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0 208-2014 重庆市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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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重庆市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Technical standard of water mist fire protection system of Chongqing
DBJ50-208-2014
主编单位: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
上海同泰火安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施行日期:2015年4月1日
2014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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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0.1为正确、合理设计细水雾灭火系统,保证其施工质量,规范其验收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建设工程中设置的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1.0.3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与验收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防护对象的实际情况,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当设置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场所变更用途或空间环境时,应校核原有系统的适用性。
1.0.5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细水雾water mist
水在工作压力下,经喷头喷出并在喷头轴线向下1.0m处的平面上所产生的雾滴直径Dva.so小200m,Dv%.9小于400m的水雾。
2.1.2细水雾灭火系统water mist fire protection system
由细水雾喷头、供水管网、加压供水设备及相关控制装置等组成,能在发生火灾时向保护对象或空间喷放细水雾进行控火、抑火或灭火,或对特定保护对象起到降温、消烟防护的自动灭火系统。
2.1.3防护区enclosure
能够满足细水雾灭火系统应用条件的空间或区域。
2.1.4分区控制阀section valve
接收控制信号后开启,使细水雾向对应的防护区或具体保护对象喷放并进行灭火的控制阀。
2.1.5泵组式系统pumped water mist system
采用水泵对系统进行加压供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2.1.6瓶组式系统self-contained water mist system
采用贮水容器贮水、贮气容器进行加压供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2.1.7开式系统open water mist system
由开式细水雾喷头、分区控制阀、供水管网、供水装置等组成的细水雾灭火系统。开式系统按应用方式分为开式全淹没系统、开式局部应用系统和开式区域应用系统。

2.1.8开式全淹没系统total flooding water mist system
向整个防护区内均匀地喷放细水雾,保护其内部所有保护对象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2.1.9开式局部应用系统local application water mist system
直接向防护对象喷放细水雾,用于保护空间内某具体保护对象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2.1.10开式区域应用系统zoned application water mist system
保护防护区内特定区域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2.1.11闭式系统closed water mist system
由闭式细水雾喷头、区域控制阀、供水管网及供水装置等组成的细水雾灭火系统。闭式系统分为闭式湿式系统和闭式预作用系统。
2.1.12闭式湿式系统wet water mist system
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水的闭式系统。
2.1.13闭式预作用系统preaction water mist system
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不充水,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开启分区控制阀后,转换为湿式系统的闭式系统。
2.1.14细水雾喷枪栓water mist hydrant
由细水雾喷枪、卷盘、快速接头等组成,利用耐压软管和细水雾供水管网相连,能在发生火灾时人工操作向保护对象喷放细水雾的手持灭火装置。
2.1.15系统工作压力system working pressure
系统中可预期的最大静压,或在没有峰值压力波动状态下作用于系统组件上的最大压力。细水雾灭火系统按照系统工作压力可分为高压、中压、低压三种。
1高压系统high pressure water mist system系统工作压力大于等于3.50MPa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2中压系统intermediate pressure water mist system系统工作压力大于等于1.20MPa,且小于3.50MPa的细水
雾灭火系统。
3低压系统low pressure water mist system系统工作压力小于1,20MPa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2.1.16响应时间response time
开式系统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灭火指令起至系统中最不利点喷头喷出细水雾的时间。

3系统设计
3.1一般规定
3.1.1细水雾灭火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适用于扑救可燃固体火灾、可燃液体火灾和带电设各火灾。
3.1.2系统不适用于扑数下列物质的火灾:
1能与水发生剧烈反应或产生大量有害物质的活泼金属及其化合物;
2低温状态下的液化气体;
3其它可能因细水雾喷放造成严重水渍损失的物质。
3.1.3系统的选择与设计,应综合考虑防护对象的火灾危险性与火灾类型、设计防火目标、防护对象的特征与环境条件以及喷头的喷雾特性等因素。
3.1.4系统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式系统
1)火灾危险性大、蔓延速度快,或存在大量可燃性液体的场所,应采用开式全淹没系统;
2)火灾危险性小、蔓延速度较慢,且初期火灾局限在设定区域内的场所,宜采用开式区域应用系统;
3)对于室外或半室外的含油带电设备,以及火灾发生在某一设各或局部区域的场所,应采用开式局部应用系统。
2闭式系统
1)环境温度不低于4℃,不高于70℃,且火灾蔓延速度慢的场所可采用闭式湿式系统;
2)防水要求高、严禁系统发生误喷或管道渗漏的场所,宜采用闭式预作用系统。

3细水雾喷枪栓
易阴燃或发生固体深位火灾的场所,以及其他需要人工辅助灭火的场所,宜设置细水雾喷枪栓。
3.1.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宜选择瓶组式系统,其他场所应采用泵组式系统:
1无法设置泵房;
2消防供配电条件无法满足系统工作要求。
3.1.6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宜采用组合分配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的储水量不应小于最大的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所需的用水量;
2瓶组式系统的防护区数量或保护对象个数不应超过3个。
3.1.7系统设计采用的产品及组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3.1.8采用开式全淹没系统的防护区内,影响灭火有效性的开口宜在系统动作时联动关闭。当开口不能在系统启动时自动关闭,宜在开口部位增设补偿喷头。
3.1.9采用开式局部应用系统时,周围气流速度不宜超过3m/s,超过时应采取围挡措施。
3.1.10系统设置在有爆炸危险性粉尘、可燃气体等的场所,其管网和组件应采取可靠的静电导除措施。
3.2设计参数
3.2.1系统设计应包含下列基本参数:
1设计压力、最小喷雾强度、设计喷雾时间、作用面积(或保护面积)、设计流量、贮水量以及供水供电要求;
2喷头的流量系数、最低工作压力、最大和最小安装间距、最大安装高度、喷头距保护对象的最大和最小距离。

3.2.2闭式系统的作用面积为140m,系统应按楼层或防火分区划分灭火分区,分区控制阀后的喷头总数不宜超过100只。
3.2.3闭式系统的喷雾强度和安装高度应根据附录A的要求进行火灾模拟试验确定。当喷头最低工作压力不小于10MPa时,也可根据表3.2.3的规定确定。

4系统组件
4.1一般规定
4.1.1系统应由供水装置、过滤装置、滢制阀、细水雾喷头等组件和供水管道组成。
4.1.2系统组件、管道和管件的公称压力不应小于系统的最大工作压力。泵组系统从水泵吸水口至贮水箱之间的管道、管件、阀门的公称压力不应小于1.0MPa。
4.1.3系统组件应具有耐腐蚀性能,当系统组件处于重度腐蚀环境中时,应采取防腐蚀措施保护。
4.1.4系统的主要组件应设置在能避免机械碰撞等损伤的位置,或采取防机械损伤等损伤的措施。
4.1.5系统应具有系统动作信号反馈功能。
4.2供水装置与过滤器
4.2.1瓶组式系统的供水装置应由贮水容器、贮气容器和压力示装置等部件组成,贮水容器、贮气容器应设置安全泄放阀。同一系统中的贮水容器或贮气容器,其规格、充装量和充装压力应分别一致。
4.2.2泵组式系统的供水装置宜由贮水箱、消防水泵、水泵控制柜(盘)、安全阀等部件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贮水箱应采用密封结构,并应采用不锈钢或其它能保证水质的材料;
2贮水箱应具有防尘、避光的技术措施;
3贮水箱应具有保证自动补水的装置,并应设置液位显示、低液位报警装置和溢流、透气及放空装置;
4消防水泵的测试和泄流水宜回流至贮水箱;
5消防水泵应具有自动和手动启动功能,应能采用手动操作方式停泵;稳压泵应具有自动启停功能,主备泵应具有自动切换功能;
6消防水泵宜具有巡检运行功能,巡检周期不宜大于7d;当巡检中接到启动指令时,应能立即退出巡检,进人正常运行状态。
7消防水泵控制柜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
8安全阀的动作压力应为系统最大工作压力的1.15倍。
4.2.3系统过滤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过滤器的材质应为不锈钢、铜合金或其它耐腐蚀性能相当的材料;
2过滤器的网孔直径不应大于喷头最小喷孔直径的80%;
3过滤器的摩阻应能满足系统管网水力计算的要求。
4.3阀门与管道、管件
4.3.1开式系统分区控制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有接收控制信号实现启动、反馈阀门启闭或故障信号的功能;
2应具有自动、手动和机械应急操作功能,并应采用手动操作方式关闭阀门;
3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对应于防护区或防护对象的永久性标识,并应标明水流方向。
4.3.2闭式系统区域控制阀应为带开关锁定或开关指示的阀组。
4.3.3闭式系统试水阀的接口大小应和管网末端的管道一致,测试水应排至安全的地方。
4.3.4系统管道应采用冷拔法制造的奥氏体不锈钢无缝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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