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2/T 046-2018 贵州省建筑岩土工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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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J
DB52/T046-2018
备案号
贵州省建筑岩土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For building projects in Guizhou Province
2018-01-10发布2018-02-01实施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1总则
1.0.1贵州地区有其独特的地质条件,为了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结合地方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以贵州常见且积累一定工程实践经验的岩土工程问题为内容进行编制,是结合地区特点和经验,对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相关章节的补充和延伸。
1.0.3本规范编写内容以岩土工程勘察为主,对岩土工程设计、施工、检测、监测,也提出了基本工作要点及技术要求。
1.0.4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岩土工程勘察项目,政工程参照执行。
1.0.5本规范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为详细勘察阶段,初步勘察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应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1.0.6本规范应与贵州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52/45)配套使用。
1.0.7除应执行本规范外,贵州省建筑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监测、监理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法规。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岩土工程勘察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investigation
为建设工程而进行的、对地质、岩土、地下水及地质环境等工程条件的调查研究,是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勘探与取样、原位测试与室内试验、检验与监测、分析与评价及编写勘察报告等工作的总称。
2.1.2岩土工程勘探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exploration
岩土工程勘察的一种手段,包括钻探、井探、槽探、坑探、洞探以及物探、触探等。
2.1.3工程地质测绘engineering geologic mapping
采用搜集资料、调查访问、地质测量、遥感解译等方法,查明场地的工程地质要素,并绘制相应的工程地质图件。
2.1.4原始资料original material
勘察过程中形成的未经加工的、真实反映客观情况的各种记录,包括手工记录和自动采集的观测数据、测试数据、像片、录像等,原始资料一般不对外提交。
2.1.5岩土工程勘察报告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investing-ation report
在原始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整理、统计、归纳、分析、评价,提出工程建议,形成系统的为工程建设服务的勘察技术文件。一般由文字报告、图表以及必要的附件组成。
2.1.6原位测试in-situ tests
保特岩土原来的结构、湿度和应力状态的情况下,对岩土体进行的有关建筑性能的测试。
2.1.7现场检验in-situ inspection
在现场采用一定的检测手段,对勘察成果、地基方案(处理)效果及设计施工措施提出定量评价指标。
2.1.8现场监测in-situ monitoring
在现场对岩士性状、地下水变化、岩土体结构应力应变进行系统监控和观测。
2.1.9地基承截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soil bearing capacity
由截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2.1.10主要受力层main bearing1ayer
条形基础底面以下3倍基础宽度、或独立基础底面以下1.5倍基础宽度深度范围,且厚度不小于5m的土层。
2.1.11岩石质量指标rock quality designation(RD)
用直径为75mm的金刚石钻头和双层岩芯管在岩石中钻进,连续取芯,回次钻进所取岩芯中,长度大于10cm的岩芯段长度之和与该回次进尺的比值,以百分数表示。
2.1.12地基处理ground treatment
指为提高岩士地基的建筑性能而采取的人工处理方法。用以提高岩土地基的承截能力和改善其变形性质。
2.1.13滑坡s1ide
具备临空面和软弱结构面的斜坡,在客观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产生滑移的坡体。
2.1.14工程边坡engineered slope
经人类工程活动,在斜坡上产生的、具一定高差和较大坡度的人工地形,或为人类工程建设需要而应该评价的处在斜坡上的自然地质单元。
2.1.15支挡结构retaining structure
在工程必须与周围环境保持必要的标高差异时,对其采取的安全稳定的挡土(岩)结构物,或为使岩土体不致滑移而采取的挡土(岩)结构措施。有临时性和永久性两类。
2.1.16基坑excavations
为进行建(构)筑物地下部分的施工由地面向下开挖出的空间。
2.1.17岩土参数标准值standardized value for geotechnical parameter
岩土参数的基本代表值,通常取概率分布的0.05分位数。
2.1.18软基座Soft foundation
红粘土特有的土层结构,从上至下一般有硬望、可塑、软塑、流塑状。土层呈上硬下软组合,边坡挖时,常因下部土层软弱,边坡容易产生坡顶开裂、边坡下挫滑动等破坏。
3红粘土地基
3.1一般规定
3.1.1颜色为棕红、褐黄,覆盖于碳酸盐岩系之上,液限大于或等于50%的高塑性粘土可判定为红粘土。红粘土经搬运、沉积后仍保留其特征,且液限大于45%的土,可判定为次生红粘土。
3.1.2红粘土除按成因分类外,根据工程需要可按以下特征进行岩土工程分类:
1红粘土的状态按表3.1.2-1中的含水比aw判定,进行静力触探时也可按比贯入阻力Ps进行判定。
2红粘土的结构类型、综合灵敏度指标和裂隙发育特征按可表3.1.2-2分类。
3.2红粘土地基岩土工程助察与评价
3.2.1红粘土场地岩土工程测绘与调查应查明以下内容:
1不同地貌单元红粘土和次生红粘土的分布、厚度、物质组成、士性等特征及其差异;
2下伏基岩岩性、岩溶发育特征与红粘土土性、厚度变化的关系;
3土体结构特征,土体中裂隙发育的密度、深度、延展方向等特征规律,地裂缝的成因及分布特征;
4斜坡与人工边坡的土性、坡率与高度、裂隙分布及变形破坏特征的调查统计;
5地表水及地下水的分布、水位动态与红粘土状态在埋深方向的关系;
6已有建筑物开裂原因分析,勘察、设计与施工经验等。
3.2.2红粘士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及测试按下列规定执行:
1)采用钻探、原位测试、取样室内试验等勘察手段;
2)钻探施工应干作业,回次钻进深度应小于螺纹钻头长度或取土管长度,用岩芯管钻进每回次不宜超过0.5m.50mm螺纹钻限于鉴别土层且深度不得超过6.0m;
3)每栋建筑应布置不应少于3个钻孔,自红粘土顶面往下应每间隔不大于0.5m取1件土样,测定其含水比的变化。原位测试与取试样应按土质单元进行,每栋建筑单元勘探点数量不应少于3个,并在场地上均匀分布,各土质单元参加统计的测定值不少于6个。对坚硬状态、硬塑状态及可塑状态的红粘土,原位测试宜采用截荷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对软塑、流塑状态红粘土,可采用旁压试验和十字板剪切试验。
4)对于建筑群勘察,每栋建筑物应取样,划分红粘土土质单元。采取质量等级为I-Ⅱ级的原状土,必须使用与质量等级相对应的取土器,采取软塑、流塑土试样应使用活塞取土器,并采用快速静力连续压入或重锤少击法取样。为鉴别土的状态可连续采取Ⅱ级保湿土试样:
5)需要进行地基变形验算、地基承截力或稳定验算时,除测定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外,对裂隙发育的红粘土应作三轴剪切及无测限抗压强度试验。评价边坡稳定还可进行重复慢剪等试验。判别红粘土胀缩性应进行收缩和复浸水试验。
2勘探点的布置应沿建筑轴线布置,勘探点间距:对I类地基应取12m一24m:对II类地基应取6m~12m。对厚度和状态变化大的地段,勘探点应加密布置,独立基础应一柱一孔。
3红粘土地基勘探深度,应根据红粘土状态及红粘土地基分类确定。
4填土地基
4.1一般规定
4.1.1填土应根据以下规定,按照堆填方式进行分类:
1非压实填土:由生产和生活废弃物在地表自然堆填而成,按其物质组成可分为:
1)素填土:由碎石土、砂土、粘性土等一种或多种材料组成,不含或少含杂物;
2)杂填土:含有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杂物混合组成;
3)工业废料填土:由炉渣、煤灰、煤矸石等组成;
4)混合填土:由上述二种以上填土混合组成。
2压实填土:对选定的填料按压实标准,有组织分层填筑的土层。按压实方法可分为:
1)机械振动碾压填土;
2)强夯压实填土。
4.1.2当使用非压实填土作为建筑物的天然地基时应进行专门勘察。对填土地基处理利用前,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设置试验区进行设计参数验证试验。
4.1.3填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对非压实填土地基,勘探测试工作除应满足现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有关规定外,尚应结合山区填土空间分布的复杂性、物质成分多样性,勘探点应加密,并应采用钻探、井探、触探、物探等综合勘探手段。
2对压实填土应分别对拟填场地与填料场地及周边有影响的范围进行勘察。
4.1.4填土地基岩土工程设计,应根据建筑物体型、结构荷截、填料性能及大气降水影响等,结合现场条件及地区经验,进行以下工作内容:
1非压实填土应验算地基承截力、变形及场地稳定性;
2压实填土应根据压实填土质量目标,提出12种地基处理方法,并根据试验区试验结果对加固效果、技术经济及环境影响等作出评价:进行岩土工程设计,验算地基承截力、变形及场地稳定性。确定地基加固范围、加固目标值、施工工艺、检测方法及技术措施等;
3提出填土地基施工及使用期监测的技术要求;
4提出填土地基上建筑与结构的处理建议。
4.1.5填土地基施工与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建立加固全过程信总化施工管理体系,优化加固设计,及时调整施工工艺;
2压实填土应采用与试验区相同的检测手段与技术标准,进行分层质量检测。
4.2非压实性填土地基的岩土工程助察与评价
4.2.1填土场地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地形地貌的变迁、填料来源、堆填年限与堆填方式;
2填土分布、厚度、物质组成,下卧岩土的工程特性及填土基底的稳定条件;
3根据钻探、土工试验、原位测试资料划分土质单元;
4填土的自重固结及外截作用下排水固结条件与特征;
5填土中水的赋存、运动条件,与邻近水体的联系,分析对填土固结与施工的影响。
6查明有无暗浜、暗塘、渗井、废土坑、旧基础及古基的存在并提出处治建议。
4.2.2填土地基勘探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细粒填土宜采用标准贯入、静力触探、轻型动力触探等:对含较多粗粒的杂填土、工业废料填土,宜采用重型或超重型动力触探、钻探及井探;
2每栋建筑物不应少于4个勘探点,勘探点间距宜为6m~12m,填料性质及厚度变化较大取小值。勘探深度穿过填土层底部,当有下卧软弱土层时,勘察深度应超过软弱下卧层变形计算深度;
3应选择有代表性的位置布置探井,每类填土不宜少于两个并在井中取试样;
4对分布范围较大的填土区,官采用综合物探方法。根据场地条件、勘探要求及填土物性参数特征等,选用地震、地质雷达、声波、高密度电测等方法;
5当场地存在塘、坑、浜,分布有软土,应考虑填筑的不利影响。
6当场地天然坡度大于20%,应对稳定性进行评价。
7当填土场外围存在填土边坡时,应进行专门勘察,并对其稳定性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