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1981-2020 矿山土地复垦土壤环境调查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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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020.40
CCS Z 60 DBA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1981-2020
矿山土地复垦土壤环境调查技术规范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山土地复是土壤环境调查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检测点位布设、检测项目、样品采集制备保存与流转、分析方法和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矿山土地复是工程实施前复垦责任范围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竣工后复垦为耕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618一20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腔标准(试行)
GB36600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Y/T395一2012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3343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
D/T1036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土壤
指位于陆地表层能够生长植物的疏松多孔物质层及其相关自然地理要素的综合体。
[米源:GB15618-2018,3.1]
3.2
耕地
用于农作物种植的土地。
[米源:GB/T33469一2016,3.1]
3.3
矿山土地复垦
在可矿山生产活动过程中,对因采矿所造成压占、挖损、塌陷、污染等的损毁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利用状态的活动。
3.4
土地复垦责任范围
复是区中损毁土地及不再留续使用的永久建设用地构成的区域。
[来源:D/T1031.1-2011,3.14]
3.5
土地复垦单元
复是方向、标准、措施基本一致的待复是土地单元。
[来源:TD/T1031.1-2011,3.17]
3.6
士壤环境
地球环境由岩石圈、水圈、土壤圈、生物圈和大气圈构成,土壤位于该表生环境的中心,既是各圈层相互作用的产物,又是各圈层物质循环与能量交换的枢纽。受自然和人为作用,内在或外显的土壤状况称之为土壤环境。
[来源:HU/T166-2004,3.2]
3.7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确定矿山土地复是责任范围内土壤是否被污染,以及污染程度和范的过程。
3.8
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通过实施矿山土地复是工程,对复是为耕地的土壤环境质量作出评价的过程。
4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
4.1基本原则
4.1.1针对性原则
针对矿山不同矿特征和誉在污染物特性,进行土壤污染调查。
4.1.2可操作性原则
综合考虑调查方法、时间和经费等因素,结合当前科技发展和专业技术水平,使调查过程切实可行。
4.1.3科学性原则
基于资料整理与分析,结合复是责任范围具体特点,科学合理选择布点区域,确定检测点位。
4.2工作程序
4.2.1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坳、人员访谈、信息整理与分析、制定采样工作计划、采样分析、数据分析与评估和提交调查结论。
4.2.2根据复是工程实施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析结果,如污染物浓度未超过GB15618规定的筛选值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可实施耕地复是工程,否则不应实施耕地复是工程。
4.2.3矿山土地复是士壤环境调查工作程序见附录A。