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162-2022 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第三方评估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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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标准
J16331-2022
DB34/T4162-2022
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第三方评估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ird-party evaluation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ocial organization standard
2022-03-29发布2022-09-29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1总则
1.0.1为了促进工程建设团体标准健康快速发展,规范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第三方评估工作,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第三方评估活动。
1.0.3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第三方评估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工程建设团体标准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ocial organization standard
工程建设团体标准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为满足工程建设市场和创新需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
2.0.2第三方评估third--party evaluation
第三方机构按照客观、公正、科学原则,依照规范程序和科学方法对特定对象(或事物)进行判断、分析并给出结论的行为。
2.0.3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第三方评估third--party evaluation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ocial organization standard
由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相关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评估内容进行评估,确定标准等级的活动。
2.0.4综合评估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综合评估是指对工程建设团体标准发布单位标准化能力、质量以及推广实施效果三方面进行的全面评估。
2.0.5单项评估single evaluation
单项评估是指对工程建设团体标准发布单位标准化能力、质量以及推广实施效果三方面其中1~2项进行单独评估。
2.0.6基础类工程建设团体标准basic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ocial organization standard
基础类工程建设团体标准是指术语、符号、计算单位或模数类团体标准。
2.0.7综合类工程建设团体标准comprehensiv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ocial organization standards
综合类工程建设团体标准是指标准内容及适用范围涉及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质量验收、管理、检验、鉴定、评价和运营维护维修等工程建设活动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环节的团体标准。
2.0.8单项类工程建设团体标准singl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ocial organization standard
单项类工程建设团体标准是指标准内容及适用范围涉及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质量验收、管理、检验、鉴定、评价和运营维护维修等工程建设活动中单一环节的团体标准。
2.0.9工程建设团体标准发布单位标准化能力评估standardization ability evaluation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ocial organization standards issuing units
工程建设团体标准发布单位标准化能力评估是对发布单位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及标准体系建设等标准化实施能力的评估。
2.0.10工程建设团体标准体系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ocial organization standard system
工程建设团体标准体系是指工程建设团体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
3基本规定
3.0.1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第三方评估应遵循自愿、公正、科学、公开、独立的原则。
3.0.2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第三方评估必须由该标准的发布单位、使用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或委托。
3.0.3申请第三方评估的工程建设团体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符合国家及省有关产业政策;
3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增强工程建设(产品)的安全性、通用性、可替换性;
4不得具有利用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5不得与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相抵触或矛盾。
3.0.4工程建设团体标准评估应由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
3.0.5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第三方评估按评估项目分为综合评估和单项评估两类。
3.0.6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综合评估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6要求。
3.0.7经工程建设团体标准发布单位同意的第三方评估报告宜向社会公布。
3.0.8工程建设团体标准出现下列情况时宜重新进行第三方评估:
1工程建设团体标准已修订或超过评估报告约定期限;
2工程建设团体标准主要内容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等发生调整;
3工程建设团体标准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订;
4工程建设团体标准主要内容相关的国家及省产业政策发生调整;
5其他需要重新评估的情况。
4评估机构
4.0.1评估机构承担评估工作、形成评估结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0.2评估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为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2应建立和实施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保密管理制度;
3具有熟悉团体标准化管理和工作程序的工作人员、研究人员;
4具有标准化研究、标准审查的能力和经验;
5具有开展标准评估必需的标准数据资源;
6其他团体标准评估必需的技术条件。
4.0.3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职责:
1受理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第三方评估申请;
2公开、公正、公平、独立进行评估,给出评估结论,编制评估报告;
3在评估有效期内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有效地跟踪监督;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4.0.4评估机构遴选的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第三方评估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1应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正直、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科学公正;
2评估组长应具有高级职称,评估人员及复核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宜是工程建设业务主管部门发布的标准化专家库专家;
3熟悉工程建设团体标准政策、标准及法律法规;
4与被评估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编制发布单位无利益关系;
5连续从事标准化工作应不少于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