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1447-2021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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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020.40
Z05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1447-2021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of rural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ies (on trial)
2021-09-03发布2022-03-01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衣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的总体要求,包括户内设施、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与维护管理,属于具有纲领性与原则性的文件,针对悔一种处理工艺的运维规定不在本文件范用内。
本文件适用于处理规模小于500m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4安全标志
GB4284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
GB7959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GB15562.1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
GB50014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T21431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GBT3707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导则
GBT4020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评价技术要求
GBT51347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
GBZT205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HJ574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HJ2005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2015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HJ2038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
CJ6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CJJT54污水自然处理工程技术规程
CJ60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CJ124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T233建筑小区排水用塑料检查井
CJT295餐饮污水隔油器
CJT441户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行业标准
DB36W110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村生活污水rural sewage
农村(包括自然村、行政村和乡集镇、集中居民点)居民生活活动中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冲厕、洗涤、洗浴和厨房排水,不包括工业废水和畜禽养殖废水。
3.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ural sewage catment facility
对农剂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
3.3
运行管理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从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操作与维护的活动。
4一般规定
4.1总体要求
4.1.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应当遵循“攻府主导、群众参与、属地管理、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实现“设施完好、管理规范、水质达标”的目标。
4.1.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及管理宜采用城乡统筹,构建以县(市、区)人民攻府为清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运维单位为报务主体的“五位一体”管理体系。
4.1.3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摸、工艺特点和所处环境,可采取不同方式做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效运维监管。对于纳管处理的,宜采用城乡一体化运维方式:对于规模较大、工艺复杂、运行维护技术要求较高的污水处理设施,宜由责任主体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作为运行维护单位:对于规摸较小、工艺简单、运行维护技术要求较低的污水处理设施,可以由乡镇(街道)人民攻府或委托村委员会自行运行维护管理。
4.1.4运维责任主体应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经费,积极探索市场机制,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运维。
4.1.5运维服务单位应按照本文件的要求开展处理设施的运维工作,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不断改善处理设施的运行效果。
4.1.6运行管理人员应熟悉处理工艺和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技术指标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等,定期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保养、检查和维修,预防设备发生功能障碍和故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检查常见间题见附录A。
4.1.7按处理设施的属性,运维的开展对象划分为户内设施、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和其它附属设施的运维。
4.2安全作业
4.2.1运维报务单位在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同时,应制定运维安全作业规章制度,防止出现安全生产事故,保障运维人员人身和处理设施财产安全。
4.2.2运行维护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性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
4.2.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设备房应配备灭火用具,并定期检查:污水处理材料(如生物坑料、药剂)的推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电源控制柜等宜选用耐火性能好的绝缘材料制作。
4.2.4电气设备要严格按其性能运行,不准超载运行,做好经常性的检修保养:易发热和易产火花的电气设备,应与甲烷等易燃气体产生区域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2.5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避雷装置进行检修保养,保持接地良好:雷雨天应避免登高作业,避免站在高处如检修监控极像仪器、避免在设备房或控制柜等高大物体边久留。
4.2.6污水池建好后要将安全盖板盖好,防止行人、小孩及牲畜掉入池内。
4.2.7对污水池、泵站、厌氧消化池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设施进行检修时应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危险区域进行作业。
4.3应急管理
4.3.1运维服务单位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3.2雨季运维要做好雨期安全教育工作,大雨过后要及时组织运维人员对管网及设施进行检查,对隐患进行排查处理。
4.3.3当排放水质超标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对水质超标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经处理的污水溢流,待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常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