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2234-2022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附件大小:0.44MB
附件格式:1个直链文件,格式为pdf
所属分类:河南省
分享会员:
分享时间:
最后更新:
资源简介/截图:

ICS13.040.40
CCS Z 60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2234-2022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22-02-18发布2022-03-25实施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1/2234,DB41/2234-202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砖瓦工业,DB41/2234-2022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砖瓦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砖瓦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彩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管理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以粘土、页岩、煤矸石、粉煤灰为主要原料的砖瓦烧结制品生产过程和以砂石、粉煤灰、石灰及水泥为主要原料的砖瓦非烧结制品生产过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754一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15432环境空气总悬浮颖拉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拉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4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氛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43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盔氧化物的测定盐酸紫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57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疏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HJT67大气固定污染源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H75固定污染源烟气(S0z、0、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76固定污染源烟气(S02、0x、颗拉物)排放连姓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37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481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石灰滤纸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HJ482环境空气二氛化疏的测定甲醛吸收-剧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483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533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629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疏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692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693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HJ8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836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HJ954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陶瓷砖瓦工业
HJ955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HJ1131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疏的测定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HJ1132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DB41/T1327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0z、N0x)自动监控基站建设技术规范
DB41/T1344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02、0x)自动监控基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砖瓦工业
通过原料制备、成型、干燥、培烧(蒸压)等生产过程,生产烧结砖瓦制品和非烧结砖瓦制品的工业,GB/T4754一2017中归属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分类为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3031)。
3.2
现有企业
本文件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彩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或备案的砖瓦工业企业。
3.3
新建企业
本文件实施之日起环境彩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或备案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砖瓦工业建设项目。
3.4
无组织放
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简的无规则排放,包括开放式作业场所逸散,以及通过缝隙、通风口、散开门窗和类似开口(孔)的排放等。
3.5
氧含量
燃料燃烧时,烟气中含有的多余的自由氧,通常以干基容积百分数表示。
3.6
排气简高度
自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简出口计的高度。
3.7
密闭
物料不与环境空气接触,或通过密封材料、密封设备与环境空气隔离的状态或作业方式:
3.8
封闭
利用完整的围护结构将物料、作业场所等与周围空间阻隔的状态或作业方式,设置的门窗、盖板、检修口等配套设施在非必要时保持关闭状态。
4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4.1.1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现有企业、新建企业执行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其他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均以标准状态(温度为273.15K、压力为101.325kPa时的状态)下的干气体为基准。

4.1.2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m(因安全考虑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除外),具体高度以及与周围建筑物的相对高度关系恨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
4.1.3干燥及培烧窑的实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按公式(1)换算为基准氧含量为18%状态下的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以此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

资源链接请先登录(扫码可直接登录、免注册)
十二年老网站,真实资源!
高速直链,非网盘分享!浏览器直接下载、拒绝套路!
本站已在工信部及公安备案,真实可信!
手机扫码一键登录、无需填写资料及验证,支持QQ/微信/微博(建议QQ,支持手机快捷登录)
①升级会员方法:一键登录后->用户中心(右上角)->升级会员菜单
②注册登录、单独下载/升级会员、下载失败处理等任何问题,请加客服微信
不会操作?点此查看“会员注册登录方法”

投稿会员:rrrrrrr
我的头像

您必须才能评论!

手机扫码、免注册、直接登录

 注意:QQ登录支持手机端浏览器一键登录及扫码登录
微信仅支持手机扫码一键登录

账号密码登录(仅适用于原老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