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 15-197-2020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实时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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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标准
GD
DBJ/T15-197-2020
备案号J15367-2020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实时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real-time safety monitoring of higher formwork support system
2020-09-28发布2020-12-01实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1总则
1.0.1为规范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实时安全监测,保证监测结果的可靠性,为信息化施工和设计优化提供依据,做到技术领先、数据可靠、经济适用,特制定本规范。
注:本规范条文中的“高大模板支撑系统”采用“高大支模表示。
1.0.2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过程中高大支模的实时安全监测。
1.0.3高大支模工程实时安全监测应综合考虑工程规模、搭设形式、基础形式及周边环境等因素,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1.0.4高大支模实时安全监测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临时支撑结构temporary supporting structure
为建筑施工临时搭设的由立杆、水平杆及斜杆等构配件组成的支撑结构,简称支撑结构或支架。
2.0.2监测点monitoring point
直接或间接设置在监测对象上并能反映其变化特征的观测点。
2.0.3位移监测displacement monitoring
对监测对象受荷载作用而产生的形状或位置变化进行观测,并对观测结果进行处理、表达和分析的工作。
2.0.4倾斜监测incline monitoring
用测量仪器测定物体中心线或某点与底部对应点产生的偏离量。
2.0.5立杆轴力监测pole axial force monitoring
用测量仪器测定与立杆轴线相重合的轴力。
2.0.6监测频率frequency of monitor ing
单位时间内的监测次数。
2.0.7监测报警值alarming value of monitoring
为保证建筑高大支模及周边环境安全,对监测对象可能出现异常、危险所设定的限值。
2.0.8监测站monitoring station
监测人员设置集线箱或数据采集装置并对测量数据进行监控的位置或场所。
2.0.9数据采集装置data acquisition unit
按某种数据采集方式进行数据自动采集的装置。
2.0.10监测自动化系统automated monitoring system
对高大支模各监测点数据进行自动采集、传输,并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实时处理分析,实现支撑结构安全状态实时监测的软硬件系统。
2.0.11实时监测real-time monitoring
应用现代电子、信息、通信等技术,实现数据在线采集、传输、分析、管理的监测技术。
2.0.12立杆基础vertical pole foundation
对整个临时支撑结构起到承载作用的基础,又称支架基础。
2.0.13参考点reference point
位移监测传感器安装过程中,根据安装环境事先选定的相对稳定的点,一般为既有的梁、板、柱等建筑构件。
3基本规定
3.0.1本规范所称高大支模是指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等施工现场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0.2高大支模工程施工前,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高大支模工程进行实时安全监测。第三方监测单位应依据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或进一步细化实时安全监测方案。
3.0.3在监测仪器安装、使用及拆除阶段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3.0.4监测工作宜按下列步骤进行:
1接受委托;
2现场踏勘,收集高大支模专项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
3编制或细化监测方案;
4监测仪器的安装、调试;
5数据实时采集、分析及预警;
6现场监测工作结束后,提交完整的监测资料。
3.0.5监测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
2监测目的和依据;
3监测内容及项目;
4监测方法及精度;
5监测周期和监测频率;
6监测报警及应急预案;
7监测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
8监测人员和仪器;
9作业安全及其他管理制度。
3.0.6第三方监测单位编写或细化的高大支模实时安全监测方案应进行专家评审,保证监测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3.0.7现场监测应严格按监测方案实施,当出现以下情况时,第三方监测单位应与委托方及相关单位研讨并调整监测方案:
1现场高大支模搭设与专项施工方案不符;
2浇筑部位不在监测方案范围内;
3专项施工方案有重大变更。
3.0.8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实时处理、分析监测数据,并将监测结果和评价等信息及时向委托方及相关单位反馈。当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时必须立即通知现场负责人及相关单位负责人。
3.0.9监测过程中应加强监测点的保护,监测点宜设置保护设施。
3.0.10监测完成后,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以下资料,并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组卷归档。
1高大支模工程实时安全监测方案;
2监测报告;
3其他需要留存的资料。
3.0.11当高大支模工程对周边环境安全产生影响时,应与有关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协商,明确安全保护措施及范围。
4监测项目
4.1一般规定
4.1.1监测项目应根据高大支模的工程规模、搭设形式、基础形式、周边环境及监测方法的适用性综合确定,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4.1.2高大支模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包括:
1支撑结构;
2立杆基础;
3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4.1.3监测项目应与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相四配,针对监测对象的关键部位能做到重点监测、项目配套,形成有效的、完整的监测系统。
4.2仪器监测
高大支模监测项目应根据表4.2进行选择。
4.3巡视检查
4.3.1首次巡视检查宜在仪器安装调试前,监测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记录高大支模施工工况、监测设施工作状态等情况。
4.3.2巡视检查以目测检查为主,可辅助摄像、摄影设备或其它工具等进行。
4.3.3巡视检查如发现异常或危险情况,应及时通知现场负责人和相关单位负责人。
4.3.4巡视检查宜按附录A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