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T 745-2012 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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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80 DB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52T745-2012
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about fire alarm information display and evacuation indicating system
2012-04-18发布2012-05-18实施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内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琉散指示系统的术语定义、设计、安装、验收和使用维护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中设置的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和使用维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作。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17945消防应急照明和琉散指示系统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A385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
GA836建改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灯device of Fire alarm information displaying and evacuation indicator
在正常监视状态下,显示所在楼层(区域)安全疏做信息:在火灾报警状态下,显示火灾发生的楼层(区域)信息,同时发出安全疏散语音提示、文字指示信息的装置。
3.2
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琉散指示控制器central control panel for Fire alarm information displaying and evacuation indicator
与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能实时将火灾报警信息传送到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做指示灯的信号转换装置。
3.3独立式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系统independent system fire alarm information displaying and evacuation indicator
由一个或多个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琉做指示装置组成,在正常监视状态下,显示所在楼层(区域)安全琉散信息:在火灾状态下,可以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探测器的火灾信息,并显示火灾报警眉息,同时发出安全琉故语音提示、文字指示信息的系统。
3.4
网络式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琉散指示系统network system of fire alarm information displaying and evacuation indicator
由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琉做指示控制器和多个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琉散指示终端、消防电源等组成。与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在正常监视状态下,显示所在楼层(区域)安全琉散信息:在火灾报警状态下,实时显示火灾发生楼层(区域)信息,同时发出安全疏散语音提示、文字指示信息的系统。
3.5
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系统system of intelligent fire alarm information displaying and evacuation indicator
由独立式火灾报警系统信息显示及琉散指示系统和网络式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系统组成,具备根据火灾发生部位的不同自动调整琉散指示方向或琉散指示信息的功能。
4系统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琉散指示系统应独立设置,并与火灾报警系统联动,承担显示现场火灾部位信息(包括楼层、房间等)、琉散信息提示和安全琉散语音提示的任务。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琉散指示控制器应与火灾报警控制器设置在同一位置。
4.1.2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系统的配置应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可靠、适用的设备。
4.1.3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琉散指示系统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并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
4.2系统设置
4.2.1下列场所应设置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琉散指示系统。
a)建筑总而积大于20,000m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b)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m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c)建筑总而积大于10,000m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d)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m的影周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e)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m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f)建筑总面积大于300m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0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如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