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 15-202-2020 城镇地下污水处理设施通风与臭气处理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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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标准
GD
DBJ/T15-202-2020
备案号J15520-2020
城镇地下污水处理设施通风与臭气处理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Ventilation and Odor Controlling System of Urban Underground Sewage Treatment Plant
2020-12-28发布2021-03-01实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1总则
1.0.1为规范广东省城镇地下污水处理设施通风与臭气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节能环保,保护地下污水处理设施内、外部环境,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地下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调蓄池等地下污水处理设施的通风与臭气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对于采用地面加盖或半地下等方式形成有限空间的非全地下污水处理设施的通风与臭气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0.3地下污水处理厂进行污泥干化处理工艺设计时,应进行全面论证,严禁采用生产过程中无法有效密闭且连续或周期性大量泄漏臭气、放散粉尘于操作空间的污泥干化工艺及设备。
1.0.4地下污水处理设施通风与臭气处理工程应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运行。
1.0.5地下污水处理设施通风与臭气处理设计方案,应根据地下污水处理工艺特点、臭气产生区域、产生方式和运行管理模式等,贯彻全过程控制理念,结合国家有关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政策、方针,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在设计中宜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1.0.6臭气处理装置应采用成熟先进合理的处理技术。
1.0.7地下污水处理设施通风与臭气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城镇污水urban wastewater,sewage
综合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入渗地下水的总称。
2.0.2城镇污水处理设施urban 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指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设施,含污水泵站和调蓄池。
2.0.3城镇地下污水处理设施urban underground 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指水处理构筑物位于全地下或半地下,设备操作层封闭,地面层进行综合利用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2.0.4地下污水处理设施工作区operating area of the underground 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地下污水处理设施内利用污水池等构筑物顶板或构筑物间与建筑室内地坪共同构建的,供管理人员日常巡视、运行管理、操作或维修的空间。
2.0.5污水泵站sewage pumping station
排水系统中提升污水的泵站。
2.0.6综合生活污水comprehensive sewage
居民生活和公共服务产生的污水。
2.0.7工业废水industrial wastewater
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
2.0.8入渗地下水infiltrated ground water
通过管渠和附属构筑物进入排水管渠的地下水。
2.0.9臭气污染物odor pollutants
刺激人体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和破坏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
2.0.10臭气源odor source
地下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污泥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臭味的构筑
物和设备的臭气散发点。
2.0.11臭气浓度odor concentration
根据嗅觉器官试验法对臭气气味的大小予以数量化表示的指标,用无臭的清洁空气对臭气(含异味)样品连续稀释至嗅觉值时的稀释倍数。
2.0.12嗅觉值odor threshold value
指引起嗅辨员嗅觉最小刺激的物质浓度(或稀释倍数)。一般以1m3空气中气味物质的克(g)数或毫克(mg)数为基础,用g/m3或mg/m表示。
2.0.13进水及预处理Water intake and pretreatment
用于调配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水量和去除污水中较大的悬浮物、漂浮物等杂物,以保障后续生物反应处理工艺正常运行的工艺区段。通常包括:进水格栅井、进水泵房、调节池、沉砂池等处理设施。
2.0.14生物反应池biological reaction tank
利用活性污泥法进行污水生物处理的构筑物。反应池内能满足生物活动所需条件,可分厌氧、缺氧和好氧状态。池内保持污泥悬浮并与污水充分混合。
2.0.15缺氧区anoxic zone
生物反应池的非充氧区,且有硝酸盐或亚硝酸盐存在的区域。生物反应池中含有大量硝酸盐、亚硝酸盐,得到充足的有机物时,可在该区内进行脱氮反应。
2.0.16厌氧区anaerobic zone
生物反应池的非充氧区,且无硝酸盐或亚硝酸盐存在的区域。聚磷微生物在厌氧区吸收有机物和释放磷。
2.0.17好氧区oxic zone
生物反应池的充氧区。微生物在好氧区降解有机物和进行硝化反应。
2.0.18生物膜法biofilm process
污水生物处理的一种方法。该法利用生物膜对有机污染物的吸附和分解作用使污水得到净化。
2.0.19曝气生物滤池biological aerated filer(BAF)
生物膜法的一种构筑物,又称颗粒填料生物滤池。由接触氧化和过滤相结合,在有氧条件下,完成污水中有机物氧化、过滤、反冲洗过程,使污水获得净化。
2.0.20污泥处理sludge treatment
对污泥进行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的处理过程,一般包括浓缩、调理、脱水、稳定、干化或焚烧等加工过程。
2.0.21污泥处置sluge disposal
对处理后污泥的最终消纳过程,一般包括土地利用、填埋、焚烧和建筑材料利用等。
2.0.22污泥浓缩sluge thickening
采用重力、气浮或机械的方法降低污泥含水率,减少污泥体积的方法。
2.0.23污泥脱水sluge dewatering
浓缩污泥进一步去除大量水分的过程,一般采用机械的方式。
2.0.24污泥干化sluge drying
通过渗滤或蒸发等作用,从浓缩污泥中去除大部分水分的过程。
2.0.25洗涤处理scrubbing
采用水或含酸碱、化学氧化剂、助溶剂等物质作洗涤剂,与臭气充分接触混合,将臭气中可溶解物质溶于水或使臭气污染物与洗涤剂中的化学药剂发生反应,去除臭气污染物的处理工艺。
2.0.26液气比 liquid-gas ratio
洗涤装置中喷淋液体与气体的流量比值。
2.0.27空塔empty bed tower
忽略内部填料体积的臭气处理箱体或塔体的简称。
2.0.28空塔流速empty bed velocity
按空塔计算气流通过塔的平均流速,即用气流流量除以塔的总横截面积得到的数值。
2.0.29塔内停留时间airflow through biological filler retention time
采用臭气处理装置(包括生物法、化学法或物理法)时,所用填料的填充体积除以臭气流量得到的停留时间。
2.0.30生物除臭biological deodorization
通过微生物的新陈代谢将具有臭味的物质加以转化,使目标污染物被有效降解去除的臭气处理方式。
2.0.31离子新风plasma fresh air
经过离子发生器处理后的室外新风。一般用于对室内臭气进行就地干预和处理以改善室内空气品质和人体舒适度。
3臭气源控制策略与方法
3.1基本规定
3.1.1为防止臭气在地下空间内的扩散,阻断因气流、浓度差发生的传质现象,应对地下污水处理设施内各臭气源采取密闭隔离、负压抽吸、集中处理等措施。
3.1.2含水率小于40%污泥中的可燃粉尘的最小粒径必须大于400,且污泥粉尘的浓度不得大于40g/m3。
3.2奥气污染物浓度
3.2.1污水处理设施的臭气可采用硫化氢、氨等常规因子和臭气浓度表示。
3.2.2地下污水处理设施的臭气污染物浓度应根据实测数据确定,也可采用所在城市历年监测数据开展设计,当缺少上述数据时,可按表3.2.2的规定取值。
3.3臭气源密闭收集
3.3.1地下污水处理设施的臭气源密闭收集包括空间隔离、设备加盖或加罩密封、负压抽吸等方式。
3.3.2应根据臭气源分布特点和工艺操作要求选择合适的密闭收集方式,密闭罩应尽量靠近臭气源,做到结构简单、经济合理、密封性好、便于安装和维护管理。
3.3.3车辆外运污泥时,车辆的装泥仓应有良好的密闭性,严禁采用敞口装泥仓。
3.3.4车辆装载污泥时应采用负压密闭方式。
3.4臭气源压差控制
3.4.1应根据地下污水处理设施各区域臭气浓度和臭气源的分布特点,有针对性地布置臭气收集风口,宜按照臭气浓度高低、有无臭气源等情况,通过控制送排风量,分别实现臭气低浓度区相对于高浓度区、无臭气源区相对于低浓度区保持510Pa的压力梯度。
3.4.2臭气源车间与相邻的无臭气源区之间的联络宜设置缓冲间,其房门应保持常闭状态,缓冲间宜送入离子新风,相对于相邻的臭气源区宜保持1020Pa的压差:设置缓冲间困难时,臭气源车间(含预处理区、污泥卸泥间等)与相邻的无臭气源区之间宜在相连门洞的正上方及两侧设置多孔离子送风口形成隔断风幕。
3.5其它
3.5.1地下工作间的温度、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的相关规定。
3.5.2应对曝气管、污泥干化处理设备等各类散热管道及设备进行保温隔热,保温材料外表面温度不宜超过34℃,保温材料应选用不燃材料。
3.5.3污泥脱水及干化车间等区域操作空间的气流组织除采取压差控制外,有条件时可采用冷风降温、控制湿度等方式进一步控制臭气扩散,改善工作环境。
3.5.4进水及预处理区提升泵房和粗格栅间上方的吊装孔盖板应做好防晒与隔热,其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3.5W/(m2K):
3.5.5污泥干化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冷凝水应通过封闭管道连接排至污水池中,严禁直接散排至排水明沟中。
3.5.6生化池上部操作间宜利用柱、墙均匀布置壁挂式风扇加强大空间气流扰动。
4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在污水处理工艺设计、建筑设计、厂区总平面设计时,应采取综合预防和治理措施,从源头上减少臭气总量,防止臭气扩散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
4.1.2地下污水处理设施厂区的总平面设计应保持臭气排气筒(排放塔)与环境敏感点之间必要的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要求,并结合当地主导风向确定。
4.1.3地下污水处理设施的臭气应就地处理或收集后集中处理,处理后的尾气应进行有组织排放,排放塔出风口的离地高度不应小于15m,并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要求,其臭气(异味)污染物排放限值宜符合附录A规定,排放塔的造型应与周边景观环境协调一致。
4.1.4地下污水处理设施周界监控点的臭气浓度限值和恶臭特征污染物的浓度限值应符合附录B规定。
4.1.5地下污水处理设施通风与臭气处理系统的设计应改善室内的工作环境,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3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等相关规定,并宜符合附录C规定。
4.1.6对产生臭气的构筑物和设备进行加盖收集等密闭处理措施时,应能满足实施后的操作、运行和维护要求。地下污水处理厂新增臭气处理设施时,不应影响污水、污泥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4.1.7地下污水处理厂内无臭气源的地下空间的通风系统应单独设置,有臭气源的地下空间除应设置通风系统外,还应设置臭气处理系统,并且宜按防火分区分别设置:对于臭气污染物难以完全封闭的地下空间,其通风系统宜结合臭气处理系统统一设置,合理组织气流,并满足排除余热、余湿、控制臭气浓度的要求。
4.1.8臭气处理系统按照臭气密闭条件及工作人员是否进入操作,分为密闭收集集中处理和就地干预处理两种方式,前者宜由臭气源加盖(或密闭)、臭气收集、臭气处理装置和处理后排放等部分组成,后者宜由除臭送风系统和除臭排风系统组成。
4.1.9集中收集后的臭气宜优先采用生物除臭方式进行处理:当伴有大量粉尘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