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CEM 15.2-01-2020 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 第1部分: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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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220.01
R10/19
团体标准
T/CACEM15.2-01—2019
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
第1部分:基本要求
Urban public transport operation service-Part 1:Basic requirements
2019-04-27发布 2019-05-01实施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发布
0.1总则
为引导全国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的组织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的科学发展理念,实施有效和持续质量管理,建立优质、高效、安全、规范的管理体系,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组织在运营服务的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绩效,从而更好满足乘客、员工和相关方需求,增强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部分。
0.2过程方法
本部分倡导在实施公共交通运营服务过程采用过程方法,通过满足乘客和相关方要求增加乘客满意。
将相互关系的过程作为系统加以管理,有助于企业有效和高效地实现其预期结果。
过程方法包括按照企业的愿景、价值观和战略目标,对各过程及其相互作用进行系统的规定和管理,从而实现预期结果。可通过采用PDCA循环以及始终基于风险的思维对过程进行管理,旨在有效利用机遇并防止发生不良结果。
单一过程的各要素及其相互作用如图1所示,单一过程均有特定的监视和测量检查点以用于控制,这些检查点根据相关的风险有所不同。
0.3基于风险的思维
基于风险的思维是实现安全、质量、环保管理有效性的基础。
为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的组织需策划和实施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应对风险和机遇,为提高运营服务安全、质量、环保管理有效性、获得改进结果以及防止不利影响奠定基础。
某些有利于实现预期结果的情况可能导致机遇的出现,例如有利于公共交通运营服务企事业单位吸引乘客、开发新服务、减少浪费或提高生产率的一系列情形。利用机遇所采取的措施也可能包括考虑相关风险。风险是不确定性的影响,不确定性可能有正面的影响,也可能有负面的影响。风险的正面影响可能提供机遇,但并非所有的正面影响均可提供机遇。
1范围
T/CACEM15.2的本部分规定了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过程的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从事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的组织,也可作为企业自我评价、行业评价和第三方评价的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590一2013企业现场管理准则
3术语和定义
GB/T29590一201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城市公共交通urban public transport
在城市及其郊区范围内,为方便公众出行,用客运工具进行的乘客运输。本部分仅指城市公共汽车、无轨电车。
3.2
相关方interested party;stakeholder
可影响决策或活动、受决策或活动所影响或自认为受决策或活动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示例:乘客、组织内的人员、供方、银行、交通主管部门、工会、合作伙伴以及可包括竞争对手或相对立的社会群体。
4标准要求
4.1领导
4.1.1社会责任
组织应定期识别、评估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过程中对质量安全、运营服务、环境保护、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影响,进行预防、管控和采取改进措施,配备相应资源,制定应急预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隐忧。
4.1.2道德行为
组织应制定服务规范、服务提供规范、服务质量控制规范,明确关键过程和绩效指标,并进行跟踪测量,规范组织全员的道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