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1295.1-2020 钨冶炼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指南 第1部分:水泥窑协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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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030.40
Z05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1295.1-2020
钨冶炼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指南第1部分:水泥窑同处置
Guideline on techniques for utilization and disposal of solid waste from tungsten smelting process-Part I:Co-processing in cement kiln
2020-10-22发布2020-10-22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钨治炼固体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要求、技术要求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仲钨酸铵生产过程中碱分解产生的碱煮渣(钨渣)、废水处理污泥和二次废渣的水泥窑协同处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75通用硅酸盐水泥
GB4915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T21372硅酸盐水泥熟料
GB30485水泥窑协川同处置山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30760水泥窑协川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
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T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662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2025危险废物收集心存运输技术规范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钨治炼固体废物solid waste firom tungsten smelting process
钨治炼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碱煮渣(钨渣)、废水处理污泥和二次废渣等。
3.2
钨渣tungsten smelting slag
仲钨酸铵生产过程中碱分解产生的碱煮渣。
3.3
废水处理污泥processed sludge from waste water
仲钨酸铵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3.4
二次废渣secondary waste slag
钨渣经分选、高温培烧、浸出等方法提取钨、锡等有价金属后产生的次生固体废物。
3.5
浸出毒性leaching toxicity
固体废物遇水浸沥,浸出的有害物质迁移转化,超出相关标准会污染环境,这种危害特性称为浸出毒性。
4设施要求
4.1水泥密设施
水泥窑应为单线熟料产量不小于2000吨d的新型干法预分解水泥窑,宜配备热能回用装置:窑宜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含电袋复合除尘器)等烟气处理设施,配备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当地污染源监控系统联网。
4.2贮存设施
钨治炼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应符合GB18597要求,贮存设施容量不宜小于日协同处置能力的7倍。
4.3预处理设施
宜配备球磨机和烘干机等设备对钨治炼固体废物进行破碎、粉磨和干燥等预处理。
4.4投料设施
钨治炼固体废物应从窑尾烟室投料,投加设施应符合HJ662要求。
4.5分析化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