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6/T 526-2021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要求
附件大小:0.33MB附件格式:1个直链文件,格式为pdf
所属分类:工程规范
分享会员:rrrrrrr
分享时间:2022-06-22
最后更新:
资源简介/截图:
ICs13.220.01
CCS C80
DB46
海南省地方标准
DB46/T5262021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要求
Fire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 bicycle parking and charging place
2021-03-29发布2021-05-01实施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和器材、电气、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海南省内新建、改建、书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设计和消防安全管理,已投入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参照本文件执行。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停放充电场所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1251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动自行车electric bicycle
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3.2
充电charging
从外部电源供给蓄电池直流电,将电能转化为化学能并贮存在蓄电池的过程。
3.3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electric bicy cle parking and charging place
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或同时具备两种使用功能的场所。
4总体要求
4.1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住宅建筑时,应同步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应按照区域内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等实际情况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
4.2孙立建造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与其它建筑场所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67相关防火间距的要求。
4.3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合理选址,选取消防救援力量便于扑救的位置。
4.4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不应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应影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4.5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不应与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厂房、仓库贴邻或组合建造,不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线穿越的场所。
4.6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宜设置在室外,确需设置在室内时,可设置在架空层、地下一层,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
4.7电动自行车应严格按照划定的停放充电区城规范有序停放、充电,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停放或充电,不应人车同屋、车辆进楼入户。
4.8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充电人员应确认车辆安全状态,检查充电器、插座、插头等充电设备,不得一座多充,不得长时间过度充电。
4.9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充电器应远离可燃物,不得放置在电动自行车座垫等可燃物上,并确保通风、散热。
4.10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不应拉接临时电源线路或插线板为车辆充电,不应飞线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