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41/T 111-2011 消防控制室管理技术规程
附件大小:4.54MB附件格式:1个直链文件,格式为pdf
所属分类:其他规范
分享会员:2Ru1
分享时间:2022-08-15
最后更新:
资源简介/截图:
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
DBJ41/T111-2011
备案号:J11983-2012
消防控制室管理技术规程
Safety regulations of fire control room
2012-1-29发布2012-3-1实施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1总则
1.0.1为规范消防控制室建设、维护、管理,充分发挥消防控制室在建筑消防设施中的中枢作用,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程。
1.0.2本标准适用于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要求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及自动消防系统改造工程。已建成的消防控制室执行除本标准3.0.1条规定外的其他要求。
1.0.3消防控制室的建设、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定义
2.0.1消防控制室ire protection control room
设有专门装置以接收、显示、处理火灾报警信号,控制消防设施的房间。
2.0.2火灾报警控制器Fire alarm control unit
为火灾探测器传送、接收、显示和传递火灾报警信号,并能对自动消防设备发出控制信号的一种火灾报警装置。
2.0.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Automatic fire alarm system
由触发器件、火灾报警装置、火灾警报装置、以及具有其他辅助功能的装置组成的火灾报警系统。
2.0.4自s动消防设施Automatic fire control facilities
分为电系统自动设施和水系统自动设施,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GB5907、GB/T14107确定的术语和定义均适用于本标准。
3设置规定
3.0.1消防控制室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居住类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保护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00m2的,消防控制室不应小于15m2;自动消防设施保护建筑面积小于20000m2的,消防控制室不应小于10m2;
2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其它类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保护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00m2的,消防控制室不应小于30m2;自动消防设施保护建筑面积小于20000m2的,消防控制室不应小于20m2;
3与视频监控系统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其面积应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50%,并设置功能分区。
3.0.2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直通室外的门外侧应设置明显带荧光标识,采用规格为长40cm,宽25cm的标牌标明“消防控制室”。
3.0.3消防控制室内应合理设置消防控制设备、消防档案器材柜和办公桌椅。
3.0.4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4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5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3.0.5消防档案器材柜宜采用上玻下铁双开门金属柜,长、宽、高不小于180×85×39cm,上半部分采用标准档案盒存放消防档案资料,下半部分存放防毒面具、充电手电筒、对讲机、消防斧等紧急备用物品和带压力表消火栓、照度计、风速计、消防插孔电话、手报按钮吸盘等检查专用工具,并有序摆放。
3.0.6消防控制室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相应的通讯联络工具。
3.0.7消防控制室应设置规格不小于长70cm,宽50cm的消防控制室“四项制度”和“火灾应急处置流程”标牌。
3.0.8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设备、操作按钮应设置明显、统一、规范的固定标识。
3.0.9使用面积超过40m2的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尺寸不小于42英寸的图形显示器。
3.0.10设有应急广播的消防控制室,应在控制面盘的适当位置张贴紧急疏散广播词,广播词应采用规范用语。(附录B)
3.0.11在办公桌上醒目位置应摆放单位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各成员联系电话表。
3.0.12消防控制室内不得设置床铺,严禁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室内清洁。
3.0.13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使用明火和发热设备。
4安全管理
4.1一般规定
4.1.1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建筑、场所,应当明确消防控制室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
4.1.2两个以上业主共用消防控制室的,应当由负责管理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统一管理,居民住宅区的消防控制室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负责。
4.1.3同一建筑物由两家或两家以上业主使用的,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单位应负责配备消防控制室与各单位直接通信的设备和有线消防专用电话。
4.2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2.1消防控制室管理者应制定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值班操作人员职责等工作制度。
4.2.2消防控制室管理者应制定消防控制室接处警操作规程,发生紧急情况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1接到火灾警报后,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2火灾确认后,必须立即正确启动相关消防设施,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3必须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负责人。
4.3日常管理
4.3.1消防控制室主管部门应制定消防控制室值班表,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
4.3.2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
4.3.3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和应急广播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