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1771-2016 黑龙江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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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C DB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1771-2016
备案号:J13484-2016
黑龙江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Heilongjiang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Engineering Documeutation
2016-06-27发布2016-08-27实施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1总则
1.0.1为了加强黑龙江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的规范化管理,统一全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标准,保证工程实体质量和提高管理水平,结合本省实标情况,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随工程。
1.0.3黑龙江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除执行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黑龙江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municipal infrastructre engineering
指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粱工程、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城镇燃气输配工程、城镇供热管网工程、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2.0.2工程资料engineering 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包括从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勒察、设计、监理、施工到竣工验收等一系列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文件、记录、图表、声像制品等的总称。
2.0.3工程档案engineeri ngarchives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2.0.4建设工程电子档案project electronic archives
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参考和利用价值并作为档案保存的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
2.0.5工程准备阶段文件pre-construction document
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用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6监理资料project supervision document
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的监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
2.0.7施工资料constructing document
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
2.0.8竣工验牧资料handing over document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9峻工图as-built drawing
工程竣工验收后,用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10组卷filing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分门别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称为组卷。
2.0.11归档putting into record
工程资料形成部门或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工程资料整理组卷后,按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过程。
3基本规定
3.0.1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将工程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0.2工程资料应随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形成。
3.0.3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每项建设工程应编制一套电子档案,随纸质档案一并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3.0.4工程竣工后各相关单位应对工程资料进行归档保存,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的保存管理应按有关程序和规定执行。
3.0.5建设单位应按下列规定完成工程文件的整程、归档、验收、移交等工作:
1在工程招标及与助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明确竣工图的编制单位、工程档案的编制套数、编制费用及承担单位、工程档案的质量要求和移交时间等内容;
2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
3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5收集和整理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阶段形成的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
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提请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7对列入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应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3.0.6勒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3.0.7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管理的,总包单位应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3.0.8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应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资料,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3.0.9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0.10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按承包合同中钓定的份数和规定的时间,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北的施工资料,并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3.0.1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监理资料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设专人负责收集、编制、整理、保存,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后移交建设单位。
3.0.12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审验合格后,必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3.0.13建设、附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工程资料员应经过专业培训。
3.0.14各参建单位必须认真履行工程档案管理的责任与义务,建立和完善符合本规程关于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组卷等规定的工作标准和要求。
3.0.15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实时或定期对工程档案移交情况进行监管,应对未及时报送工程档案的建设单位予以公布。
4工程资料分类与编号
4.1工程资料分类
4.1.1本规程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的类别分为A、D、C、D、E五大类:A类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B类为监理资料;C类为施工资料;D类为峻工图;E类为工程峻工验收资料。
4.1.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用大写英文字母“A”表示,即A类。分为立项文件(A1)、建设规划用地文件(A2),察、设计文件(A3)、工程招投标及合同文件(A4)、工程开工文件(A5)、商务文件(A6》、工程建设基本信息(A7)、其他文件(A8)。
4.1.3监理资料用大写英文字母“B”表示,即B类。
4.1.4施工资料用大写英文字母“C”表示,即C类,分为施工管理资料(C1》、施工技术资料(C2)、施工物资资料(C3)、施工测量资料(C4)、施工记录(C5)、施工检测资料(C6)、施工质量险收资料(C7)。
4.1.5竣工图用大写英文字母“D”表示,即D类。包括道路峻工阳、桥梁峻工图、给水排水管道工程峻工图、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竣工图、,城镇燃气输配工程竣工图、城镇供热管网工程竣工图、城镇净(污)水处理程峻工图、垃圾填埋工程峻工图、园林绿化工程峻工图。
4.1.6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用大写英文字母“E”表示,即E类。包括峻工验收与备案文件(E1)、竣工获算文件(E2)、工程声像文件(E3)、其他工程文件(E4)。
4.1.7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分类、整理宜按表4.1.7规定执行。表4.1.7给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常用表格,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用表宜符合木规程附录E,当采用本规程未涉及的表格时,可依据合同约定,参服相关标准规定,增减相应表格:未提供表式(表样)的可自行设计表式(表样)。
4.1.8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贤料应符合黑龙江省《园林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DB23/1673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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