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9328-2018 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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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9328-2018
代替GB/Z29328-2012
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
Specific configuration of power supply and self-emergency power supply for important power users
2018-12-28发布
2019-07-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Z29328一2012《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与GB/Z29328一2012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调整完善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配置要求等相关内容;
补充完善重要电力用户应急电源运行维护要求等相关内容;
补充更新应急电源类型、技术特性和应急电源配置典型配置模式等相关内容;
调整完善重要电力用户的类别、范围等内容;
调整完善重要电力的认定主体和方法等内容。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力监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公司北京市电力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国臣直流配电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义明、李蕊、王子龙、焦志文、杨恒、苏剑、刘海涛、吴鸣、付振罡、王瀚秋、徐阿元、方耀明、迟忠君、傅学东、顾杏根、陈文瑛、李立刚、胡军毅、陈文波、王鹏、张森林、廖学中。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Z29328-2012。
内容摘抄: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重要电力用户的界定和分级、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原则和主要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重要电力用户的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
其他电力用户的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0.1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第1部分:用途、定额和性能
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缩略语
3.1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1保安负荷protective load
用于保障用电场所人身与财产安全所需的电力负荷。
注:一般认为,断电后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保安负荷:
a)直接引发人身伤亡的:
b)使有毒、有害物溢出,造成环境大面积污染的:
c)将引起爆炸或火灾的:
d)将引起较大范围社会秩序混乱或在政治上产生严重影响的:
e)将造成重大生产设备损坏或引起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
3.1.2主供电源prime power supply
在正常情况下,能有效为全部负荷提供电力的电源。
3.1.3备用电源standby power supply
根据用户在安全、业务和生产上对供电可靠性的实际需求,在主供电源发生故障或断电时,能有效为全部负荷或保安负荷提供电力的电源。
3.1.4自备应急电源self-emergency power supply
在主供和备用电源全部发生中断的情况下,由用户自行配备的,能为用户保安负荷可靠供电的独立电源。
3.1.5双回路double circuit
为同一用户负荷供电的两回供电线路,两回供电线路可以来自同一变电站的同一母线段。
3.1.6双电源duble power supply
为同一用户负荷供电的两回供电线路,两回供电线路可以分别来自两个不同变电站,或来自不同电源进线的同一变电站内两段母线。
3.1.7多电源multiple power supply
为同一用户负荷供电的两回以上供电线路,至少有两回供电线路分别来自两个不同变电站。
3.1.8允许断电时间allowable outage time
电力用户的保安负荷所能容忍的最长断电时间。
3.1.9非电保安措施non-electrical security measures
为保证安全,用户所采取的非电性质的应急手段和方法。
3.2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EPS:应急电源(Emergency Power Supply)
UPS:不间断电源(Uninterruptible Power Supply)
4总则
4.1为指导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其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4.2对重要电力用户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和分级。规定了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的配置原则和技术条件。
4.3规定了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原则和技术条件。对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的接入、投切、运行和维护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4.4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应遵照执行,已有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行业,可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5重要电力用户的界定和分级
5.1重要电力用户界定
(略)
内容索引: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缩略语……1
4总则…2
5重要电力用户的界定和分级…2
5.1重要电力用户界定………2
5.2重要电力用户分级………3
6重要电力用户的供电电源配置…3
6.1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配置原则…3
6.2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配置技术要求……3
7重要电力用户的自备应急电源配置………4
7.1自备应急电源类型…………4
7.2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原则4
7.3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要求…4
7.4自备应急电源的运行…5
附录A(资料性附录)重要电力用户分类7
附录B(资料性附录)重要电力用户的范围9
附录C(资料性附录)供电电源配置典型模式11
附录D(资料性附录)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典型模式…15
参考文献…………………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