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46 009-2017 海南省建设工程施工优质结构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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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1081-2017
海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HN P
DBJ46-009-2017
海南省建设工程施工优质结构评定标准
Evaluation standard for high grade structure of construction in Hainan
2018-01-01发布2018-01-01实施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1总则
1.0.1为促进本省建设工程施工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统一本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定标准,规范评定工作行为,依据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和《海南省建筑施工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办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本省建设工程施工优质结构工程的评定活动。
1.0.3本省建设工程施工优质结构工程的评定,除应执行本标准和《海南省建筑施工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办法》的各项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有关规定。
2术语
2.0.1性能检测
对检验项目中的各项性能进行检查、量测、试验等,并将检测结果与设计要求及标准规定进行比较,以确定各项性能达到标准规定程度的活动。
2.0.2质量资料
参与工程建设的贵任主体及检测机构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反映工程质量,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在参与工程施工活动中所形成的质量控制、质量验收等文件及音像、影像资料。
2.0.3结构工程
在房屋建筑工程中,由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组成的结构体系,能承受预期荷载的工程实体:在城镇道路工程中,由路基和基层结构组成的道路结构体系,能承受预期车行荷载的工程实体;包括道路范围内的人行地道、涵洞和挡土墙结构;在城市桥梁工程中,由桥跨上部结构和下部结构组成的桥梁结构体系,能承受预期车行荷载或其他荷载的工程实体。
2.0.4优质结构工程
在满足相关技术标准规定合格的基础上,经过对工程结构质量资料、观感质量、性能检测质量以及尺寸偏差质量的综合评价,达到本标准规定的优良标准的结构工程。
3基本规定
3.0.1参评本省建设工程施工优质结构工程(以下简称“优质结构工程”)的建设工程,应符合《海南省建筑施工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范围和申报条件。
3.02“优质结构工程”的评定应以施工单位和监理(建设)单位质量验收合格为前提,以施工单位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为基础。施工单位应实施目标管理,加强施工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与施工质量控制资料和质量验收资料。
3.03依据建设工程的特点,“优质结构工程”评定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建筑工程的评定内容:
1)地基及桩基工程质量;
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
3)钢结构工程质量;
4)砌体结构工程质量;
5)隔震和消能诚震工程质量;
6)结构附属工程质量。
2城镇道路工程的评定内容:
1)路基工程质量;
2)基层工程质量;
3)人行地道、涵洞工程质量;
4)挡上墙工程质量。
3城市桥梁工程的评定内容:
1)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
2)墩台工程质量;
3)盖梁支座索塔锚碇工程质量;
4)桥跨承重结构工程质量。
3.0.4建筑工程评定“优质结构工程”的结构类别和范围如下:
1混凝上结构工程,包括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工程;
2钢结构工程,包括钢结构构件制作、钢结构安装工程、防腐、防火涂装工程质量和钢结构工程附属的其他专业结构工程;
3砌体结构工程,包括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结构、多孔砖砌体结构、填充墙砌体;
4新型建筑基础结构体系:地下连续墙桩(条桩)包含在地基与桩基工程中评价;
5上述评定范围结构工程附属的地下防水工程、地基沉降观测、回填土工程。
3.0.5被初评检在的结构工程应符合以下条件:
1现浇混凝土结构,应为拆除模板后保持结构工程原貌,且未经剔凿修补或磨涂处理过的结构工程。
2钢结构,为主体结构安装及其围护结构安装工程,且钢结构防火涂料尚未涂装的结构工程。
3砌体结构,为砌体砌筑过程及其墙体原貌,且墙面未经抹灰掩盖装修的砌体结构工程。
4凡有不符合本条规定的结构工程不予初评。
3.0.6使用国家和本省明令淘汰的结构材料的结构工程不得参评“优质结构工程”。
3.0.7“优质结构工程”的评定实行初评过程淘汰制。根据《评审办法》的规定,对每项参评工程组织二次初评检查,其中若有一次初评检查中的检查项目评价等级达不到二级指标时,综合评价为不符合推荐条件即行淘汰,取消其参评推荐资格。对于结构工程规模大、结构造型和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参评项目,可由初评组酌情增加初评检查一次。
3.0.8工程质量资料完整性评价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4建筑结构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4.1地基及桩基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4.1.1地基及桩基工程质量资料应检在的项目包括:
1材料、预制桩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及进场验收记录及水泥、钢筋复试报告、见证记录,混凝土进场坍落度测试记录。
2施工记录
1)地基处理、验槽、纤探施工记录;
2)预制桩接头施工记录;
3)打(压)桩试桩记录及施工记录;
4)灌注桩成孔、钢筋笼及混凝上灌注检查记录及施工记录;
5)地下连续墙桩(条桩)成墙记录;
6)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施工试验
1)各种地基材料的配合比试验报告;
2)回填地基压实系数、复合地基桩体及桩间土干密度试验报告;
3)钢筋连接试验报告;
4)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及评定报告。
4.1.2地基及桩基工程质量资料检查评价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3.0.8条的规定。
4.1.3地基及桩基工程观感质量应检查的项目及评定标准应符合表4.13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