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41/T 171-2017 建筑垃圾清运车辆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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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
DBJ41/T171-2017
备案号:J13931-2017
建筑垃圾清运车辆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Transport Vehicle of 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Waste
2017-06-19发布2017-08-01实施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1总则
1.0.1为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规范建筑垃圾清运行为,促进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为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外观标识、车厢规格与密闭装置和监控系统的技术要求提供统一依据,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清运建筑垃圾的车辆外观标识、车厢规格与密闭装置和监控系统的技术要求。
1.0.3建筑垃圾清运车辆,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建筑垃圾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waste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城市道路、公路施工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以及其他废弃物。
2.0.2建筑垃圾清运车辆transport vehicle of 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waste
专用于收集和运输建筑垃圾的车厢密闭式自卸汽车。
2.0.3密闭装置sealing device
由机械传动系统、独立液压系统和电气控制系统等组成,可对车厢进行密闭的装置。
2.0.4车载卫星定位终端vehicle positioning terminal
由卫星定位、无线通信传输和车辆状态信息采集等模块组成,可提供道路清运车辆实时位置和状态等信息的装置。
3基本规定
3.0.1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应采用列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产品,车辆的特征应与产品公告、出厂合格证相符。
3.0.2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要求。
3.0.3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应符合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3.0.4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应符合噪声控制标准要求。
3.0.5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应符合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要求。
3.0.6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应符合《自卸汽车通用技术条件》QC/T222的要求。
4外观标识
4.0.1驾驶室顶部应设置标志性顶灯,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灯箱应采用工程塑料注塑成型,表面光滑平整,不应有破损及其他质量缺陷。
2灯箱整体外形应为棱柱体,具有锥度、弧度及倒角。外廓尺寸宜为长度1120mm、宽度335mm、高度500mm,具体可参见附录A。
3灯箱颜色宜为白色,色泽均匀。
4灯箱正面应印制车牌号及公司简称,应均匀分布,字体宜采用黑体,字体颜色宜采用《漆膜颜色标准》GB/T3181规定的R03大红色,颜色编号为7.5R3.9/14.8,主要字体外廓尺寸宜为150mm×150mm,具体可参见附录A。
5灯箱内宜采用白色LED光源,灯箱夜间醒目。
6灯箱应固定牢固。
4.0.2车辆外观应符合以下要求:
1车身及车厢主体颜色宜采用蓝色或绿色。
2车辆后箱板应使用反光材料喷涂牌号,大小应为车牌字号的2.5倍,字体应为黑体,采用颜色醒目。样式可参见附录B。
3车辆驾驶室两侧车门应喷涂清运企业名称,字体外廓尺寸应不大于车身高度的10%,字体宜为黑体,采用颜色醒目。样式可参见附录B。
4车侧身及后箱板应喷涂监督举报电话,字体宜为黑体,大小适宜,采用颜色醒目。同时车侧身宜根据需要喷涂相应的宣传语,大小适宜,采用颜色醒目。样式可参见附录B。
5车身应设置一定数量的反光贴,合理布局,应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