用0.4mm和0.5mm的彩钢压型板复合所构成彩钢复合屋面空心板,前后端头通孔分别用厚度不小于60mm堵孔块密闭封堵,其技术指标如下:
1檩条间距L=1.5m时,允许均布荷载标准值3.5kN/m2;
2檩条间距L=3.0m时,允许均布荷载标准值2.5k/m2;
3传热系数K=0.20W/(m2·K);
4耐火极限不低于0.5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