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14-065-2010 建筑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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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DB
DBJ14-065-2010
J11642-2010
建筑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Technical rules for installing and dismantling operation of tower crane used in construction locale
2010-06-22发布2010-08-01实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1总则
1.0.1为了规范建筑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安装与拆卸的安全管理和操作程序,确保施工安全和安装质量,制定本技术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上回转固定式塔机、内爬式塔机和上回转轨道式塔机,不适用于轮胎式、汽车式、履带式塔机和下回转快装式塔机。
1.0.3本规程包含建筑施工现场塔机安装与拆卸的技术、管理要求和主要操作程序。
1.0.4建筑施工现场塔机安装与拆卸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混凝土基础concrete foundation
用于安装固定式塔机底架或支脚的钢筋混凝土基础。
2.0.2轨道式基础tracks on concrete strips or on wooden sleepers
用于安装轨道式塔机行走台车的基础及轨道。
2.0.3基本架设高度basic erection height
塔机安装到顶升前的最小安装高度,塔机最高点到基础或轨道顶面的距离。
2.0.4底架chassis
介于塔身与基础之间的结构件。
2.0.5基础节base section
与塔机底架连接的塔身结构件。
2.0.6下支承座slewing ring support
与回转支承的座圈、塔身相连接的结构件。
2.0.7上支承座slewing platform
与回转支承动圈相连接的结构件。
2.0.8过渡节interim mast section
介于上支座与塔顶之间的结构件。
2.0.9塔顶cat head
也称塔帽,用于悬挂起重臂和平衡臂拉杆的结构件。
3基本规定
3.0.1塔机必须是经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生产单位生产的产品,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产权备案手续。国外制造的塔机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资料。
3.0.2从事塔机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颂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井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从事塔机安装、拆卸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井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3.0.3塔机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签订安装、拆卸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安装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安全协议书。
3.0.4在塔机安装、拆卸作业前,安装单位应当根据塔机安装使用说明书(以下简称塔机说明书)和工程现场条件组织编制塔机安装、拆卸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专项方案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审批。
3.0.5塔机的基础、轨道和附着的构筑物必须满足塔机说明书的规定,香则应采取相应措施。
3.0.6塔机安装、拆卸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下需在夜间作业时,现场应具备足够亮度的照明,并制定相应方案。
3.0.7遇有雨雪、大雾、雷电等影响安全作业的恶劣气候,严禁安装、拆卸塔机。塔机安装、拆卸作业时,塔机最大安装高度处的风速不得大于12ms.
3.0.8塔机尾部与建筑物及建筑物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6m。
3.0.9严禁塔机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塔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3.0.9的规定。如果条件限制不能保证表3.0.9的安全距离,应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安装架设。
3.0.10当多台塔机在同一施工现场安装时,应编制专项方案,井采取防碰撞的安全措施。任意两台塔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位塔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机的塔身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
2高位塔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3.0.11塔机的安装选址应充分考虑周边障碍物对塔机操作和塔机运行对周边的影响,基础应避开地下设施,无法避开时,应对地下设施采取保护措施。当塔机在飞机场和航线附近安装使用时,应向相关部门通报并获得许可。当塔机在强磁场区域安装使用时,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塔机运行切割磁力线产生电动势而对人员造成伤害,并应确认磁场不会对塔机控制系统造成影响。
3.0.12有下列情况的塔机不得安装:
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5达到国家规定出厂年限,未进行安全评估和经评估不宜继续使用的;
6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
7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进行改造的;
8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9租赁的设备,出租单位未提供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明的。
3.0.13在塔机安装时,安装单位应按照本规程及塔机说明书的有关要求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安装完毕后,自检合格的,应按照本规程附录A填写自检报告,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3.0.14塔机安装完毕自检合格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产权、安装、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并按照本规程附录B填写塔机验收表。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3.0.15严禁在塔身、塔顶、起重臂上安装或悬挂标语牌、广告牌等挡风物,在其他部位安装时,不得影响塔机的安全性能。
4安装拆卸前的准备
4.1技术准备
4.1.1专项方案的编制
1方案编制人员资格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具有建筑机械或相近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编制。
2方案编制的依据
1)塔机说明书;
2)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塔机安全使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技术标准等;
3)安装拆卸现场的实际情况。
3安装方案的内容
1)工程概况;
2)塔机的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
3)安装现场环境条件及塔机安装位置平面图、立面图;
4)地基、附着建黄物(构筑物)情况,基础和附着节点详图;
5)安装、顶升、附着的程序、方法和难点;
6)主要安装部件的重量和吊点位置;
7)安装辅助设备的型号、性能及布置位置;
8)吊索具和专用工具的配备;
9)必要的计算资料;
10)安全装置的调试;
11)作业人员组织和职责;
12)重大危险源和安全技术措施;
13)应急措施。
4拆卸方案的内容
1)工程概况;
2)拆卸现场环境条件及塔机位置的平面和立面图;
3)附着建筑物(构筑物)情况,附着节点详图;
4)拆卸程序、方法和难点;
5)拆卸部件的重量和吊点位置;
6)拆卸辅助设备的型号、性能及布置位置;
7)吊索具和专用工具的配备;
8)作业人员组织和职责;
9)重大危险源和安全技术措施;
10)应急措施。
4.1.2专项方案的审批
安装拆卸方案由安装拆卸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工程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实行总承包的还应报总承包单位审批。特殊基础施工方案由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工程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批。起重量达到3×10'kg和安装高度达到200m塔机的安装拆卸以及内爬式塔机的拆卸专项方案应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
4.1.3塔机安装和拆除作业前,安装单位技术人员应根据专项方案分别向安装和拆卸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塔机安装负责人和作业人员应签字确认。专职安全员应监督整个交底过程。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塔机的性能参数;
2安装、附着或拆卸的程序、方法和难点;
3各部件的连接形式、连接件尺寸及要求;
4安装或拆卸部件的重量、重心和吊点位置;
5使用的辅助设备、机具的性能及操作要求;
6作业中安全操作要求和应急措施。
4.1.4安装单位应当在塔机安装和拆卸前按照有关规定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
4.1.5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
1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地质助察报告、基础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交底以及地基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混凝土试验报告等塔机基础验收资料:安装或附着时,不能提供混凝土试验报告的,应提供混凝土强度回弹记录。
2审核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产权备案证书等文件;
3审核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4审核塔机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塔机安装、拆卸情况。
4.1.6监理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
1审核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产权备案证书等文件;
2审核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塔机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方案执行情况;
4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对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筑工程管理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