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33030-2018 国民经济行业用电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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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电力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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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4 NB
备案号:64676-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NB/T33030-2018
国民经济行业用电分类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 for national economic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activities
2018-06-06发布2018-10-01实施
国家能源局发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民经济行业用电分类体系和每项分类的用电活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电力行业管理部门和电力企业开展的行业用电统计工作,适用于在国家宏观管理过程中,对整体经济活动的行业分类用电信息的分析处理和辅助决策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干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政单)适用于本义件。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T4754一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31428-2015某化工术话
GB/T32375-2015电石生产安全技术规程
GB/T33321-2016黄磷生产技术规范
GB/T32510-2016抽水蓄能电厂标识系统KKS)编码导则
国统办设管字〔2018)93号
关于印发《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网路版)》的通知
国统设管函〔2018)74号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4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
能源节能(1990)1149号电力网电能损耗管理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经济活动economic activity
人们从事物质生产及其相应的交袭、分配和消费的活动。
3.2
行业industry
从事相同性质的经济活动的所有单位的集合。
3.3
法人单位corporate unit
具各下列条件的单位为法人单位: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4
产业活动单位establishment
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为产业活动单位:一在一个畅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经济活动:
——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
——能够掌操收入和支出等资料。
3.5
非法人组织unincorporated organization
依法成立,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经济活动的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具备以下特征:
——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设立;
——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场所;
——有一定的财产或经费,但该财产或经费不是独立的,归其所属法人或公民所有;
——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当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
3.6
电力用户power consumer
以电力作为能源消费方式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供电企业营业户,独立于电网的具有自发电功能的用户,以及发电企业、供电企业等承担电力生产、供应服务职能的用户。其中,供电金业营业户是指依法与供电企业建立供用电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趸购转售电企业。
3.7
用电量electricity consumption
电力用户在经济活动、生活活动中所消耗的电能量,常用单位为千瓦时(kW·h)。
3.8
三次产业分类法three industry classification
三次产业分类法由新西兰经济学家费数尔首先创立,英国经济学家、统计学家克拉克在费橄尔的基础上,采用三次产业分类法对三次产业结构的变化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的实证分析,总结出三次产业结构的变化规律及其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根据国统设管函〔2018)74号文《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规定,我国三次产业的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产业:包括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海业在内的农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包括国民经济中的采矿业(不會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流通业、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行业、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行业、为杜会公共需要服务的行业。具体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4分类原则和规定
4.1分类的基本原则
本标准采用以下原则划分国民经济行业的用电活动:
一是全面性,本标准涵盖了全社会所有经济活动和居民家庭生活活动,将社会各环节的电力清费活动全部纳入分类体系。
二是科学性,本标准以GBT4754一2017为基础,其中涉及的术语概念、分类定义充分借鉴了国家颁布的相关专业标准及文件,科学、规范地界定了各用电活动所属行业的本质和内在范畴。
三是实用性,本标准沿用GBT4754一2017的基本架构和分类属性,并结合用电活动特性和分类的可操作性,对行业分类的层级结构进行了适度选取和整合,同时新增若干用电活动特有的分类。
四是延续性,本标准与原2004版国民经济行业用电分类有效衔接,新、旧用电分类调整内容有据可查,较为准确地实现历史数据的延续和纵向对比。
五是适度超前,本标准充分考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趋劳和国家宏观管理需要,增加了高技术、新经济、战略新兴产业等都分行业分类,确保与社会经济发展和用电统计需求相适应。
4.2分类的基本单位
本标准主要以电力用户作为划分用电分类的基本单位。由供电企业提供供电服务,定期按照不同销售电价进行抄表、结算、发行的用户,采用营业户作为分类的基本单位。不存在与供电企业的供用电关系、直接作为单独个体进行电力消费的用户,例如自备电厂等,以产业活动单位或法人单位、非法人组织作为分类的基本单位。发电企业、供电企业以产业活动单位或法人单位作为分类的基本单位。
4.3确定分类归属的原则
本标准按照电力用户的主要经济活动或家庭生活活动确定其用电的分类性质。
一是当电力用户从事一种经济活动时,按瓶该经济活动确定用电分类:当电力用户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占其单位增加值份额最大的一种活动)确定用电分类。
二是在对某一产品的制造、加工中,所产生的副产品与该产品的生产活动列入同一类别。
三是对于不具体从事生产活动,只负责企业的重大决策、资产管理,协调管理下属单位和内部日常工作的企业总部活动,按照企业总部管理机构列入对应分类:与下属单位(有限公司、子公司)为同一个法人的企业总部,随该下属法人单位列入相应的分类。
四是经济活动用电与居民生活用电混合计量的,必要时可执行按一定比例分推的办法进行分类。
五是为小区居民服务的电锅炉用电作为居民生活用电归类:为企事业单位生产、办公服务的电锅炉用电,则按企事业单位的性质归类。
六是乡镇办以及村办的产业(如建筑、批发零售贸易、交通运输、文教卫生等)具备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按经济活动性质划分其所属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