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2174-2021 城市微气候监测点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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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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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时间:202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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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7.060
CCS A 47 DB8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2174-2021
城市微气候监测点技术规范
2021-10-19发布2022-01-18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微气候监测点的监测要求、监测仪器布设及安装、数据传输和仪器维护。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不同下垫面微气候环境的自动监测和数据采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5一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21010一201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
GB50343一2012建筑物电子信总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QX/T83一2019移动气象台建设规范
QX/T437一2018气候可行性论证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城市微气候
城市内由于下垫面性质以及人类和其他生物活动的影响而形成的近地层大气的小范围气候。
3.2
城市微气候监测点
布设安装城市微气候监测仪器的地点或位置。
3.3
城市微气候下垫面
城市按照250m×250m水平分辨率进行网格划分,并通过网格属性定义不同下垫面类型,主要包括建筑、林地、草坪、湖泊、河流、道路、硬质铺装、土壤等。
3.4
城市微气候监测仪器
城市微气候监测点的微气候环境及基础生态环境观测的专业微型自动监测仪器。
4
监测内容
确定城市微气候下垫面类型,布设安装城市微气候监测仪器,对城市微气候监测点的气温、相对湿度、风向、风速、雨量、P25、PM。、总辐射进行监测并上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