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T 1126-2021 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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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其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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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时间:202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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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9.020
CCS A 00 DB50
重 庆 市 地 方 标 准
DB 50/T 1126—2021
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指南
2021 - 09 - 10 发布 2021 - 12 - 10 实施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实验室的建设原则、建设要求及能力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等市场开办者的自建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 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其他环节、场所、部门的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可参照 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
GB/T 29471 食品安全检测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规范
GB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352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 food rapid testing laboratories
利用快速检测产品,按照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或快速检测产品说明书,对食品(含食用农产品) 中特定物质或指标开展快速定性或半定量检测的实验室(以下简称“快检室”)。
4 建设原则
4.1 合规性原则
快检室建设应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防火、防震等要求应符合GB 50011、GB 50016、GB 50352的相关规定,废弃物排放应符合GB 8978、GB 16297的相关规定。
4.2 需求性原则
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快检室能力建设应与市场规模及销售食品(含食用农产品)种类相匹配,市场 监管部门快检室能力建设应满足风险筛查、日常监管、投诉举报等任务需求。
4.3 信息化原则
快检室应配备相应的信息化设备,满足快检样品信息和检测结果网上报送及数据汇总分析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