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1975-2020 自动土壤水分传感器电性能核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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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0/64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1975-2020
自动土壤水分传感器电性能核查规范
2020-09-11发布2020-12-11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动土壤水分传感器电性能核查的术语和定义、核查的条件、内容和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在实验室对频域反射法自动土壤水分传感器(以下简称“传感器”)进行周期性电性能核查。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频域反射法
根据土壤中的水和其他电介质介电常数之间的差异的原理并采用频域反射测试技术测量土壤含水量的方法。
[GB/T28418-2012,定义3.2]
2.2
土壤体积含水量
土壤中水的体积与其总体积的比值,通常以百分数形式表示。
[SL364一2015,定义3.12]
2.3
容重
单位体积原状土烘干后的重量。
注:通常以克每立方里米(g/cm)表示。
[GB/T33705一2017,定义3.6
3核查条件
3.1周期
传感器业务运行每满两年应进行一次电性能核查。
3.2实验室
核查实验室应满足以下要求:
——建筑层高宜为3.8m4.2m;
——门宽宜为1.1m1.5m(不对称双开);
——实用面积不宜小于50m2;
——室内应设计给排水,地面宜做无缝化处理并设地漏;
——应有通风、除尘和温湿度控制设备;
——环境条件指标为空气温度20℃±2℃,空气湿度≤75;
——实验台柜基材应坚固、无异味,而材应耐腐蚀、耐高温、易清洗。
3.3器材
应具备240目石英砂、蒸馏水、压土器、亚克力标准容器、标定试验桶、清洗池、拱箱、铝盒、环刀、电子天平、电子秤等专用器材。部分器材规格应符合以下要求:
——亚克力标准容器少250m×H150mm;
——标定试验桶少350m×H1500m;
——拱箱,可控温度在105℃±2℃,内部容积大于0.06m;
——铝盒,直径不小于50m,容积不低于150cm;
——环刀,容积100cm;
——电子天平,最小感量0.018,满量程至少1000g。
4核查内容和流程
4.1核查内容
核查包括以下内容:
a)传感器的外观检查。
b)传感器的基准频率值,包括空气中与水中频率,单位为kz。
c)传感器的体积含水量观测值(以下简称“观测值”)。
4.2核查流程
4.2.1登记建档
登记传感器接收时间、送检单位、出厂编号等信息,建立传感器信息档案。
4.2.2外观检查
传感器应有型号、出厂编号等明显标志。传感器外形结构应完好,不应有明显的凹迹、裂缝、变形等现象,金属件不应有严重锈蚀及其它机械损伤。
4.2.3标准样本制备
使用240目石英砂与蒸馏水混合制作5%、15%、25%和饱和点(拱干后体积含水量不低于33%)四个体积含水量等级的标准样本各2个,标准样本制作方法见附录A。
4.2.4核查数据获取
4.2.4.1利用标定试验桶测量每层传感器的空气中和水中频率,取四次测量平均值进行记录,获取基准频率值,保留一位小数。
4.2.4.2将各层传感器分别在5%、15%、25%和饱和点四个体积含水量等级的标准样本中测量记录,获取观测值,保留一位小数。
4.2.5烘干值计算
对完成核查测量的标准样本进行环刀取样,称重,105℃烘干8后复称,计算样本的实际体积含水量,即烘干值,计算方法见公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