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1891-2022 人防工程防护及防化通风设备安装标准
附件大小:4.5MB附件格式:1个直链文件,格式为pdf
所属分类:工程规范
分享会员:芳华
分享时间:2022-07-24
最后更新:
资源简介/截图:
ICS 93.020
CCS P 18
DB42
湖北省 地方标准
DB42/T 1891—2022
人防工程防护及防化通风设备安装标准
Code of practice for installation of protection and chemical protection
ventilation equipment in civil air-defence works
2022-06-28 发布 2022-08-28 实施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人防工程防护及防化通风设备的设计、安装、检测及维护的一般规定及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内新建、改建、扩建的5级、6级各类人防工程。地铁区间防护门框、门扇安装
技术要求应由人防专业设计根据其构造给出,防护设备安装单位应依据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4295 空气过滤器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38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 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08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 50134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4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75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GB 55019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RFJ 01-2014 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标注和着色标准
RFJ01-2015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
RFJ 04-2009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试验测试与质量检测标准
RFJ 001-2018 人民防空工程复合材料(连续玄武岩纤维)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标准
RFJ 003-2021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与安装质量检测标准(暂行)
RFJ 004-2021 人民防空工程复合材料(玻璃纤维增强塑料)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标准(暂行)
RFJ 013-2010 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 50038、GB 50225、RFJ 013-201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人防工程 civil air defence works
即指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
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3.2
防护设备 protective equipment
为防止冲击波、毒剂等通过而设置于孔口或管线上的设备。
3.3
防护门 blast door
能阻挡冲击波通过的门。
3.4
防护密闭门 airtight blast door
既能阻挡冲击波又能阻挡毒剂通过的门。
[来源:GB 50038-2005,2.1.35]
3.5
密闭门 airtight door
能阻挡毒剂通过的门。
[来源:GB 50038-2005,2.1.36]
3.6
防护密闭封堵板 airtight blast shutter
临战安装、具有防护密闭功能的封堵组件。
3.7
隔绝式防护 isolated type protection
依靠防护密闭设施,将工程内部与外界受染空气隔绝的防护方式。
[来源:RFJ 013-2010,2.0.11]
3.8
防爆波活门 blast valve
简称活门。装于通风口或排烟口处,在冲击波到来时能迅速自动关闭的防冲击设备。
3.9
自动排气活门 automatic exhaust valve
超压自动排气活门的简称。靠活门两侧空气压差作用自动启闭的具有抗冲击波余压功能的排风活
门。能直接抗冲击波作用压力的自动排气活门,称防爆自动排气活门。
3.10
密闭阀门 airtight valve
保障通风系统密闭防毒的专用阀门。包括手动式和手、电动两用式密闭阀门。
[来源:GB 50038-2005,2.1.53] 2
3.11
气密测量管 air tightness measuring tube
预埋在工程口部各道密闭隔墙上用以测定口部气密性或取样用的穿墙短管。
[来源:RFJ 013-2010,2.0.1]
3.12
增压管 booster tube
清洁式进风与滤毒式进风呈并联的进风系统中,位于通风机出口管与清洁式进风管上两密闭阀门之
间的连接管。
[来源:RFJ 013-2010,2.0.2]
3.13
测压管 pressure measuring tube
工程主体内的测压装置与外界大气之间的连接管。
[来源:RFJ 013-2010,2.0.3]
3.14
过滤吸收器 filter absorber
滤除受染气流中的毒剂、生物战剂和放射性灰尘的过滤器。
[来源:RFJ 013-2010,2.0.17]
3.15
防爆地漏 blastproof floor drain
战时能防止冲击波和毒剂等进入人防工程室内的地漏。
[来源:GB 50038-2005,2.1.57] 4 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人防工程和设施的设置应满足人民防空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总体要求,并遵循场地安全、交
通便利和出入方便的原则。设计应根据人防工程种类,合理采取相应的防护、防化措施。防护、防化设
施使用应因地制宜、平战结合,集约利用资源。
4.1.2 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施应保障安全,长期备用,便于管理。
4.1.3 人防工程应保证其密闭性,人防围护结构,即人防底板、人防外墙、临空墙、门框墙、密闭隔
墙、人防顶板等围护结构均宜采用防水混凝土进行浇筑。
4.1.4 工程口部、防护密闭段、采光井、水库、水封井、防毒井、防爆井等有防护密闭要求的部位,
应一次整体浇筑混凝土,人防工程所有部位不允许后开洞。
4.1.5 施工缝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顶板、底板不宜设施工缝,顶拱、底拱不宜设纵向施工缝;
b) 侧墙的水平施工缝应设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 500mm 的墙体上;当侧墙上有孔洞时,施工缝
距孔洞边缘不宜小于 300mm;
c) 当采用先墙后拱法时,水平施工缝宜设在起拱线以下 300 mm~500mm 处;当采用先拱后墙法时,
水平施工缝可设在起拱线处,但必须采取防水措施;
d) 垂直施工缝应避开地下水和裂隙水较多的地段。
4.1.6 人防工程战时防护通风设计应按防护单元设置独立的系统。
4.1.7 人防工程战时防护通风设计应与上部建筑的通风系统分开设置。
4.1.8 人防工程战时防护通风设计选用的设备及材料,除应满足防护和使用功能要求外,还应满足防
潮、卫生及平时使用时的防火要求,且便于施工安装和维修。
4.1.9 人防工程战时防护通风设计,宜根据房间功能,分别对设备、设备房间及管道系统采取相应的
减噪措施。
4.1.10 人防工程选用的滤尘、滤毒等防化设备应是经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认证、具有人防专用设备生
产资质厂家生产、在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备案,列入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人民防空专用设备产品
目录》并经相关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
4.1.11 引入人防工程的空调水管和采暖管道,在穿过人防围护结构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密闭措施,并
应尽可能避开人防工程的重要部位(如防毒通道、密闭通道等),防护密闭措施应符合本文件第 4.5.5~
4.5.8 条的规定。
4.1.12 电气设计除应满足战时用电的需要外,还应满足平时用电的需要。
4.1.13 电气设备应选用防潮性能好的定型产品。
4.2 建筑设计
4.2.1 防护、防化设备安装的防火要求
4.2.1.1 人防工程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防排烟设施、房间内部装修等应符合 GB 50098
和 GB 50016 的规定。
4.2.1.2 设置在人防工程内的汽车库、修车库,其防火设计应按 GB 50067 的规定执行。
4.2.1.3 防火分区的划分宜与防护单元相结合。
4.2.1.4 人防防护、防化设置应满足平时防火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a) 防火墙被防护、防化设备破坏其完整性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处理,如加装防火门、窗、防火卷
帘或采取防火封堵措施等,加装的防火措施应有利于平时和战时两种工况下的快速转换;相同
工况下需要同时朝向同方向开启的防火门和防护设备不应套装在一起;
b) 柴油发电机房与电站控制室之间的密闭观察窗除应符合防护密闭要求外,还应达到甲级防火窗
的性能;
c) 柴油发电机房与电站控制室之间的连接通道处,应设置一道常闭甲级防火门;
d) 柴油发电机房的贮油间,墙上应设置向疏散方向开启的防火门,其地面应低于与其相连接的房
间(或走道)地面 150 mm~200mm 或设门槛;
e) 平时通行和疏散通道上的人防门及平时通风井口的人防门应设置固定支撑,保证平时状态下能
完全开启,不影响防火疏散和进风、排风。
4.2.1.5 穿过防火墙或设置有防火门的隔墙处的管道和管线沟,应采用 A 级防火材料将空隙填塞紧密。
4.2.1.6 当采用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代替甲级防火门时,应选用相应等级的防护防火门、防
护防火密闭门或防火密闭门,其耐火性能应符合甲级防火门的要求,且不应用于平战结合公共场所的安
全疏散出入口处。
4.2.2 防护、防化设备安装的装修要求
4.2.2.1 装修工程应根据使用功能等要求,采用节能、环保型装修材料,且应符合 GB50016、GB 50325
的规定。
4.2.2.2 人防工程的内部装修应按 GB 50222 的规定执行。
4.2.2.3 防护、防化设备的油漆应根据战时及平时的功能需要,并按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原则
确定,其色彩、饰面材料的处理上应有利于改善人防工程的环境条件。
4.2.2.4 人防工程室内的装饰不应降低人防工程的抗力要求,不应影响防护、防化设备的战时功能和
平时检修。
4.2.2.5 防空地下室的顶板不应抹灰。平时设置吊顶时,应采用轻质、坚固的龙骨,吊顶饰面材料应
方便拆卸。密闭通道、防毒通道、洗消间、简易洗消间、滤毒室、扩散室等战时染毒区域,其墙面、顶
面、地面均应平整光洁,易于清洗。
4.2.2.6 设置地漏的房间和通道,其地面坡度不应小于 0.5%,坡向地漏,且其地面应比相连的无地漏
房间(或通道)的地面低 20 mm。
4.2.2.7 柴油发电机房、通风机房、水泵间及其它产生噪声和振动的房间,应根据其噪声强度和周围
房间的使用要求,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
4.2.2.8 防护、防化设备的钢材表面应作涂料防护,并应符合 RFJ 01-2014 的规定。
4.2.3 防护、防化设备安装的工程内部构造要求
4.2.3.1 人防工程的围护结构防水等级及技术要求应符合 GB 50108 的规定,并应设排水设施;出入口、
窗井、下沉庭院、风井等应有防止涌水、倒灌的措施。
4.2.3.2 当有无障碍要求时,防护设备的安装应符合 GB 55019 的规定。
4.2.3.3 人防门应开启方便、坚固耐用。开向疏散走道及楼梯间的门扇开启后,不应影响走道及楼梯
平台的疏散宽度。
4.2.3.4 无障碍通行的路线上,人防门不应设挡块和门槛,门洞净宽不应小于 1.2m,门口有高差时,
高度不应大于 15mm,并应以斜面过渡,斜面的纵向坡度不应大于 1:10。
4.2.3.5 单扇人防门开启(最小 90°开启)要求门前门洞宽度+500 mm 范围内无阻挡,门洞上方要求
400mm 范围内无阻挡。双扇人防门开启(最小 90°开启)要求门洞半宽+600 mm 范围内无阻挡,门洞上方要求 500 mm 范围内无阻挡。门开启后应根据选取门的类型考虑 500 mm~1000 mm 的门扇停放空间。人防门的安装应避免对平时功能和消防安全产生破坏。
4.2.3.6 生活饮用水水池(箱)的材质、衬砌材料和内壁涂料不应影响水质。
4.2.3.7 通风机房、吊装设备及暗装通风管道系统的调节阀、检修口、清扫口应满足运行时操作和检
修的要求。
4.2.3.8 当人防电站控制室及人防战时配电室开间大于 7.0m 时,至少应设 2 个出入口,其中一个出
入口的防火门门洞净宽及通道的大小应满足运输配电柜的需要,否则应预留运输条件。
4.2.3.9 人防工程出入口、吊装孔、检修口上方宜设有防坠落设施(如周围加装栏杆、设置防坠网等)。
4.2.3.10 人防集水坑的设置除满足人防防护要求外,还应不影响平时人员通行和无障碍要求。
4.2.3.11 从室外地面至多层地下室底层的外附壁式防爆波电缆井,宜在井内每层地下室的层高处设置
钢筋混凝土楼板及人孔,防止人员高空坠落。
4.2.3.12 吊装孔作为人防运输大型设备的运输口,宜设置于建筑物投影范围之外,不影响平时人员通
行和无障碍要求,吊装孔内应有防坠落措施。
4.2.3.13 人防风井应具有防洪、防雨、防小动物进出和人员攀爬及防坠落措施。风井宜与地面景观结
合设计,不应影响平时消防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