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41/T 185-2017 河南省成品住宅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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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
DBJ41/T185-2017
备案号:J14048-2017
河南省成品住宅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标准
Standard for the Compilation Depth of the Design Documents for Finished Residence of Henan Province
2017-11-23发布2018-01-01实施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1总则
1.0.1为加强河南省成品住宅一体化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新建成品住宅设计文件的编制,改建、扩建的成品住宅设计文件可以参照执行。
1.0.3本标准是河南省成品住宅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基本要求。在满足本标准的基础上,设计深度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
1.0.4本标准包含住宅套内和公共部位。
1.0.5成品住宅工程设计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方案设计经审批后可直接进人施工图设计:对于技术要求相对较高且合同中约定,或有关主管部门有审查要求,需要做初步设计的成品住宅项目,应增加初步设计阶段。分两阶段设计时,方案设计阶段设计深度应达到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深度。
1.0.6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345章条款):
1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应满足方案审批或报批的需要。
注:本规定仅适用于报批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相关规定。
2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应满足初步设计审批的需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注:对于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
1.0.7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做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1.0.8设计单位在成品住宅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中内装工程还应明确施工做法和技术措施,部品的种类、规格(家具的样式、尺寸以及陈设品的种类、样式要求)等。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1.0.9当建设单位委托一家设计单位承担成品住宅一体化设计时,该设计单位必须同时具有建筑设计和室内设计相应的资质:当建设单位委托建筑设计和室内设计联合体承担成品住宅一体化设计时,建筑设计单位应为主体设计单位,对主体结构和整体安全负责。室内设计单位应依据本标准相关要求以及主体建筑设计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一体化的室内设计,并对设计内容负责。
1.0.10装配式成品住宅工程设计中宜在方案阶段进行“技术策划”,其深度应符合本标准相关章节的要求。预制构件生产之前应进行装配式建筑专项设计,包括预制混凝土构件加工详图设计。主体建筑设计单位应对预制构件深化设计进行会签,确保其荷载、连接以及对主体结构的影响均符合主体结构设计的要求。
2术语
2.0.1室内设计Interior Desig题
指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所处环境和相应标准,运用物质技术手段和建筑设计原理,创造功能合理、舒适优美、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室内环境。
2.0.2动线Generatrix
指人在室内外的活动轨迹。
2.0.3成品住宅智能化Finished Residence Intellectualization
指以住宅为平台,利用先进的探测技术、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实现家庭智能网络、智能照明、智能安防、远程计量、多媒体等应用服务。
2.0.4天花Ceiling
又称顶棚。天花图是指对原意义上建筑顶棚进行造型及部品安装等内容的设计图纸。
2.0.5综合天花图Integrated Ceiling Layout
它是吊顶平面图的一种,是反映整个顶棚全部建筑构件和各专业设备布置情况的镜像平面图。
2.0.6内装套餐Interior Decoration Package
成品住宅针对一个户型有多种内装材料选型搭配方案,供业主选用,形成的内装套餐。
3方案设计
3.1一般要求
3.1.1方案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包括项目总体说明、总平面设计,建筑、室内设计、结构、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燃气与热力等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对于涉及建筑节能、环保、绿色建筑、人防等设计的专业,其设计说明应有相应的专门内容。
2总平面图以及相关建筑设计图纸和户型室内设计平面图纸。
3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必要的室内效果图、模型等。
3.1.2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当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时,应写明各设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3.1.3装配式建筑技术策划文件
1技术策划报告,包括技术策划依据和要求、标准化设计要求、建筑结构体系、建筑围护系统、建筑内装体系、设备管线等内容。
2技术配置表,装配式结构技术选用及技术要点。
3经济性评估,包括项目规模、成本、质量、效率等内容。
4预制构件生产策划,包括构件厂选择、构件制作及运输方案,经济性评估等。
3.2设计说明书
3.2.1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依据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如选址及环境评价报告、用地红线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立项报告的批文、设计任务书或协议书等。
2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3设计基础资料,如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抗震设防烈度、区域位置等。
4简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设计的要求,如对总平面布置、环境协调、建筑风格及成品住宅等方面的要求。当城市规划等部门对建筑高度有限制时,应说明建筑物、构筑物的控制高度(包括最高、最低高度限值)。
5简述建设单位委托设计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功能项目和设备设施的配套情况。
6工程规模(如总建筑面积、总投资、容纳人数等)、项目设计规模等级和设计标准(包括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内装标准等)。
4初步设计
4.1一般要求
4.1.1初步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对于涉及建筑节能,环保、绿色建筑、人防等,其设计说明应有相应的专项内容。
2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主要设备或材料表。
4工程概算书。
5有关专业计算书(计算书不属于必须交付的设计文件,但应按本规定相关条款的要求编制)。
4.1.2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联合设计时分别写明建筑设计单位和室内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可单独成册)。
6概算书(应单独成册)。
4.2设计总说明
4.2.1工程设计依据
1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如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立项报告、方案设计文件等审批文件的文号和名称。
2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3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和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4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5规划、用地、成品住宅、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6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内装材料要求等资料。
4.2.2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
1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2分期建设的情况。
3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4.2.3总指标
1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和反映建筑功能规模的技术指标。
2其他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
4.2.4设计要点综述
1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2当项目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简述采用的装配式建筑技术要点。
4.2.5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1有关城市规划、红线、拆迁和水、电、蒸汽或高温水、燃料及充电桩等供应的协作问题。
2总建筑面积、总概算(投资)存在的问题。
3设计选用标准方面的问题。
4主要设计基础资料和施工条件落实情况等影响设计进度的因素。
5明确需要进行专项研究的内容。
注:总说明中已叙述的内容,在各专业说明中可不再重复。
4.3总平面
4.3.1在初步设计阶段,总平面专业的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
4.3.2设计说明书
1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1)摘述方案设计依据资料及批示中与本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
2)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批示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用地性质、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城市绿线、用地红线、建筑物控制高度、建筑退让各类控制线距离、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成品住宅、日照标准、高压走廊、出人口位置、停车泊位数等),以及对总平面布局、周围环境、空间处理、交通组织,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分期建设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3)本工程地形图编制单位、日期,采用的坐标、高程系统;
4)凡设计总说明中已阐述的内容可从略。
2场地概述
1)说明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在城市中的位置(落实到乡镇区一级)(简述周围自然与人文环境、道路、市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供应情况,以及四邻原有和规划的重要建筑物与构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