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G 121-2022 轨道交通车辆基地上盖建筑结构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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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SJG SJG121-2022
轨道交通车辆基地上盖建筑结构设计标准
Standard for Design of Rail Transit Depot Superstructure
2022-07-08发布2022-08-01实施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
1总则
1.0.1为使车辆基地上盖建筑结构的设计与施工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施工便利、节能环保,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地区(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车辆基地上盖建筑结构设计。
1.0.3车辆基地上盖建筑结构设计官采用结构抗震性能设计方法进行分析和论证。
1.0.4车辆基地上盖建筑结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轨道交通rail transit
轨道交通是指运营车辆需要在特定轨道上行驶的一类交通工具或运输系统。包括国家铁路系统、城际轨道交通和城市轨道交通三大类。
2.1.2全框支转换结构frame support transfer structure
转换层及以下为框架及框支框架,转换层以上为其它结构形式的转换结构。包括全框支框架-核心筒结构、全框支剪力墙结构、全框支框架-剪力墙结构、全框支厚板转换结构等。
2.1.3全框支-剪力墙结构frame support shear-wall structure
转换层及以下为框架及框支框架,转换层以上为剪力墙的结构。
2.1.4全框支厚板转换结构frame support女ansfer plate structure
转换层及以下为框架及框支框架,转换层以上为其它结构形式的转换结构,其转换结构构件为楼板。
2.1.5车辆基地base for the vehicle,depot
轨道交通系统的车辆停修和后勤保障基地,通常包括车辆段(停车场)、综合维修中心、物资
总库、培训中心等部分,以及相关的生活设施。工程上习惯统称为“车辆段(dpot)”。
2.1.6限界gauge
限定车钙运行及轨道区周围构筑物超越的轮廓线,分车辆限界、设备限界和建筑限界。
2.1.7上盖a建筑superstructure
利用车辆基地上部空间建造的建(构)筑物,有时也简称为“上盖”。
2.1.8盖板top slab floor
通常指车辆基地与其上部建筑之间的分隔楼板,区别于白地(与车辆基地上部空间同时出让的周边其它土地),是车辆基地上方建造的、承截上盖建筑的分界面。
2.1.9上盖地坪upper cover platform
盖板上方能够满足人员疏散等要求的室外地坪。
2.1.10轨行区track area
列车运行轨道周围所需的区域,在这个区域内的建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均不得侵入相应的限界,相邻轨道上运行的列车之间也应确保两列车交会时的行车安全。
3基本规定
3.0.1车辆基地与上盖建筑宜统一规划,优先将二者作为整体建筑进行设计。分段设计时,车辆基地布置宜为上盖建筑功能布局提供灵活性:上盖建筑布局宜为车辆基地空间提供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的条件。
3.0.2车辆基地与上盖建筑各自功能应合理布局,互不干扰,相对独立。上盖建筑的布置不应影响车辆基地的使用功能和运营安全,土建工程和机电设备布置应满足车辆基地正常使用的限界要求。
3.0.3车辆基地与上盖建筑的设计工作年限可根据实际开发过程和使用要求分段确定,车辆基地的设计工作年限不得低于上盖建筑设计工作年限与分期开发滞后年限之和。
3.0.4车辆基地设计应考虑车辆基地运营产生的振动和噪声对上盖建筑的影响,并应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方案。当车辆基地的诚振降噪措施无法满足上盖建筑使用要求时,上盖建筑设计应根据实际条件采取隔振、隔声屏蹄等阻断传播途径的措施,或采取其他有效的诚振降噪措施。
3.0.5车辆基地盖板的防水等级宜取一级,应采用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应低于P6。当上盖建筑开发时间预期将在车辆基地屋面防水完成的五年之内时,盖板的防水等级可取二级。
3.0.6车辆基地与上盖建筑的机动车、人行出入口应合理布局,相互避让,其数量、宽度、坡度应满足各自消防及疏散要求。各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系统衔接的引道可共用。
3.0.7连接地面与盖板、地面与上盖地坪的机动车匝道,应满足城市交通及消防要求。匝道宜作为结构整体的一部分,参与结构的计算分析。
3.0.8盖板、上盖地坪的人行交通应考虑上盖建筑和周边人群经轨道交通出行的双向需求,合理设置直达城市地面的人员专用垂直交通设施。垂直交通设计可采用坡道、楼梯、垂直电梯、扶梯等设施,并应满足无障碍通行的要求。自动扶梯和电梯不应作为安全疏散设施。
3.0.9盖板、上盖地坪与车辆基地相邻的临空部位应设置防止车辆或人员坠入、防止攀爬等安全防护措施:与轨行区相邻的临空部位还应设置防高空抛物措施。车辆可到达区域的护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的有关规定。
3.0.10上盖建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在区域规划中总体平衡,统筹考虑。当人民防空工程按要求易地修建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的有关规定。
4结构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车辆基地上盖建筑结构体系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满足工艺和建筑需求的前提下,应综合考忠开发时序、建设成本、结构合理性、施工便利性等因素;
2落地竖向构件布置应满足车柄基地各限界的规定;
3设计选用的结构体系在地震作用下应当具有合理的屈服机制;
4.1.2车辆基地上盖混凝土结构可采用框架结构、托柱转换结构、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全框支转换结构、层间隔震等结构体系:钢结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多GB50017的有关规定。
4.1.3全框支转换结构设计应采用结构抗震性能设计方法对预设的结构抗震性能目标进行验证,并应对罕地震作用下结构的屈报机制进行论证。抗震性能设计可按附录A的规定设计。
4.1.4全框支转换结构在遭遇罕遇地震时的屈服机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转换层以上结构应具有良好的弹塑性耗能能力;
2转换构件应具有适宜的承载能力;
3转换层以上部分的结构屈服应先于底部框支框架;
4不成发生影响生命安全的破坏。
4.1.5车辆基地的抗震设防类别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的规定确定,且不应低于其上盖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
4.1.6车柄基地设计采用的材料强度及延性要求应与上盖开发要求相匹配,且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当上盖建筑为高层建筑时,尚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3或,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99的有关规定。
4.1.7车辆基地上盖建筑结构的适用高度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3或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99的有关规定,全框支转换结构的适用高度可按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或上盖建筑的结构类型确定。
4.1.8车辆基地上盖建筑结构的抗震等级可根据上盖结构类型确定,框支框架的抗震等级不应低于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中框支框架的抗震等级。当塔楼范围相邻楼层竖向构件抗震等级相差超过一级时,应设置过渡层。过渡层层数不应少于2层,其竖向构件的抗震等级应提高一级。
4.1.9对于全框支转换结构,其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范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应从转换层板顶算起;
2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至转换层以上两层且不宜小于被转换墙体总高度的110。
4.1.10车辆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应在搜集上盖建筑预留荷载、功能特点、结构类型、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和变形限制等方面资料的基础上进行,且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有关规定。当上盖建筑为高层建筑时,尚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JG)T72的有关规定,宜适当增加控制性拗探点的数量。
4.1.11车辆基地结构的耐久性设计应根据设计工作年限区分构件的使用、环境等条件,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GB50476的有关规定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对于设计工作年限大于50年混凝土结构,当缺少可靠工程经验时,可按设计工作年限100年进行结构耐久性设计。
4.1.12车辆基地盖板及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盖板梁、板底部钢筋及梁围面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45mm。
4.2结构布置
4.2.1上盖建筑的剪力墙、框架柱宜沿车辆基地抗侧力构件的两个主轴方向正交布。
4.2.2当车辆基地及其上盖建筑共同形成多塔结构时,各塔楼结构单元宜简单、规则。塔楼布置相对裙房宜对称、均匀。当塔楼偏置无法避免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弱侧边跨结构,提高底盘整体的抗扭刚度。
4.2.3当车辆基地结构超长时应进行温度应力分析。在考虑了温度应力对结构的不利影响,并采用有效的构造、施工措施减小温度和混凝土收缩对结构彩响的条件下,结构伸缩缝间距可按200m控制,不宜超过250m。
4.2.4上盖建筑与车柄基地竖向构件宜上、下连续贯通:当上部竖向构件无法贯通落地时,可利用盖板或上盖地坪设置结构转换层。转换层不宜设置在上盖地坪的上层塔楼内。
4.2.5转换构件宜采用梁式转换,也可采用厚板转换或其它转换体系。
4.2.6上盖建筑电梯间剪力墙简体的尺可及布置宜与车柄基地柱网布置相适配。上盖建筑的电梯基坑底而标高不宜低于盖板框架梁底。
4,2.7抗震设计时,车辆基地及上盖高层建筑相邻楼层的侧向刚度比可采用现行行业标准《高层
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G)3规定的方法进行计算和判别。车辆基地与其相邻上层结构的侧向刚度比值不宜小于0.35。
4.2.8当车辆基地同一楼层刚度和承载力变化同时不满足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3的有关规定时,该楼层的受剪承载力不宜小于相邻上一楼层的40%。对应于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楼层剪力宜根据性能目标要求相拉地求以2.0一2.9的增大系数。
4.2.9车辆基地上盖全框支转换层上、下结构的等效侧向刚度比宜以单塔计算结果为准,宜采用图4.2.9所示的计算模型按下列公式计算转换层下部结构与上部结构的等效侧向刚度比Y2·Y2宜接近1,不成小于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