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0/T 228-2015 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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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规范
Code for green construction of construction
DBJ50/T-228-2015
主编单位: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施行日期:2016年3月1日
2015重庆
1总则
1.0.1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和环境保护的技术经济政策,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管理工作,提高重庆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水平,结合我市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工程的绿色施工。
1.0.3建设工程绿色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重庆市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术语
2.0.1建设工程construction projects
是指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各类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统称,主要包括工业与民用建筑、道路、桥梁、隧道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
2.0.2绿色施工green construction
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和环境保护(“四节一环保”)的建设工程施工活动。
2.0.3中水reclaimed water
是指施工现场各种排水经处理净化后达到《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25.1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标准,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
2.0.4建筑垃圾construction trash
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各类建设工程过程中产生的废物料。
2.0.5可再利用材料reusable materials
在不改变所回收物质形态的前提下进行材料的直接再利用或经过再组合、再修复后再利用的材料。
2.0.6绿色施工评价green construction evaluation
对工程建设项目绿色施工水平及效果所进行的评估活动。
3基本规定
3.1组织与管理
3.1.1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绿色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的内容应涵盖施工管理和“四节一环保”要求,明确绿色施工目标,实施目标管理,并经审批后实施。
3.1.2建设工程绿色施工项目应建立限制、淘汰落后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的制度,严禁使用国家、行业和重庆市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机具和设备。
3.1.3施工单位应建立绿色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强化技术管理,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及时收集施工过程资料。
3.1.4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编制绿色施工材料计划和生产进度计划,并经审批后执行。
3.1.5施工单位应建立绿色施工项目的合同、成本管理制度,建立合同台账、合同交底记录和发放记录,定期对施工成本进行分析。
3.1.6参建各方应积极推进建筑工业化和信息化施工,钢、木、装配式结构等构件应采取工厂化加工、现场安装的生产方式,构件的加工和进场顺序宜与现场安装顺序一致。
3.1.7施工现场宜采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如需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宜使用散装水泥。
3.1.8施工单位应按现行重庆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DB)50/T-221的规定,定期对施工现场绿色施工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做好检查记录与评价工作,并根据施工情况实施改进措施。
3.1.9施工项目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3.1.10管理职责
1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1)建设单位负责对绿色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2)在编制工程概算和招标文件时,应明确绿色施工的要求,并提供包括场地、环境、工期和资金等方面的条件保障;
3)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的设计文件、产品要求等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建立绿色施工协调机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负责对外协调。
2设计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1)应按现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和建设单位的使用功能要求进行绿色施工设计;
2)应协助、支持、配合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的有关设计工作。
3监理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1)应对建设工程绿色施工承担监理责任;
2)应审查绿色施工组织设计或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4施工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1)施工单位是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的实施主体,应组织绿色施工的全面实施;
2)实行总承包管理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对绿色施工负总责,并对专业承包单位的绿色施工实施管理,专业承包单位对工程承包范围的绿色施工负责;
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为绿色施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绿色施工,定期开展自检、联检和评价工作;
4)绿色施工组织设计或绿色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前,应进行绿色施工影响因素分析,并据此制定实施对策和绿色施工评价方案;
5)施工单位应制定绿色施工教育培训制度,积极组织教育培训。
3.2施工准备与现场管理
3.2.1施工准备
1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场地条件、周边环境和绿色施工总体要求,明确绿色施工目标、材料、方法和实施内容,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根据绿色施工要求,必要时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
2绿色施工组织设计或绿色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考虑施工现场的自然与人文环境特点;
2)应有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的措施;
3)应明确绿色施工的组织管理体系、技术要求和措施;
4)应选用先进的产品、技术、设备、施工工艺和方法,合理利用规划区域内的设施;
5)应包含改善作业条件、降低劳动强度、节约人力资源等内容。
3施工单位宜建立施工机械设备、材料数据库。应根据现场和周边环境情况,对施工机械和设备进行节能、减排和降耗指标分析和比较,采用高性能、低噪声和低能耗的机械设备;
4施工现场应实行信息化管理,除必须以纸质形式存在的资料外尽可能地减少纸张的使用;
5施工单位应积极推广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中的绿色、低碳建筑施工新技术。
3.2.2施工场地及平面布置
1在施工总平面设计时,根据施工各阶段的特点和要求,实行动态管理,应根据施工场地、环境和条件进行分析,制定具体方案;
2施工总平面设计宜利用现有场地及周边拟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管线等;
3施工总平面设计应科学、合理,临时建筑、物料堆放与机械设备定位应准确,施工现场场容场貌应符合绿色环保要求;
4施工前应制定合理的场地使用计划,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可按最低面积指标设计,有效使用临时设施用地:施工区域的划分和场地的临时占用区域应符合总体部署和施工流程的要求,施工中应减少场地干扰,保护环境;
5办公用房宜设置在工地入口处,临时设施应方便生产和生活;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宜分区域设置,场地应进行硬化处理;
6施工现场作业棚、库房、材料堆场等布置宜靠近交通线路和主要用料部位;
7塔吊等垂直运输设施基座宜采用可重复利用的装配式基座或利用在建工程的结构;
8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设备宜远离噪声敏感区;
9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应随施工阶段进行调整,分别绘制施工平面布置图,保证施工全过程平面布置的合理性。
3.2.3场区围护及道路
1施工现场宜设置两个以上大门;大门应考虑周边路网情况、转弯半径和坡度限制,大门的高度和宽度应满足车辆运输和消防需要,尽可能考虑与加工场地、仓库位置的有效衔接;
2施工现场大门、围挡和围墙宜采用可重复利用的材料和部件,并应工具化、标准化;
4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4.1地基与基础工程一般规定
4.1.1灰土、灰石、混凝土、砂浆宜采用预拌技术,减少现场施工扬尘,采用电子计量,节约建筑材料。
4.1.2施工方案应结合基础施工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绿色施工措施,主要内容应包括:组织管理措施、资源节约措施、环境保护措施、职业健康安全措施等。
4.1.3基础施工现场应优先选用低噪、环保、节能、高效的机械设备和工艺。
4.1.4土石方工程施工应加强场地保护,施工中减少场地干扰、保护基地环境。施工时应当识别场地内现有的自然、文化和构筑物特征,并通过合理的措施将这些特征保存,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明确场地内特殊区域和植物的保护方法;
2在满足施工、设计和经济方面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清理和扰动的区域面积,尽量减少临时设施、减少施工用管线;
3合理安排建设场地内被用作仓储和临时设施的用地,合理安排承包商、分包商及各工种对施工场地的使用,减少材料和设备的二次搬运。
4.1.5土石方工程在选择施工方法、施工机械、安排施工顺序、布置施工场地时应结合气候特征,减少因为气候原因而带来施工措施和资源消耗的增加,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合理的安排施工顺序,易受不利气候影响的施工工序应在不利气候到来前完成;
2安排好全场性排水、防洪,减少对现场及周边环境的影响。
4.1.6地基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间设置标准的分隔设施,做到连续、稳固、整洁、美观;
2易产生泥浆的施工,应实行硬地坪施工:所有土堆、料堆须采取加盖防止粉尘污染的遮盖物或喷西覆盖剂等措施;
3土石方施工现场大门位置应设置限高栏杆、冲洗车装置;渣土运输车应有防止遗酒和扬尘的措施;
4土石方类建筑废料、渣土的综合利用,可采用地基填埋、铺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再利用率应大于50%;
5搬迁树木应手续齐全;在绿化施工中应科学、合理地使用、处置农药,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1.7土石方工程开挖过程应详细勘察,逐层开挖,弃土应合理分类堆放、运输,遇到有腐蚀性的渣土应进行深埋处理,回填土质应满足设计要求。
4.1.8基坑支护结构中有侵入占地红线外的预应力锚杆时,宜采用可拆式锚杆。
Ⅱ土石方工程
4.1.9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完备的地质勘察资料及附近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公共设施的构造情况等相关资料,必要时应作施工勘察和调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及临近建筑的安全。
4.1.10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前应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土石方最短运距和各个项目施工的工序衔接,减少重复挖填,并与城市规划和农田水利相结合,保护环境,减少资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