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1976-2020 区域性暴雨过程气象强度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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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7 DBA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1976-2020
区域性暴雨过程气象强度评估方法
2020-09-11发布2020-12-11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区域性暴雨过程的术语和定义、气象强度评估指标、评估方法及等级。
本标准适用于区域性暴雨过程气象强度评估、服务和研究。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日降水量
前一日20时到当日20时的累积降水量。
[GB/T33680-2017,定义2.1]
2.2
区域性暴雨
10个及以上相邻的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包括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基本气象站、国家常规气象站)出现日降水量达大雨及以上,且其中5个及以上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同期降水量达暴雨及以上(参见附录A)。
2.3
区域性桑雨过程
区域性暴雨持续1天及以上的降水过程,持续3日及以上的降水过程期间可有不连续间断日。间断日包括下列三种情况:
——至少1个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日降水量达暴雨及以上;
——至少5个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日降水量达大雨及以上;
——至少10个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日降水量达中雨及以上(参见附录A)。
3评估指标
3.1持续日数
持续日数等级(PD)划分见表1。
3.2过程范围
过程范围等级(P)划分见表2。
3.3过程最大日降水量
过程最大日降水量等级(P)划分见表3。
3.4单日最大范围
单日最大范围等级()划分见表4。
3.5过程区域平均降水量
过程区域平均降水量等级(PA)划分见表5。
4评估方法
4.1区域性暴雨过程气象强度区域性暴雨过程气象强度()计算见公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