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T 1147-2016 贵州省职业健康检查规范

附件大小:5.9MB
附件格式:
所属分类:其他规范
上传会员:
上传时间:
最后更新:
资源简介/截图:

ICs13.100
DB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52/T1147-2016
贵州省职业健康检查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examination in Guizhou province
2016-11-15发布2017-05-14实施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52/T 1147,DB52/T 1147-2016,检查规范,职业健康,贵州省,DB52/T 1147-2016 贵州省职业健康检查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的术语和定义、总则、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贵州省区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势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6403声学测听方法纯音气导和片导听阙基本测听法
DT2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
G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235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有委员会令第48号[2016】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5号[2015])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5号[2007])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
职业病分类和目求(国卫疾控发[2013]48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资质许可范围内,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及应急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
3.2
职业健康检查表
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后,综合分析健康检查结果,对每个接受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出具的健康评估的规范性文书。
3.3
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

受用人单位委托,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相关规范与标准,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后,向劳动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用人单位出具的评估受检者团体健康状况的规范性文书。
4总则
4.1原则
4.1.1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多、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多、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职业病诊断标准和本规范独立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结论负责,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4.1.2职业健康检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公平、及时、便民的原则。
4.2职责
4.2.1职业健康检查的主要目的是根据接触或即将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的健康状况,评价其对于已从事或将从事的工作适任的程度,并为职业病诊断提供健康本底资料。
4.2.2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医学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分为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及离岗后健康检查。
4.2.3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分为粉尘类、化学因素类、物理因素类、生物因素类、放射线类和其他六类,职业健康检机构应当在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资源链接请先登录(扫码可直接登录、免注册)
①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如果您对本资料有版权申诉,请及时联系我方进行处理(联系方式详见页脚)。
②由于网络或浏览器兼容性等问题导致下载失败,请加客服微信处理(详见下载弹窗提示),感谢理解。
③本资料由其他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数量等令人满意,若存在资料虚假不完整,请及时联系客服投诉处理。

投稿会员:rrrrrrr
我的头像

您必须才能评论!

手机扫码、免注册、直接登录

 注意:QQ登录支持手机端浏览器一键登录及扫码登录
微信仅支持手机扫码一键登录

账号密码登录(仅适用于原老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