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2191-2021 燃油(气)工业锅炉安全运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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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 J 98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2191-2021
燃油(气)工业锅炉安全运行规范
2021-10-19发布2022-01-18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燃油(气)工业祸炉的启动、运行与调节、停护、推护保养、常见故障处理、检验与维修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30L,且额定蒸汽压力(表压)≥0.1MPa的承压蒸汽工业锅炉:额定出水压力(表压)≥0.1Pa,且额定热功率≥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0.1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76工业锅护水质
GB/T2900.48电工名词术语锅护
GB/T16507.1水管锅炉第1部分:总则
GB/T16508.8锅壳锅炉第8部分:运行
GB23971有机热载体
GB/T24747有机热载体安全技术条件
TSG08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11锅炉安全技术规程
TSGG0002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3术语和定义
GB/T2900.48、GB/T16507.1和GB/T16508.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工业锅炉
生产的蒸汽、热水或有机热载体(也称导热油)主要用于工业生产和/或民用的祸炉。
3.2
燃油(气)锅炉
以油(气)为燃料的锅炉。
3.3
一级维护保养
指锅炉运行时不停炉进行局部的、预防性的检修,以锅护运行人员为主,维修人员为辅。
3.4
二级维护保养
指有计划地安排停炉,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恢复性的检修或更换零部件的保养工作,以维修人员为主,锅炉运行人员为辅。
3.5
正常停炉
根据负荷需要对锅炉进行的有计划地停止运行。
3.6
紧急停炉
指在锅炉运行过程发生危及锅炉安全的事故时,采取的停炉方式。
3.7
停炉保养
指对锅炉在停止使用期间进行的保养,包括热法保养、湿法保养和干法保养等。
4一般要求
4.1锅炉使用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要求的锅护设备和辅机产品。
4.2锅炉在投入使用前应按照TSG08的规定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4.3使用单位应按照TSG11和TSGG0002的规定建立锅护安全与节能的技术档案、锅炉使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4祸炉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按照锅护操作规程要求操作,并认真做好锅炉及燃烧设备的运行、检查、水汽测定、维修、保养、事故和交接班等记录,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和处理。
4.5锅炉水(介)质应符合G/T1576的规定,无可靠水处理措施的锅炉不应当投入运行。
4.6有机热载体的选择和使用应符合GB23971和GBT24747的规定。不同化学组成的气相有机热载体不应当混合使用,气相有机热我体与液相有机热载体不应当混合使用。
4.7使用单位应当每月对所使用的锅炉至少进行1次月度检查,并且记录检查情况。蒸汽锅炉的月度检查项目和内容参照附录的规定:热水锅炉的月度检查项目和内容参照附录B的规定:有机热载体锅护的月度检查项目和内容参照附录C的规定。
4.8燃烧器配置应符合锅炉出厂资料中注明的燃烧器配置技术要求。使用单位每年应当对燃烧器进行检查,并且记录检查情况。燃油燃烧器的故障分析及处理办法参照附录D的规定。燃气燃烧器的故障分析及处理办法参照附录E的规定。
4.9使用单位应当按照锅护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定期对锅炉能效进行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